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融合,通常被理解为不同产业(包括部门、行业等概念,下同)之间发生边界模糊的现象,但确切地说,应该是按照现有产业划分,属于某一个产业的经济活动出现在另一产业领域之中的现象。
北京市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融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制造业的服务化,它是人们最早注意到的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融合的现象,它是指在制造业领域中,服务性活动所占的比重日益提高的现象。制造业的服务化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
一是由于制造业领域原有的服务性活动大幅度增加而导致的制造业的服务化,我们称之为制造业的内生型服务化。二是由于被并入制造业领域的外部服务性活动大幅度增加而导致的制造业的服务化,我们称之为制造业的外延型服务化。在制造业服务化的同时,也存在着发生产业分化的可能性:当制造业企业感到将其部分服务性活动从企业中独立出去更为经济时,制造业企业便会选择逆服务化而动的导致产业分化的行为。
其次是硬件产品的软件化,它是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融合的又一个重要表现。如果说制造业的服务化是表现在经济活动方面的产业融合现象的话,那么硬件产品的软件化则是表现在产出结果方面的产业融合现象。它主要是指在制造业产品中,包含了越来越多的控制、操作和应用性的软件系统,以至于这些软件系统的价值,在产品价值构成中所占的比重超过物质的部分。从制造具有较强处理能力的计算机产业,到生产各种高端数控设备的产业,都表现出这种硬件产品的软件化趋势。
观察北京市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融合的主要表现,除了上述主要方面之外,还有两个方面的表现值得关注:一是高新技术对传统第二产业进行改造所包含的产业融合属性;二是第二产业的企业从事资本经营活动所具有的产业融合属性。
北京市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融合所展示的趋势,可以分成两个层面:一是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融合的总体趋势;二是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融合的各个表现方面的发展趋势。
从前一个层面看,处于工业社会后期发展阶段的北京市,产业状态的变化主要表现为产业分化与产业融合的并存。从后一个层面看,在北京市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融合中,制造业的服务化不仅是发展最快的方面,而且也是影响最大的方面。但不同的制造业,服务化的程度有所不同:高新技术制造业的服务化程度较高,发展速度也较快,而一般制造业和传统制造业的服务化程度则相对较低,发展速度也较慢。从服务的内容来看,高新技术制造业的服务化,更多地集中在技术研发和客户服务方面;而一般制造业和传统制造业的服务化,则更多地集中在产品营销、市场信息和经营管理方面。
与此同时,由于制造业来自产品本身的利润不断下降,北京市的劳动力成本又相对较高,城市的环保标准也在不断提高,所有这些都会进一步促进制造业的服务化进程。目前已经出现了以加工外包为主要特征的虚拟制造或部分虚拟制造的趋势;在制造业领域,尤其是高新技术制造业领域,产品制造基地外迁的倾向较为明显。
从硬件产品的软件化方面看,软件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它意味着硬件产品的功能扩展和品质提升。
从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制造业的趋势看,一方面,由于改造传统产业是高新技术最重要的应用领域和市场;另一方面,传统制造业为提升竞争能力,也急需获得高新技术的支持。从长期来看,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之间具有不断融合的趋势。但从中短期的情况看,高新技术与传统制造业的融合程度,则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应用高新技术究竟能够给传统制造业带来多大的收益增量;二是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之间的供求信息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沟通。作为前者,不仅取决于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持续成本,而且取决于政府的相关政策取向。作为后者,不仅取决于高新技术研发的应用导向,而且取决于科技成果的转化机制。
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融合对北京市第二产业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第二产业的服务化,尤其是制造业的服务化,使第二产业内部的服务性活动大幅度增加。这些服务性活动对于提高第二产业的产出能力,改善客户关系,拓展经营空间具有积极意义和较大影响。
二是在第二产业中服务性经济活动比重增加和在高新技术对传统第二产业改造的基础上,原有的第二产业,尤其是经过高新技术改造的传统第二产业,其产业层次和产出结果的技术含量明显提高,在北京城市发展目前所要求的大力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总体政策环境中,能够找到新的生存与发展空间。
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融合对北京市第三产业发展的影响,主要涉及生产性服务业和流通性服务业,它为这两部分服务业的发展拓展了空间,提供了机会。但与此同时,由于这种发展的机会都是以第二产业为服务对象的,必然依存于第二产业的发展,因此,北京市第二产业发展的不确定性,将成为制约生产性服务业和流通性服务业发展的最大障碍。
就北京市相关的产业政策取向来讲,一是明确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取向。按照一般的经济类型划分方法,当第一产业的比重超过50%时,被视为农业经济;当第二产业的比重超过50%时,被视为工业经济,而当第三产业的比重超过50%时,被视为服务经济。当第三产业的比重达到60%以后,便开始涉及经济的服务化问题。
