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腐败案件精评(下)

2007-12-29 00:00:00吴立果
中国经贸导刊 2007年2期


  张恩照案——
  “外企军团”靠糖衣炮弹登陆中国市场?
  2006年11月3日,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张恩照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张恩照在2000年至2004年在建行任职期间,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419万元,因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张恩照已表示不上诉,故这一判决即时生效。
  张恩照祖籍山东莒县城阳镇,1946年12月出生于上海虹口区。1963年,建设银行从社会上吸收职员。张恩照被建行上海分行招入,当了两年学徒后正式当上拨款员。1987年6月,被任命为行长、党委(党组)书记。此时,张恩照刚满40岁,成为当时上海最年轻的行长。1999年9月,张恩照升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行长王雪冰下台后,张恩照于2002年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党委书记。2004年是张恩照最辉煌的一年。当年建行资产总额近3.8万亿元。
  针对银行改制的问题,张恩照曾提出,要保证股份制改造成功,银行就要健康安全运行,稳健经营,特别要防止金融大案要案的发生。要注意发现案件苗头,防患于未然,银行管理要严密、要超前。言犹在耳,张恩照却“出事”了!
  2006年3月10日晚10点,张恩照在位于北京丰汇园小区的家中被带走。
  为张恩照辩护的律师说,他曾给30多位高官做过辩护律师,张恩照是惟一一位没有婚外私情的贪官,“行内人说他本是一位业务型的金融专才”。
  已公开的事实表明,尽管张恩照是罕见的不贪色的落马官员,但对于非分之财的贪婪,使张恩照未能免俗,这与他一贯示人的简朴形象似乎迥异。
  据媒体报道,长达20页的判决书显示,公诉方的指控几乎全部得到法院的认可。张恩照被确认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19.3万元。犯罪事实中有一笔赃款来自香港横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邹某某。张恩照被指在2002年至2004年底之间,受邹请托,为帮助邹获取利益,违反建行外事活动的工作原则和程序,多次会见与建行有业务关系的两家公司高管,并向所属部门推荐香港某公司作为设备供应商。为此,张恩照收受邹某某“缇法旎”牌手表一对、按摩椅一台以及位于上海徐汇区吴兴路的房屋一套(折合人民币267.66万元)。
  张恩照案最有价值的看点,其实是因其涉嫌接受美国一家公司高达100万美元的贿赂,在美国法院引起的另一场国际诉讼。最早是在2005年春节以后,银行业内极小的圈子里就已传出张恩照“可能要出事”的“机密消息”,据称与一个IT项目有关,“美国来了传票”。
  虽然中国法院审理过程中未涉及张恩照的“涉外案件”部分,但境内外媒体的报道还是将案情基本情况作了披露——2004年12月9日,张恩照在美国遭到起诉。2002年5月,张恩照在赴美商务考察过程中,受美国某公司邀请前往加州卵石滩(全球最为昂贵豪华的高尔夫球场之一),签署了中国建行与该公司之间的新合同。据称,作为回报,该公司向张本人支付了100万美元。
  据中纪委披露,从2005年8月中国查处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开始到2006年9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0992件,涉案金额32.86亿元。为什么一向被视为“守法企业公民”的一些外资企业,到了中国却陷入商业贿赂的泥潭呢?出现这一现象,根源还在于我国法律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处罚力度偏轻。尤其是,有的地方患了“外资依赖症”,盲目迷信跨国公司,生怕对外商管严了会影响本地的投资环境,生怕因此得罪和吓跑了外商,因而对其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得一些外商越来越无所顾忌。
  张恩照案幕后的新闻.为世人关注惩治“洋腐败”问题,再一次敲响了警钟!
