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守,是指一个人平素的品行,是人之为人的最基本的内心守护准则。做人若失了操守,便是失去了做人的价值;从业如果违背了职业操守,就是最大的失职和失德;身为人师,若失去操守,那将是人类的最大灾难。在顺境中,或许不容易看出一个人的人格品质,越是在困难的时候,在不顺利的时候,在面对利诱、面对利益得失需要做出选择的时候,往往能更好地验证一个人的职业操守。
孔子和他的弟子曾经被困在陈国和蔡国之间,绝粮七日,他的弟子有的饿晕了,有的在发牢骚,但是年纪最大的孔子却依然鼓瑟而歌。子路很不高兴,问孔子:“君子亦有穷乎?”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孔子认为,失道谓之穷,虽然身处困境,但是内心依然守护着仁义之道,临危不失其德不能算作“穷”,所谓“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彫也”,“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也”,“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这是“君子”的“固穷”之志。孔子终生坚守这种志向,所以,虽身处逆境,他依然锲而不舍、孜孜不倦。面对贫穷或其他困境,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表现,有些人可能会“滥”而无所守,有些人则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能坚持守望着内心的原则。不仅仅对于贫困是这样,当人面对金钱和美色、地位和荣誉、机会和奖赏的时候,照样有“滥”和“守”的区别,并且因“滥”而无“守”导致灾祸加身会更容易。
职业操守的核心是恪守价值准则。因为孔子的价值准则是“忧道不忧贫”,所以他能临危不悲不惧,内心依然坚守自己的信念,行为依然不失常态;因为他坚守崇仁厉义、以天下为己任的信念,才能在怀才不遇,政治理想不被采纳,甚至窘迫潦倒的情况下,依然“固穷”不降其志,甚至依然乐以忘忧,好学不止,传道授业。这是一种高尚的君子人格,是一种可贵的宠辱不惊的绅士风度。古今中外,不唯独孔子有此气度和人格,许多圣贤先哲、仁人志士皆然,如苏格拉底、耶稣、伽利略、哥白尼、布鲁诺……都具有这种崇高的精神。
孔子的学生子路的价值准则是“食其食者不避其难”。就是说你吃人家的饭就要敢于担当责任,遇到困难和灾难就不能逃避。他作为卫国孔悝封邑的行政长官,听到有人谋反篡位的消息后不是逃避,而是赶快回到其所主政的城邑,并要求惩罚叛乱者,当寡不敌众遭到攻击,系帽子的带子被击断时还说“君子死而冠不免”,然后带好帽子,从容就死。
孔子的学生原宪的价值准则是“贫也,非病也”。他在孔子死后隐居荒野,子贡作了卫国的国相,出门车马成群结队,有一次他推开破败的草门去看望原宪,原宪整理好破烂的衣服和帽子出来见子贡,自贡看到原宪那幅寒酸相,替他感到耻辱,就问原宪:“您难道是病了吗?”原宪说:“我听说,没有财产叫做贫,学了道理却不能去实行的叫做病。像我原宪,是贫,不是病。”子贡听了感到很羞愧,不愉快地离开了,他终生都为自己说错了话感到羞耻。
作为教师,应有的价值准则是什么?是将学生的生命状态,将学生的权益和发展,将为社会育人的责任,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育人不同于做别的产品,稍有差池便会酿成永远都无法挽回的损失,因为人生不能重复。所以,作为教育工作者,可能有苦恼,可能遭遇不公平待遇和种种困厄,也可能因此产生怨恨和痛苦,然而无论如何不能将此作为自己亵渎职业的借口。教育是令人崇敬的职业,这种崇敬之情,乃是美好的人文情感,来源于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底线。对于教师来讲,为了利益或其他原因而放弃自己正在职守的岗位,无异于外科医生为了利益而撇开已经切开肚皮的病人。医生的渎职或见利忘义可能会造成生命个体的死亡,教师的渎职或见利忘义却可能断送一个群体的未来。虽然杀人掠货要受法律制裁,毁人前程却难以落实法律责任,但在实质上毁人前程与杀人掠货比,其罪过有过之而无不及。只要为人师,就意味着肩负了无可推卸的责任,就意味着你必须为了学生的利益,为了学生的将来,为了社会未来公民的健康发展,而做出应有的努力和必要的牺牲。即使关乎个人前程,甚至关乎个人安危,也不能置学生的利益和教育的责任于不顾——更何况在多数情况下导致某些人丧失职业操守的原因仅仅是蝇头小利,仅仅是某种机会,远涉及不到个人前程与安危。这就是出于教育的理性和良心、教育者的职业操守的价值判断。利益随时有可能得失,机会可以重新寻找,但是一旦丢掉了职业操守和良心,就永远找不回来。而今,这种职业良心的光辉在很多时候,面对利益抉择而大为失色,如此,教育的理想也受到了挑战。
“固穷”,并非要固守贫穷,并非要求大家必须“从一而终”,而是无论在何时何地、遇到何种情况,都应该有所“守”而不能“滥”。固守的是一种人文情感和价值理想,是一种职业操守;“若另谋高就”的话,也应该有个原则,有个程序,也应该符合规则。我们处在一个开放的时代,一个人才自由流动的时代。我们谁也没有与我们目前所属的组织签订“卖身契”,人往高处走,无可厚非,但是,凡事总有原则,正所谓“盗亦有道”。我们不是“盗”,是教师或教育工作者,纵然不想做“君子”,也成不了“圣人”,但是应当看守好自己良心的领地。人生永远都处在选择的过程之中,孟子所谓“二者不可得兼”,你必须要有所“取舍”,取舍必须有原则。孔子所谓:“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那些不顾职业操守,亵渎岗位职守的人,同时也亵渎了自己的人格;坚守职业良心,忠于岗位职责,并不仅仅是对组织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负责。
职业操守的维护,不能完全依赖于个人的良心自觉,更要依靠整个行业的职业戒律和觉悟,依靠社会良好的规则意识、信誉意识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