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上半亩仙人掌,此地有金三百两。”这个蛊惑人心的口号,使30个省里几千家农户上当受骗,不少农民因“仙人掌致富”神话倾家荡产。2006年8月23日,由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制造这起神话的海南锦绣大地生物工程公司(简称锦绣大地公司)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志忠等7名始作俑者,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法律的审判。
从2001年开始,海南锦绣大地公司以种植仙人掌致富为诱饵,采用虚假宣传的手法,欺骗种植户与之签订既无履约诚意,又无履约能力的订单合同销售仙人掌种苗;将销售种苗款非法占有使用,而后拒不履行合同。
受害的种植户遍及全国30几个省市,近3000户,涉案实际金额9000万元,给种植户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6300余万元,受害种植户中有下岗工人、贫困地区的农民、残疾人。他们通过贷款、变卖家产等方法筹集资金,签订订单合同购买仙人掌种苗,结果倾家荡产。
此案引起中央领导关注,成为公安部督办要案。历经一年的艰苦侦查,2006年3月,海南警方成功侦破这起主要涉嫌合同诈骗的惊天大案,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坑骗农民成为一个发财的捷径
早在1999年,王志忠得知墨西哥米邦塔食用仙人掌在国内开始引种,属新品种,决定从事仙人掌种苗的种植和销售。
是年年底,王志忠在海南省澄迈县福山镇红旗坡建立了约600亩的仙人掌种苗栽培基地,并先后购进仙人掌种苗660000株进行栽培种植。2000年4月14日,王志忠及阮东升为从事仙人掌种苗的种植和销售,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锦绣大地公司,王志忠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车延滨、王志勇和彭云程(已死亡)任副总经理。
2000年底,锦绣大地公司利用各地农民致富的迫切心理,以及对中央及各省级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的信任,大量制作“米邦塔1615财富倍增计划”的宣传图片、光碟、图书及手册等宣传资料,通过中央及各省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夸大种植仙人掌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诱骗种植户购买其公司的仙人掌种苗。
为了进一步骗取种植户的信任,2001年3月至2002年11月,锦绣大地公司先后在全国各地设立了14家分公司,并培训仙人掌种苗的营销人员,2002年4月,锦绣大地公司虚增注册资本300万元,将其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12月17日,以虚假材料骗取了“海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2002年7月至2004年在北京、江苏、陕西等地建立所谓的深加工企业;2002年10月至2004年3月,先后签订委托加工仙人掌产品的合同,以夸大公司实力和回购仙人掌菜片的能力,诱使全国各地种植户不断与其公司签订“订单合同”,购买仙人掌种苗。
2001年6月6日,王志忠、车延滨、王志勇等人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在海口市召开会议,决定:由车延滨负责宣传及市场营销管理,王志勇负责生产后勤及财务管理,彭云程负责企划及人力资源管理;试行以签订有效期为1—2年不等的“订单合同”来发展示范种植户。合同中明确承诺回收订单种植户的仙人掌菜片。