  
  巫邦志——
  监狱长爱财心切狱中“傍大款”
  对于一般社会公众而言,下述问题应该属于常识:监狱,是关押犯人的地方。无论在哪个时代,也无论在什么样的国家,犯人在监狱里的生活肯定不会很舒服,否则难以起到让其本人和其他人引以为鉴的作用。
  然而,成都市金牛区原副区长马建国的狱中生活,可能潇洒快活得远远超过常人的想象。 今年44岁的马建国,曾先后被任命为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副局长、国土局局长、副区长。2004年6月25日,成都中级法院对马建国一案公开宣判,以挪用公款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5万元,对其挪用公款所得违法收益300万元和3套别墅予以追缴。二审法院宣布维持一审判决。同年8月16日,他被送交川西监狱服刑,2005年11月24日转入川东监狱服刑。
  到了监狱里,这个前“红顶商人”仍然享受着“超标准待遇”。检察机关查明,由于监狱放松对他的监管,马建国可以不穿囚服,不吃囚饭,在监区打小灵通,甚至监狱警车将其带到宾馆酒楼消费。一名同监的狱友证实,马建国得到特别关照后,好几次夜不归宿。马建国交待,他投资的公司一直都还在运转。服刑时,公司有些账目拿来由他审核过。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交待,他给监狱门卫打招呼,马建国外出可以不登记,或者少登记。
  所有人都会好奇,马建国身为犯人,怎么会得到这么大的自由?答案非常简单:马建国有钱,而且肯于花钱。
  由于“社会反响强烈”,马建国在监狱里的“幸福生活”不到两年就结束了。2006年4月,四川省检察院开始对马建国狱中行贿一案立案侦查,后指定德阳市检察院管辖此案,向德阳中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公诉人指控称,在川西监狱服刑期间,为了获得不正当利益,马建国托时任四川省川西监狱的原党委书记、监狱长巫邦志及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一分监区长刘波、一分监区教导员罗雅林等人提供违背监规的帮助和方便条件。经查实,马建国先后向巫邦志、向瑞忠、刘波、罗雅林等人行贿人民币298058元,钱物共计人民币315558元,行贿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应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显然,马建国之所以能在监狱内如此招摇,最主要的原因是用金锁链套住了监狱长巫邦志的脖子,此外的关节随之一路绿灯,畅通无阻。除巫邦志外,马建国还向狱内其他管教人员发动了“银弹”攻势,这些人吃人家的嘴短,也都成了马建国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马弁。
  据报道,曾为四川省模范监狱长的巫邦志,贪婪的胃口大得惊人,其罪行不仅仅是收受了马建国的钱。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至2005年,巫邦志利用职务之便,在监狱迁建工程、干警工作调动及为服刑罪犯办理保外就医、减刑、出监治病等方面,收受包括马建国在内的多人贿赂,共收受现金187万多元(其中81万余元是索要的)及一大批贵重物品。
  实在想不到,在监狱这个特殊地方,身为监狱长和管教人员的巫邦志等人,每天都能看到因为贪婪而被关进监狱的犯人,每天都在教育别人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自己却毫无觉悟,仍对钱垂涎三尺。按理,他们的工作应该是领着犯罪的人走向新生,但事实上他们却跟在马建国这类罪犯身后。脚踏实地走在覆辙里,最终完成角色转换,把犯人的囚衣穿在自己的身上。这幅只有在漫画中才可能出现的图景,活生生地在川西监狱上演了,很滑稽,但是又有谁能够笑得起来呢?在当今社会,确实有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丧失信仰、人格和理智,彻底沦为金钱的奴隶!
