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无“大小”

2007-12-29 00:00:00曹兆军
人大研究 2007年5期


  “我是最小最小的农民代表,今天能当面向省委书记提建议很高兴,这几乎是我一辈子都不敢想的。我就说说我身边的事吧。”现实中说这番话的人大代表,虽有过谦的意思,但这说法值得商榷。“最小最小的农民代表”,农民的职务和那些省、市领导(官员代表)比起来,确是“最小最小”的了,难道说省委书记就是“最大最大的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也有“大小”之分吗?绝对没有。因为,所有的代表,不管你是谁,只要是通过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只要当选人大代表,就拥有宪法法律赋予代表的一切权利,就代表着广大选举人的意志,肩负为人民代言的神圣使命。因此,每一位人大代表,不管是多高职务的领导,还是普通农民,他们行使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同的、一致的。就是说,不论高职务的“官员代表”,还是无职务的“农民代表”,都是选出的人民利益的代言人,都要积极反映民声民意民情,为民进言;都要依法履行代表神圣职责,才无愧于一个真正的“人民代表”。所以,无论从法理还是代表法定职责上说,代表都无“大小”之分。其实,还是这些“最小最小的”基层代表们,才是最了解下情的。人民选你当代表,就赋予了你权力,给予了你信任。因此,所有的人大代表理当摈弃“最小最小的代表”、“大小代表”的意识,不负民众期望,所有的代表发言都应该理直气壮。我们也建议新闻工作者在抢新闻的时候,也不要眼睛总是盯着领导(官员代表),或许从普通代表中更能挖出更具价值的新闻。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