2002年7月,为了增加仙人掌种苗的销售量,骗取更多的资金,王志忠、车延滨、王志勇和彭云程等在明知锦绣大地公司没有能力履行“订单合同”的回购义务的情况下,仍召集各分公司经理在河南省郑州市开会,要求各分公司以“订单合同”的方式,与全国各地种植户签订仙人掌种苗销售及回购协议,销售仙人掌种苗。
2004年5、6月份,因锦绣大地公司以“订单合同”销售仙人掌种苗,取得大量资金后,不履行回购义务,各地种植户纷纷上访。为了缓解压力,王志忠、车延滨、王志勇、赵亚波及彭云程等人在北京市开会,决定停止了辽宁等10家分公司“订单合同”业务;同时,在明知锦绣大地公司无资金、无法履行回购义务的情况下,仍决定由南京、杭州、武汉和成都等四家分公司继续以“订单合同”方式与种植户签订协议,销售仙人掌种苗,继续骗取种植户的种苗款。
起诉书指控:从2001年至2005年2月,锦绣大地公司故意夸大公司实力及仙人掌的经济价值,以回购仙人掌菜片为诱饵,利用签订“订单合同”的形式,采取履行部分小额合同、拆东墙补西墙和拖延收购、压质压价等方法,骗取2578名种植户的种苗款共计72521597元,仅向种植户支付回购款和清算费9326908元,诈骗63194689元。赵亚波担任经理的南京分公司,从2004年6月份起,利用“订单合同”收取58名种植户种苗款963000元,仅向种植户支付回购款14706元,骗取948294元。关晓海担任经理的杭州分公司从2004年6月份起,利用“订单合同”收取24名种植户种苗款366700元,未支付回购款,共骗取366700元。
审计报告显示,海南锦绣大地公司员工工资,中高管人员年薪和业绩提成、分红等财务支出全部来自种苗销售收入,2002年至2004年业绩提成就高达633万多元。大部分的种苗收入都落入了公司人员的腰包。坑骗农民成了他们发财致富的一个捷径。
订单农业掩盖下的合同,成为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
为了增加仙人掌种苗销量,炒卖种苗获取更多的非法利益,海南锦绣大地公司先后在全国各地设立了14家分公司,并于2001年6月,在海口市召开了第一次市场工作会议,决定试行以签订有效期为1—2年不等的订单合同来发展订单种植户,合同中明确承诺回收菜片,以此打消种植仙人掌菜片无销路的后顾之忧。
2002年7月,在郑州召开的海南锦绣大地公司第三次市场工作会议上,王志忠在明知订单合同存在风险和问题的情况下,决定全面放开订单合同,以此来增加种苗销售量,并将销售净额(除去回购金额及其它成本)当作公司考核各分公司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年薪及业绩提成的主要指标。
此案犯罪手段特殊,是一起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新型合同诈骗案件。
海南三亚市一农场的老赵在种植仙人掌前并不穷。他是副团级部队转业干部,转业安置费十几万元。
2002年9月,他和锦绣大地公司签订了6份订单合同。仅购买仙人掌种苗费就给了锦绣大地公司15万多元。
2003年3月,老赵的仙人掌已经长到3层。老赵打电话到锦绣大地公司请求他们过来收购仙人掌。公司来人看过后却说,他的仙人掌太小,不符合公司收购规格,让他砍去重新种植。无奈的老赵,只有按公司的要求将仙人掌砍掉。到了2003年10月,等老赵6亩地的仙人掌再次长到可以收购的时候,锦绣大地公司却告诉老赵,公司正在建立深加工厂,等工厂建好了,就第一个收他的。公司的员工告诉老赵,可以再扩种。没有办法,老赵只有再次将本来应该出售的仙人掌,作为种苗再次扩种到18亩。
仙人掌一天天疯长。但始终没有人来收购。
合阳县南渤海村是陕西省种植米邦塔仙人掌最多的一个村,也是损失最为惨重的一个村。全村有大棚200多个,五六十家农户参与种植。刘岁朝是县里种植仙人掌最多的一户,他投资60多万元搭了24个棚,仙人掌都长了一人多高,但一片都没收过。
2002年,家住重庆合川市云门镇石门村的农民蒙进元也拿出了全家积蓄,又从信用社贷款2万元,将自家4亩多正在耕种的粮田全部沙化种上了海南锦绣大地公司的2000株仙人掌种苗。
按照锦绣大地公司的宣传,蒙进元一家至少可以赚到18万元。但3年过去了,蒙进元没卖出一片仙人掌,没赚到一分钱,还欠了7万元的债。因为父亲看病借的钱无法偿还,蒙进元80岁的父亲在2004年春节期间气得服毒自杀了。
从2001年开始,海南锦绣大地公司以种植仙人掌致富为幌子,在全国大肆炒卖仙人掌种苗获取非法利益,各地受害种植户纷纷向各级政府部门及中央领导写信,投诉、反映受害情况。