  
  李宝金案:
  直辖市检察长“吞金自杀”
  2006年11月29日,天津电视台报道了天津市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被中纪委查处的消息。该消息援引中纪委通报称,李宝金在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影响,为数家企业谋取利益,索取钱款数百万元人民币;挪用巨额公款给他人使用;滥用职权,向外单位人员支出账外公款数百万元;违反财经纪律,私设账外账,涉及金额巨大。据该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李宝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李宝金开除处分。该消息还提到:“此外,李宝金还犯有生活腐化错误。”据了解,中纪委通报中所指李宝金的“生活问题”,以及“为企业牟取利益”,都指向天津市一个名声赫赫的企业——天津浩天集团。
  据相关报道,至今未婚、与李宝金有染的浩天集团的董事长王小毛,已早于李宝金在去4月被中纪委带离天津接受审查,起因是涉嫌在津晋、津汕等高速公路投建过程中行贿和挪用公司资金。
  知情者介绍,王小毛被查的直接导火索,是津汕高速公路的大面积停工。该项目由国有天津市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下称津高速)与浩天集团合作,总投资40亿元,全长52.54公里。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配套工程之一,此项目被要求在2007年完工,以便使北京主会场顺利连接天津、青岛两个分会场。2005年12月6日,浩天集团与津高速注资成立了浩天津汕高速有限公司(下称浩天津汕),初期注册资本3000万元;浩天集团出资2400万元,占80%。根据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下发的“[2005]669号”文件,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将逐步增加至18.61亿元。2006年3月2日,浩天津汕注册资本增至2.8亿元,其中浩天集团占80%,津高速占20%。增资带来的巨大需求令浩天集团资金链吃紧。早在1999年6月,王小毛就与津高速的前身——天津市公路建设发展公司合作,成立浩天津岐公路有限公司,运营津岐公路项目;此后,又先后于1999年12月3日与津高速成立浩天京福公路有限公司,合作京福公路(天津南段)项目;于2002年9月10日与津高速成立浩天津晋高速公路公司(下称浩天津晋),运作津晋高速公路(天津东段)项目。在王小毛案发后的9月12日,津高速与其融资券主承销商民生银行相继发布“提示性公告”,主要内容是截至8月31日,浩天津晋有一笔4000万元的银行贷款逾期未还。事实上,逾期一事始于2006年3月1日,但长达半年时间里,津高速未对外披露。去年5月的一天,即王小毛被查不久,李宝金率领天津市检察院三名党组成员,及市检察院一、二分院检察长到津高速开会。津高速一位人士回忆,李宝金在发言中要求,在维持投资方式不变的前提下,使津汕高速公路迅速开工。但一个月后,李宝金“落马”,自身尚且不保,遑论解除津汕高速公路之困。
  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一位处级官员称,浩天集团在公路投资领域铺了很大的摊子,这个摊子远超其资金能力。王小毛出事后,天津一家法院受理了一起与浩天集团相关的工程款纠纷案,并对浩天集团旗下资产进行了“诉前保全”,发现除未售出的部分房产,集团公司优良资产不过上千万元……
  欲悉李宝金案件详情,尚需时日。不过,就已经披露的情况,该案已现出明确脉络:一个直辖市检察院的检察长利用手中的权力,奇迹般为情人开辟了一条致富路。
  
  武汉中院法官:
  “前腐后继”究竟为哪般?
  2006年9月22日闭会的武汉市ll届人大28次会议决定,任命张河洁为市中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市中院院长周文轩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立案调查,本人提出辞去市中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接受周文轩辞职请求的决定。
  尽管对于绝大多数读者而言,“周文轩”是个陌生的名字,但很多人可能不会忘记数年前发生在武汉中院、震动全国的法官群腐案。2004年4月7日,湖北省汉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两名原副院长——柯昌信和胡昌尤站在被告席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6年零6个月。在此之前,柯、胡属下的10名法官,先后在湖北各地法院受审,各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该院民二庭2名副庭长,民二庭、经二庭、执行庭、审监庭和经一庭的数名法官;另一名经二庭副庭长案在补充侦查中。武汉市纪委的材料称,上述13人共受贿400余万元。除此之外,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有9名法官受到纪律处分,30名处级以上干部调离岗位,被调整者占全院70余名处级以上干部近一半,在一个法院内违法违纪涉及人员之多堪为全国法院系统建国以来罕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据称是全国规模最大的中级法院之一,人员近千,其中在编法官500余人,高级法官100余人。“早在2000年,武汉市中级法院就有3名法官涉嫌职务犯罪被查处,但都做了不起诉处理,以致后来这13名法官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出自湖北省检察院的一份调查报告如是说。另“据权威报告披露,仅在2002年至2003年6月期间,湖北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法官达91人,其中高级法院副院长1人,中级法院院长两人,副院长4人,基层法院院长两人,副院长1人;涉嫌贪污贿赂犯罪51人,涉嫌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渎职犯罪40人。法官犯罪的常用手段:一是‘吃了原告吃被告’;二是造假案;三是抢管辖权;四是卖证据;五是吃回扣;六是滥执行;七是搞‘有偿服务’;八是贪污挪用执行款。”
  2003年8月,中央领导曾就武汉中院法官腐败案件严厉批评:“真是触目惊心!贪官怎么能当法官?贪官怎么能公正执法?贪污腐败是造成执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人民群众对我司法不公最不满意的地方。”这次“窝案”过后,周文轩临危受命,在2003年年初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舆论认为周文轩此时上任充当的是“灭火队长”的特殊角色——岂料仅仅三年后,这个“灭火队长”自己也葬身贪腐的火海中,被烧得面目全非!
