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浙江、深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情况与启示

2007-12-29 00:00:00赵志凌
中国经贸导刊 2007年15期


  最近,我们赴上海市、浙江省和深圳市进行了专题调研,重点考察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分别与当地信用建设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座谈,参观了公共平台,访问了征信公司,观看了现场演示。总体感到,三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较早,进展较快,已率先在国内取得了一些经验,形成了目前各具特色的信用建设运行模式。
  
  一、上海模式:以个人征信为起点、市场化运营为基本特征
  
  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个人征信服务为起点,通过第三方征信机构建设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实行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基本建成与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主要框架和运行机制。
  (一)三个阶段
  一是起步阶段。1999年8月在全国率先进行个人征信试点,通过特许经营方式成立了第三方征信机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开展个人信用征信业务。2000年7月,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建成开通,开始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二是拓展阶段。2002年3月企业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开通试运行,形成了“两大系统、联合征信、普遍服务”的发展格局。同时,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和社会诚信创建活动取得明显进展。三是深化和综合试点阶段。在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建设的基础上,推动建立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
  (二)主要做法
  一是政务公开。市政府通过立法,规定政府部门对社会公开职能范围内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以供征信中介机构免费查询、获取有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这为该市征信服务系统建设走市场化道路提供了前提条件。
  二是市场化运作。企业、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征信服务,均采取公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方式,政府不直接投资建设,不介入征信服务。8年来,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已投资2000多万元建设征信系统。
  三是政府主导。人民银行授予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相应的业务资质,曾于1999年专门下发文件,要求上海市15家中资银行把个人消费信贷资料交由该公司。上海市政府动用行政权力为公司融通资金,如在联合征信项目建设过程中,市政府就以财政借款的方式向项目提供5000万元、为期5年的无息贷款,以支持公司业务的开展。目前信用产品的需求主要由政府的政策创造,如规定个人办理信用卡必须出具信用报告,资信公司的营业额大多来源于制度安排。
  四是分步实施。以个人信用征集为起点,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在操作上先个人后企业、先同业后联合的办法,逐步建立一个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网络。
  (三)主要成效
  一是信用服务业稳步发展。经过几年发展,上海市信用产业链相对完整,服务体系比较成熟。2006年,全市信用服务行业营业总收入达到4.2亿元,营业额约占全国的1/4,从业人员达1225人,各类征信服务机构有40多家,信用服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有38个。
  二是个人征信服务呈良性发展局面。截至2006年12月底,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入库人数超过770万,查得率达到87%;提供个人信用报告累计达643万份。
  三是综合效益初步显现。第一,促进了消费信贷。个人信用信贷占全市信贷总额的20%,持卡消费占社会商9e3372866752f580ce800d3ccc6e33df89650b316daeeb344feb0e2155cc06b8品零售总额比例超过1/3,相当于发达国家30—50%的平均水平。第二,促进了企业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上海移动通信公司的个人欠费纳入联合征信系统之前,每年呆坏账总额为1000万元,目前已降到300万元左右。第三,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形成诚信友爱社会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有关评价报告,上海在全国50个城市的金融生态综合指数排名中列首位。
  
  二、浙江模式:以企业信用建设为突破口、公益性服务为基本特征
  
  2002年以来,浙江省大力推进“信用浙江”建设,全省信用状况有了明显改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一)三个显著特点
  一是选择企业为突破口带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全面建设。二是形成了全省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两大信用基础数据库,由事业单位性质的省企业信用发布查询中心统一建设和管理。三是企业和个人两大信用信息系统均为公益性,目前查询信用信息是免费的,没有进行市场化服务和运营。
  (二)基本做法
  一是完善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平台。2002年6月,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开通运行。现已汇集了39个政府部门的企业信息,入库企业数达到79.6万家,数据库指标项达到90类844项,是全国率先开通、数据容量最大的省、区企业信用数据库。
  二是启动建设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2006年9月,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建设启动。2007年2月底,浙江省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初步建立。已入库的信息主要有12个政府部门的17类、211个指标项,涉及人口4621余万,初步建成覆盖全省的个人联合征信系统。
  三是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在信用体系建设中,浙江开展一些信用服务和应用,发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良好作用。对信用信息比较完备的部分企业,浙江省企业信用发布查询中心进行了类似于信用评级的评价,划分ABCD四个级别,称之为“企业信誉度提示”,促进了企业信用建设。企业信用查询系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应用,政府应用部门增加到14家,应用方式逐步拓展为信用数据查询、联动和分类监管,应用领域从政府部门扩展到金融机构,提高了综合业务能力。为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维持信用信息系统的正常运作,该省在考虑下一步扩大开发应用的问题,培育发展信用服务中介机构。
  