“仙人掌”诈骗团伙为何一路绿灯
仙人掌坑农诈骗案令人震惊,教训深刻,暴露了政府等有关部门监管、辅导方面的严重缺失。
一些专家、学者指出,王志忠等人的骗局从构思、形成、发展到严重祸害农民,一路绿灯,畅通横行,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发现,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有的还给予种种便利。使农民处于无助的挨宰羔羊地位,处境十分凄惨。
那么,一个没有生产设备,没有市场客户,也没有实际履行订单合同能力的诈骗团伙,竟然玩弄“空手套白狼”、“拆东墙补西墙”的把戏,循环操作,使得全国3000多梦想发财的种植户屡屡受骗。为什么王志忠等人在全国30多个省市顺利诈骗,轻而易举诈骗得6300余万元巨款?带着这个问题,笔者向有关方面及办案人员进行调查,发现其中四个主要原因。
一是有关部门失察。锦绣大地公司之所以一路绿灯,行骗无阻,与政府有关部门失职、失察有关。由于有关部门的麻木不仁或者贪图小利,一系列监管环节形同虚设。仙人掌在海南仅有7户种植,某县农业局却写推荐材料证明:“海南锦绣大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长年实行定价收购,增加了农户的收入。”某厅业务部门虽派人到仙人掌基地进行“核查”,但“没有发现问题”,使得锦绣大地公司得以获取“重点龙头企业”名称。某检疫部门心安理得接受锦绣大地公司一批电脑,没有多少心思去考虑自己是否履职和保护农民兄弟的利益。
二是媒体推波助澜。“吃我一掌,美味健康”、“新世纪富商路,大地与您共发展”、“种上半亩仙人掌,此地有金三百两”等等,对此,办案人员认为就是这些诱人温情的广告词,使得全国3000多种植户上当受骗。
在销售仙人掌种苗过程中,王志忠等人以所谓的深加工开发为幌子,利用人们对媒体的信任,采用广泛密集的广告宣传及印发大量宣传资料手册等手法,虚假宣传仙人掌的经济价值及市场前景,采取多种欺骗手段诱骗种植户购买仙人掌种苗。此后寻找各种借口不予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在部分收购仙人掌菜片的过程中,采取恐吓甚至暴力手段压质压价、拖欠收购款等减少收购。为逃避刑法的打击,采取委托生产加工少量仙人掌初级产品以极低的代价解除回收合同等多种手段,企图将性质“转化”为民事纠纷,变非法占有为合法拥有。
经调查,公司用于制作广告宣传等费用高达3000余万元,占订单合同金额9900余万元的三成多。
三是“光环”掩人耳目。锦绣大地公司在行骗过程中,为了进一步赢得“仙人掌”种植户的信赖,还搞到了一连串眩目耀眼的光环,如“海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国绿色食品A级认证企业”、“海南省首家获得科技部,财政部科技成果转化资助企业”等等。
戴上了这些耀眼的光环,着实迷惑了不少种植户。为夸大公司经营实力,王志忠将锦绣大地公司的注册资本从300万元增至1000万元,可这是虚报注册资本实现的。如此几个“光环”掩盖的骗局,如果不是案发,后果难以想象。
四是盲目渴望暴富。纵观这起非法坑农害农骗农的案件,种植户的暴富心理作怪及轻信和不加分析地盲从,也是导致其受骗和锦绣大地公司行骗得逞的最根本原因。为什么那么多农民兄弟会轻易相信骗子们的谎言呢?为什么受骗后不能及时用订单合同为据诉诸法律呢?这也是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问题。
当前,全国各地正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府主管部门更应该端正工作作风,加强服务“三农”意识,规范市场,辅导农民,把那些坑农害农的不法企业清除揭露出来,依法加以严厉打击。同时,对于内外勾结、渎职失职,甚至助纣为虐的少数腐败工作人员,要认真清查,严肃处理,直到绳之以法。
此案由于案情重大复杂,涉及多个省市,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单位:海南省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