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汕头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战略部署,大力推动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不断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通过宣传指导,培育清洁生产企业。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相关的全市性活动(如节能宣传周),对清洁生产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培训,指导企业培育清洁生产企业,并主动组织企业向省申报“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先后有华能汕头电厂、南澳县风能开发总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树业编织有限公司、汕头市晶华粘胶制品有限公司等被认定授予称号。
二是充分运用优惠政策,扶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通过对我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具体摸查,掌握这些企业的生产特点及资源综合利用的基本特点,根据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主动组织企业向省申报享受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目前已有6家企业享受减免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通过技改,提高效率节能减排。近年来充分利用省、市财政挖潜改造资金支持一批技术改造项目,通过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同时也优化调整了产业结构,从而实现节能减排的目的。2006年获省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9个、以奖代补的技术创新项目2个、重点创新项目13个。全市共核准和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69项。
四是加强监管,推进节能降耗。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和有关规定,对全市60家重点耗能企业实施监管,促进60家重点耗能企业在生产全过程全面实施节能降耗。同时,对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不执行环保部门监管要求的企业,不予以核准、备案以及优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由于开展了以上工作,节能降耗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市万元GDP能耗从2000年0.77吨标准煤下降到2005年0.69吨标准煤,降幅达10.3%;2006年每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23吨标准煤,同比下降0.45%,万元GDP能耗为0.67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89%,上述指标均处于全国先进水平。
在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过程中,虽然做了不少有效的工作,但也存在不少急需解决的问题。如:思想认识缺位的问题;产业层次低的问题;园区建设滞后的问题;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扶持力度不足的问题等。
因此,我们必须坚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为发展理念,努力做到认识到位、法治到位、科技到位、政策配套、投入落实、责任明确,全面地大力地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实现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
一是科学规划优化布局。要通过编制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业布局规划,淘汰污染耗能产业,有选择地引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要求的工业项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优化工业布局。
二是加强园区规划建设。要通过园区规划建设,实现节能降耗、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土地集约化、污染统一综合治理的目标。
三是加强立法。在国家有关法律的框架内,根据我市的实际,加快节能减排的立法步伐,制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如《节能减排监督监测管理条例》等),为加强监管提供法律保障和依据。
四是加强监管。要研究探索监管手段和方法的现代化。同时,要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强制性产品目录,定期公布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实施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并举的监管办法。对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或超过经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材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四类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对未做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评价或评价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更不得开工建设。
五是加强宣传指导。
六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要通过制订相关的政策大力发展包括环保产品的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服务、洁净技术产品生产四大方面的环保产业。
七是加强政策资金扶持。要通过制订优惠政策,对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果的企业,经过专家检测认定,在土地、税收、资金、能源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各级财政有必要安排一定的资金,鼓励企业使用节能减排的新技术、新装备,支持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奖励取得显著成果的企业。
八是构建科技支撑体系。要构建以产学研相结合,以企业为主体的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科技支撑体系。
九是成立专门机构。要通过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专职负责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的宣传培训工作,专职负责指导和监管重点耗能企业生产全过程的节能减排工作的执行情况。
(作者系广东省汕头市经贸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