  三、深圳模式:以市场运作和政府建设相结合为基本特征
  
  深圳市信用建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社会信用体系的综合建设方面,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建设完全实行市场化运作,形成了较为规范、发展迅速的个人联合征信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由政府部门建设并实现了自行运营,全市征信行业具有相当规模。
  (一)个人信用征信系统运营良好
  2001年,经深圳市政府的特许,在人民银行总行的支持下,深圳鹏元公司筹建个人征信系统。2002年8月,个人征信系统建成开通,开始提供个人信用报告。目前,个人征信系统已广泛应用于银行、保险和担保行业,年提供各类信用报告300多万份,是我国目前为数不多且比较规范的个人征信系统之一。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系统先进。深圳市个人征信系统立足深圳、面向全国,目前已征集到了10多类信息,80%来自政府部门、20%来自银行,包括公安部全国公民户籍信息、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深圳市的社会保险、企业法人注册、缴费、纳税、信贷等信息,信息覆盖范围和信息商业价值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二是完全市场化运作。6年来,鹏元公司依靠自己的力量,艰苦创业,独立运营,一切以合同的方式进行个人征信和信用服务。公司累计已投资2000多万元开展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和经营,形成了5大类15个品种的信用产品,为7类客户提供信用服务。
  三是政府定位明确。对于个人征信,深圳市政府不投资、不经营、不干预,不强制有关部门提供信用信息,不强制有关部门使用信用产品。政府主要提供了两大支持:解决个人征信的法律依据问题,深圳市是全国第一个为个人征信立法的城市;政府部门免费提供信用信息给鹏元公司,同时也无偿使用信用信息。
  (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不断完善
  2003年底,由市工商局承建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深圳信用网”开通运行。至2007年4月,系统已涵盖了全市48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中介组织等提供的97万多家各类市场主体、共计3432多万条信息。主要做法:
  
  一是“行政主导,事业运作”。2003年成立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负责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为事业单位。
  二是“公共服务,会员制有偿查询”。企业信用信息采取分级披露办法,即深圳信用网分内外网,外网为社会免费提供公共索引信息查询服务,内网为行业和成员单位提供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对经常使用企业信用信息的采取会员制收费查询的方式。
  三是推行信息征集的标准化建设。规定以全国质监系统的组织机构代码为匹配标准,以工商系统的企业基本登记信息为基础,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数据采集原则,确立了系统数据库信息征集标准,目前系统较好地兼容了政府部门信息,数据的匹配率高达90%以上。
  (三)社会信用服务业发展快速
  目前深圳市信用服务行业有担保企业200家,评级评估企业10多家,全市现有各类信用中介机构70多家,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2005年成立了深圳市信用协会,至2006年底已有会员106家,主要是中外资银行和企业。2007年将成立市借款企业评估师协会。
  
  四、三地社会信用建设情况比较分析及启示
  
  三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内在要求,尽管起点不一,发展环境不同,但都取得了较快进展,且各具特点。在法规制度建设方面,三地都注重不断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制订信用规章、信用标准、制度建设,使征信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深圳比较早地进行了立法。上海市已经出台各类信用规范性文件124个。
  在管理制度方面,三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组织推进构架。上海市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担任召集人、62家主要综合部门和监管部门组成的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2003年成立市征信管理办公室,在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增挂;2005年设立诚信建设和征信行业监管两个职能处室,配置专门人员编制,建立了征信机构备案、回访、统计等管理制度。各区也相应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浙江省成立了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省发改委牵头,负责企业、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省企业信用发布查询中心承担具体工作。深圳市委托市工商局承建企业信用信息中心。
  三地的信用建设,把中央要求和地方实际结合起来,把法规建设和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把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结合起来,明确目标,创新实践,稳步推进,成效明显,有不少方面值得借鉴,即:法规先行是信用建设的制度保障;政府推动和支持是信用建设的前提条件;建设统一的公共数据库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工程;市场化运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方向;分步实施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方法;营造诚信环境是信用建设的社会基础。
  (作者单位:江苏省政府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