  当时,对于周文轩的当选,武汉市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均对其寄予厚望。周文轩上任伊始,也曾展示了“高调反腐”的姿态。2003年3月15日,在中院召集的第一次会议上,周文轩出人意料地请来了全院60多位法官的妻子。他表示“为了法官的清正廉洁,为了家庭的幸福,大家不妨在家里学学电影里的河东狮吼,当个好妻子。”2003年4月27日,他又在中院推出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人事改革。65位新任正副处级职位的法官宣誓就职,原有的22位正处级干部易人。2004年1月14日,在武汉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周文轩向大会作武汉中院2003年工作报告。在长达18页的万言报告里,他用相当大的篇幅自揭“家丑”,表示:“我们为极少数法官没有把握好人生航向而痛惜,为他们破坏整个法官队伍形象而忿恨。”作出了“对违法办案和办错案的法官,实行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纠正一起”、“严禁法官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开通‘武汉天平热线’接受署名投诉和举报,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等八项承诺。2004年,他又推出所谓的“刮骨疗毒”,如在全市法院系统设立立案接待大厅,公开接待、立案、收费等有关事项;对需评估、审计、鉴定、拍卖的案件,一律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选定中介机构。2005年年初他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整整一年的‘刮骨疗毒’,武汉法官的形象有了新的改善”。2004年11月28日上午,武汉中院新审判大楼落成。当着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及武汉市领导的面,周文轩带领236名法官在新审判大楼广场前,面对国徽宣誓:做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官,为实现公平和正义而努力奋斗1 2006年1月8日,周文轩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工作报告》中强调,“开放法院机关大院,公民持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参观和旁听案件审理”。这些举措曾获得颇多好评,这些好评甚至一直延续到周文轩被“双规”前的几天。
  其实,早在周文轩推行一系列“廉政”举措的过程中,就已经有人看到了他的另一面。身为武汉市人大代表、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员的武汉科技大学副教授陈文锋,近些年来接触到上百起案子,从中发现有些案子错得离奇,有些案子则完全颠倒黑白。通过深入了解判决过程,他终于认识到了他曾寄予厚望的周文轩正是一些案件幕后的左右者。武汉市一位姓张的律师表示,他是在代理案件过程中,逐渐认识到周文轩在作秀。特别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周文轩当初要法官的妻子学“河东狮吼”,但这次双规,周文轩的妻子也被带走了。
  全国法官有数十万之众,有几个、几十个害群之马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武汉一地就有这么多法官“前腐后继”,没有人敢说这个现实反映出来的问题不够严重。我一再思考产生这种问题的原因,但是不得要领。因为这个问题太复杂、太严重、太触目惊心!
  但是我认为,至少有一个观点还是成立的——即“懂”法的法官们通过实践认识到,现在的法律并不那么“可怕”。试想,如果法律像“毒鼠强”那样食之即亡,还有人敢于心存侥幸尝试偷食一口以大快朵颐么?!(全文完)
  (作者单位: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本栏目策划、编辑:范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