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纺织结构调整 促进纺织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007-12-29 00:00:00
中国经贸导刊 2007年3期


  纺织行业是我国重要的传统支柱产业,多年来为增加就业、推进城镇化建设、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数约占全国制造业人数的15%;工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7%;出口占全国的15%。
  为推进纺织行业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重要内容的结构调整,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若干意见的通知》(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十一五”纺织行业结构调整的思路、原则、目标、调整的重点以及有关政策措施。“十一五”纺织行业结构调整的总体目标为:力争到“十一五”末,我国纺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关键技术、知名品牌和企业集团;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装备水平大幅提高,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构筑起符合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的产业发展模式。《若干意见》还具体提出了节能降耗、环保的三大约束性指标,即吨纤维耗电量比2005年降低10%,单位产值的纤维使用量比2005年降低20%,吨纤维耗水量比2005年降低22%,单位产值的污水排放量比2005年降低20%。
  为认真落实“十一五”纺织行业结构调整目标,不断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当前纺织行业开展的重点工作包括:
  一是积极推进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实施纺织行业科技进步纲要提出的28项先进技术和10项重点新型成套关键装备攻关与产业化项目,使行业技术创新能力尽快接近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增加科技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继续争取国家对纺织科技创新的支持,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是努力实施节能降耗。加强政策引导,提高全行业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意识;研究建立有关统计指标体系,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及评价考核;支持开展纺织行业节能降耗支撑技术的推广宣传;支持废旧聚酯及纤维的回收利用,鼓励开发再生纤维;积极探讨纺织行业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有效措施;研究制定印染行业的准入条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强对进口二手设备技术审查。
  三是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提高行业抗风险能力。2007年纺织行业的外部环境并不宽松,人民币持续升值、出口退税率下调、棉花供需缺口加大、原油价格跌宕起伏、化纤产品反倾销等多重因素将不同程度地影响行业平稳运行。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资源约束,协会和企业要紧紧围绕促进平稳运行,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向,加强对策研究,适时调整经营策略,规避经营风险。
  四是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2006年,为了支持纺织行业结构调整工作,国家专门设立“纺织行业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专项资金”(简称纺织专项),围绕“纺织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创新、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纺织新纤维的研发及产业化、行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基础研究及共性技术研究”等领域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给予资金支持。各地区有关单位要紧紧抓住中央支持纺织行业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并以点带面,推进纺织增长方式转变。
  五是促进产业集群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面对产业集群区中小企业居多、创新能力普遍不足的现状,在纺织产业集群区大力推广集产品技术研发、质量检测、网络信息、培训和现代物流等功能于一身的产业集群创新服务平台,带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转变增长方式,走产业升级之路。各地区应加强对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并在资金、技术、人才、场地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增强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六是推进纺织行业自主品牌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行业协会共同研究“关于推进我国服装行业自主品牌建设的有关意见”。有关地区和企业也要制定相应的品牌培育和发展规划,做好品牌建设组织和实施工作。
  七是加强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建设,支持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开展的“十、百、千试点工程”,即确定10家纺织产业集群参与管理体系试点工作;帮助100家骨干试点企业完成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完成1000家中小纺织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要点普及。同时,加强与欧盟等地区和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步伐。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