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是近年来地方人大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创造出来的监督代表履职情况的有效形式。人大代表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但选举之后,他们代表人民履职的情况怎样?为人民做了一些什么事?大多数选民不得而知。就保障选民的知情权来说,要求代表述职不失为一个有效的办法。代表向选民述职,是选民检验代表工作、督促他们履行好宪法和法律以及人民群众赋予其代表职责的有效途径。2006年4月,福建省清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县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试点活动。
代表述职活动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进行:(1)准备发动阶段。在2006年初召开的清流县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明确提出代表述职试点工作将作为新一年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同年4月初,县人大办公室协同人事代表工作室提出开展代表述职的建议意见,制订出开展代表述职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挑选并确定龙津镇城南村选区的县十四届人大代表曹红祥为述职代表,并指导述职代表总结自己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形成书面述职材料。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任副组长,人大办公室和人事代表工作室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代表述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曹红祥代表在述职前,提前走访了部分选民,认真听取选民意见,形成较为客观真实的述职报告。(2)述职评议阶段。4月20日上午,代表述职评议会议在龙津镇城南村选区如期召开。述职代表就当选县人大代表以来,学习、宣传、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参加人代会和代表活动,行使代表职权的情况;走访选民、联系群众,为民代言的情况;参与经济建设,协助政府推行工作,带头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情况;为民做好事、办实事的情况;履行代表职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及今后的打算等内容向选民进行述职。代表述职后,有3位选民对代表述职报告进行了面对面评议,并对代表工作进行提问。选民评议既充分肯定代表的工作成绩,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希望。选民在评议中希望代表今后要多深入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加强与选民的联系,多为大家办好事、实事。评议后,29名选民代表以无记名方式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对代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的结果是:优秀13票、称职13票、基本称职3票。(3)整改总结阶段。述职大会结束后,曹红祥代表认真对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职工作,对自身在履行代表职务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并于7月18日将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提交县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同时向城南村选区的选民代表进行通报。
人大代表既然是一种职务,就必须履行职责,努力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代表通过回顾总结自己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撰写述职报告等,进一步掌握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方式方法,增强履职意识;而选民的评议则使述职代表看到了自己的成绩和差距,思想上受到很大触动。
清流县这次代表述职试点活动,就是使法律的规定具体化。述职后,曹红祥代表说道:“过去开会不怎么敢提意见、建议,怕说错话,怕得罪人;现在明白了代表的职责就是要努力反映民意,不提建议还真对不起选民的期望呢。”通过述职评议,密切了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在这次龙津镇城南村选区代表述职评议会后,曹红祥代表根据代表述职工作方案和选民的建议意见,再次开展走访联系选民活动,加强了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交流和沟通,选民和基层组织对代表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通过述职,代表的素质得到提高,履行职务的能力得到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也会相应提高。
当然,由于首次开展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并接受选民的评议活动,工作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参加述职代表的人选由县人大常委会与龙津镇人大、城南村党支部商定,只在较小范围内征询选民的意见,有些村民代表对于参加述职评议会没有思想准备,不知如何对代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