北京市处于工业社会后期发展阶段,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融合推动着经济的服务化程度逐步提高,但在目前的发展阶段,并非经济的服务化程度越高越好,应该特别警惕超越经济发展阶段的“服务化陷阱”。因此,基于这一经济发展阶段的政策取向,应该从“三、二、一的产业发展排序”转变为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协调发展,通过鼓励产业融合,而不是鼓励第三产业优先发展的政策取向,在提升第二产业竞争力的同时,促进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协调发展。
二是鼓励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流通性服务业的政策取向。在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协调发展的前提下,提出鼓励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流通性服务业的政策取向,主要基于下述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在上个世纪的最后20年中,北京、上海等地区的第三产业全面快速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各种类型的服务业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其中,一些对人力资源的知识能力水平要求较低的服务业发展较快,甚至出现了供过于求的状况;而一些对人力资源的知识能力水平要求较高的服务业,则发展较慢。因此,已经进入工业社会后期发展阶段的北京、上海等地区,虽然仍在继续推进以第三产业为主导的“三、二、一”的产业发展排序,但都已清楚地意识到第三产业内部的差异。因此,在自“九五”以来的跨世纪的10年中,这些地区都不约而同地对第三产业领域的发展,做出了以发展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目标定位和规划安排。而人们通常所列举的现代服务业,主要集中在生产性服务业和流通性服务业这两个领域。因此,无论从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角度考虑,还是从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融合的角度考虑,确定鼓励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流通性服务业的政策取向都是必需的。
其二,在现阶段第三产业的发展中,除了超越经济发展阶段的“经济服务化陷阱”,之外,还存在着认为第三产业可独立发展的误区。实际上,如果说消费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的发展分别取决于消费者的选择和社会目标的确定,那么,生产性服务业和流通性服务业的发展,更多地依赖于包括第三产业本身在内的各产业发展的要求。而在工业社会中,第二产业的发展对生产性服务和流通性服务的需求,对于这两类服务业的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基于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融合的趋势,确定鼓励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流通性服务业的政策取向,有利于避免第三产业独立发展的误区和由此导致的地区产业“空心化”的倾向。
三是推动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升级的政策取向。在我们使用的有关产业的定义中,传统产业是相对于高新技术产业而言的产业类型,它们之间的区别不在于产出结果方面的不同,而是产出方式的技术类型方面的差异。由于目前我国对属于高新技术范畴的技术类型已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基于高新技术的产出方式与基于传统技术的产出方式,是可以清晰界定的。
从北京市现行的产业发展政策来看,并非没有包含推动传统产业升级的政策取向,而是现有的政策设计,缺乏相关的系统性和激励的有效性,难以取得这种政策取向预期的结果。
从推动传统产业升级的角度考虑,至少要关注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现阶段对传统产业进行高新技术改造,不仅是转变产出方式的具体行为,而且是决定经济增长方式能否转变的主要方面。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替代对传统产业进行高新技术改造,是在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而非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其次,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之间,是一种供给与需求的关系:传统产业借助高新技术提高其市场竞争力;高新技术的发展依靠传统产业提供的市场需求。但二者之间,作为需求方的传统产业居于主导地位,高新技术自我发展的空间是极为有限的。
最后,对传统产业进行高新技术改造是需要支付成本的,而且,在目前的发展阶段,这一成本还相对较高(包括人力资源成本和非人力资源成本)。同时,在传统的产出方式尚存应用价值的情况下,产出方式转变的机会成本也相对较高。
四是支持产业融合与产业分化共存并进的政策取向。在北京市未来的产业发展中,不仅要关注产业的融合,而且要关注产业的分化。在政策取向方面,既支持产业融合发展,也支持产业分化发展,以达到现阶段促进二者并进的目标。
在工业社会后期阶段,产业分化的一个最重要方面是研发的产业化。它不仅是推动技术进步、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基本路径,而且是从工业社会后期阶段的产业结构,向后工业社会初期阶段的产业结构转变的必经之路。因此,在支持产业融合与产业分化共存并进的政策取向方面,应该大力支持研发的产业化。
五是主要通过产业政策导向促进产业融合健康发展。产业融合,特别是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融合,不仅是工业社会中后期阶段产业状态演变带有普遍性的客观趋势,而且对于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努力促进产业融合的实现,是现阶段北京市产业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政府通过产业政策的导向,实现促进产业融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