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要不要探索创新

2007-12-29 00:00:00崔建华
人大研究 2007年9期


  人大工作要不要探索创新?这本来不是一个问题,但现在却成了一个问题。有一种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人大工作是按法律、按程序办事,不需要探索创新。那么人大工作到底要不要探索创新呢?回答是肯定的。
  首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完善,需要探索创新。50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人大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众所周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不够完善,其根本政治制度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健全,其根本政治制度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需要随同整个政治体制一起进行改革创新,以适应形势的变化、时代的发展和人民的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探索创新的过程。现阶段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样处于初级阶段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毫无疑问需要发展和完善。要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必须不断进行探索创新,舍此别无他途。不进行探索创新,就只能故步自封、停滞不前,也就谈不上发展完善,就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就不能满足人民的需要。同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一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过去不断探索创新,现在还需探索创新,将来仍需探索创新。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灵魂和动力,是一切制度遵循客观规律、适应形势变化、顺应历史潮流的必由之路和不贰法宝。否定探索,拒绝创新,只有死路一条。
  其次,落实法律原则规定,需要探索创新。诚然,人大的职权是法定的,人大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办事。但这并不等于说,人大工作就无需探索创新。我们知道,关于人大职权的法律规定在很多方面都比较原则,落实这些原则规定,并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简单套用。因此,要将法律的原则规定落到实处,就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处理,就要不断进行探索实践,找到达到这些原则规定的具体路径。否则,法律就难以落地生根,人大的职权就可能会悬空虚置,人大的职能也就难以很好地发挥出来。而且正是由于宪法和法律对人大职权的规定都比较原则和笼统,人大在这方面进行探索创新的空间是很大的。此外,法律未作规定的方面,如果现实需要,在不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前提下,也可进行探索试验,以便为完善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再次,做好人大具体工作,需要探索创新。按照现在一般的观点,上下级人大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此上级人大很少对下级人大进行统一的工作安排部署,连工作会议都很少开,各级人大大都是依法独立开展工作。这种相对独立的工作体制,要求各级各地人大要敢于和善于进行探索实践,从本地实际出发来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如果不积极主动地进行探索实践,而是一味地等待上级人大的安排部署,那是与各级人大的性质和工作体制不相符的,而且也是等不来的。同时,人大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人大工作必须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具体情况的变化相适应。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探索创新,使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以顺应新的变化,适应新的情况,解决新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事实证明,在一定程度上说,正是由于各级人大尤其是基层人大的探索创新推动了人大工作的发展。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解放思想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一大法宝,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坚持。改革开放是不断创新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同时他还指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努力与我国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这给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政治参与的主渠道,承担着十分重要的使命和责任。人大工作必须在正确的政治方向指引下,坚持解放思想,不断探索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作者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