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6—28日)
一、西部大开发中的体制机制创新
《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提出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和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近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西部开发办组织编制的该《规划》得到了国务院的正式批复。《规划》对“十一五”时期西部大开发进行了全面部署。《规划》部署了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其中要求“积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主要内容是:“充分利用西部地区与周边14个国家和地区接壤的有利区位条件,进一步发挥劳动力资源、土地资源、特色矿产资源丰富的优势,更好地统筹西部开发与对内对外开放,以扩大开放促进西部地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以西部大开发推进我国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增强西部地区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能力”,要“促进东中西区域协调互动”、“正确引导外商投资方向”、“构筑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新平台”、“用好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规划》强调,“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把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方针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改善西部地区的法制环境,完善政策措施,建立保障西部大开发顺利实施的体制机制”,包括:“国家政策扶持机制”、“金融服务支持机制”、“企业发展激励机制”、“资源合理开发机制”、“政府协调服务机制”、“规划有效实施机制”。
二、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国防科工委发布《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的主要内容是: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和项目合作;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工企业改组改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承担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非公有制企业,可按有关规定使用由国家投资建设的实验室、军工专用测试和试验设施等现有科技资源条件;完善配套政策,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搭建适合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特点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中介服务机构要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开展政策咨询、管理咨询、科技成果交流、人才培训、科技创新、技术支持、信息交流与共享、项目孵化、筹资融资、认证认可等方面服务;加强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活动的监管。
三、金融体制改革
五家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银监会批准。近日,中国银监会核准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仪陇惠民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机构开业,批准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梨树闫家村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和青海乐都雨润镇兴乐农村资金互助社等3家机构筹建。2006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决定在四川、内蒙古等六省(区)进行试点。意见发布后,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响应,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企业年金基金获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交易。中国人民银行与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7〕56号),批准企业年金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并作出相关制度安排。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自建立以来发展迅速,积累的企业年金基金近1000亿元,企业年金基金安全、合理运用资金的需求十分迫切。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近十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截至2006年底,可交易债券存量为8.4万亿元;2006年全年交易量为38.39万亿元;机构投资者近6500家;可交易品种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企业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等券种以及债券回购、债券远期、人民币利率互换等工具。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广度、深度,及其以场外询价交易方式为主的交易模式都十分适合企业年金基金的运作。
四、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从2007年起推行用工备案制度。近日,该部门发布《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就要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部门进行用工备案。终止合同的,须在终止后7日内进行备案。到2008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起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的交换共享,基本建立全国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