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担保遭遇尴尬

2007-12-27 09:33杨大宇
中国中小企业 2007年12期
关键词:政策性信用机构

杨大宇

信用担保业的试点一出现,就引起了业界的强烈关注。无论是企业,还是信用担保机构本身,都对这一行业的前景充满了乐观的期待。然而—

信用担保业的出现,多少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无门的难处。如果说银行是资金持有人和企业之间沟通的纽带,那么信用担保机构就是银行与企业,尤其是广大中小企业之间的融资纽带。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担保机构获得急需的银行贷款;另一方面,银行则因为担保机构的介入降低了借贷风险;而担保机构本身,则凭借着对风险的评估和控制,获取佣金。这对三方来讲,都是莫大的好事。如今,信用担保已经在中国走过了9 个年头,它的发展历程是否一如人们想象的顺利呢?

政策性背景

信用担保业获利的根本是对风险的评估和控制,然而,与同样利用控制风险获利的银行或保险机构不同,信用担保机构在中国并不属于金融机构,因此无法从事金融业务。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信用担保机构的业务范围,并进而间接地限制了信用担保机构灵活利用现金的能力,降低了资金的流动性。这就向信用担保机构的盈利能力提出了挑战。

从机构的背景来看,我国的信用担保机构大部分是由国家出资设立,或者由国家控股。其资金大部分来自政府财政。因此,我国的信用担保业从一开始就具有明显的政策性,是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工具。

强烈的政策背景有利于国家利用信用担保机构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这和国有商业银行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贷款的政策性审查同理。但对于没有被列入国家优先发展项目的行业及其企业来说,就很难从信用担保机构获得担保。或者即便获得了担保,也要承受比国家重点扶持项目的企业更多的限制。这再一次让众多中小企业站在了不一样的起跑线上。政策的倾斜让本应惠及所有中小企业的机会大打折扣,这不但不利于广大中小企业的生产积极性,更容易破坏公平的竞争环境,并进而对产业结构产生不利的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规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创办初期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其担保资金和业务经费以政府预算资助和资产划拨为主,担保费收入为辅”。

这显然是政策性机构性质的进一步体现。但是,对于一个以控制风险作为营利手段的企业来说,部分或暂时地放弃营利目的,实际上也就等同于放弃了对企业经营风险的控制。因此,为了达成政策性目的而出现呆坏账的信用担保机构,在试点时期就比比皆是。再加上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过于单一,其大部分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所以一旦发生呆坏账,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将大大降低。依靠国家输血才能存活的担保机构也并不鲜见。考虑到政府与担保机构的关系,这种政策性的经营亏损仍将在担保机构中延续。

人力资源状况

从信用担保机构与中小企业的关系来看,本来应该是部分代替银行扮演风险评估者角色的信用担保,却难以在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的审查环节扮演好本应扮演的角色。首先,信用担保机构的工作,需要的是拥有一定风险管理能力,并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法律、投资等知识的专业金融人才。

与如此之高的人才标准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事实上,信用担保行业很难吸引到这样的人才。一方面,在信用担保机构中出任这些角色的,大部分是缺少金融工作经验的政府工作人员。另一方面,最出色的金融人才显然不会愿意屈身在效率低下、待遇平庸、官僚机构氛围浓厚的信用担保机构里工作。对于信用担保机构来说,缺少人才应该是整个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而这也必将成为行业发展最大的瓶颈。但考虑到担保机构的政策性背景,与普遍存在的经营效益低下相比较,这种状况持续的时间可能会更长。

中小企业的问题

与信用担保机构缺少合适的风险评估人才遥相呼应的,是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运作不规范,财务结构混乱,钻政策漏洞甚至是骗取贷款等投机心理。这些情况的存在,在事前,会直接影响到信用担保机构对企业风险评估的正确性。在事后,会导致信用担保机构的直接亏损。这对于信用担保机构本已脆弱的风险防范能力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信用担保机构的上当受骗无疑会严重破坏中小企业与担保机构的信任关系。在审查制度上,信用担保机构无疑有滑入过分严格倾向的可能。在中国,条件苛刻的反担保就是其中最突出的表现。而审查手续的繁琐和过分苛刻的担保条件,也使得很多中小企业对担保机构避而远之。毕竟,如果中小企业能够提供超过需要的反担保,也就无需向担保机构交一笔佣金、再向银行申请贷款了。反过来思考,信用担保机构把担保条件制定得过于苛刻,只能产生两个直接后果:第一,业务量大大减少。这也是目前国内大部分信用担保机构的现状。有些信用担保机构竟然已经有近一年的时间没有开展过任何业务。第二,在如此苛刻的担保条件下,仍然肯到那些信用担保机构申请担保的企业,怀有不良动机的,恐怕居多。因为,进行合法常规经营的企业,是不会做这种不划算的买卖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不针对风险本身加强评估,而一味地提高申请担保的条件,不是降低了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反而是增加了风险。

与银行的关系

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原本应该是双赢共荣的关系。信用担保机构承担了本应由银行承担的风险,并依据这种风险的承担,从第三方—企业手中收取费用。但事实并非如此完美。由于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问题,其资金规模往往过小,数百万资金就成立一个担保机构的情况也不少见。而以这样的资金规模,想获得银行的信任,无疑是十分困难的。还有一些信用担保机构,其注册资金在公司成立后便迅速抽回,挪作它用,这种不规范的资金操作也增加了银行对信用机构的顾虑。

与信用担保机构对待中小企业的态度类似,银行也通过提高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担保比例,来保证自己的安全。国际上的信用担保公司一般只承担80% 或者更少的贷款风险,而在中国,信用担保机构却承担着100% 的贷款风险。这对于收益率远低于银行的信用担保机构来说,无疑是十分不公平的。大多数信用担保机构只能把这种风险转嫁给中小企业。这又进一步加深了信用担保机构与企业之间的矛盾。此外,放大倍率的偏低,也导致了银行业对担保机构的不重视。所有这些问题,都给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的业务关系开展设置了障碍。

尴尬的处境

9 年的时间,对于一个行业的发展来讲,已经不算短了,尽管我国的信用担保业和其他行业相比,仍然算是一个比较年轻的产业,但它的发展速度和成熟度既远低于国内同时期的其他行业,更远远落后于国外的同行。

对于银行来说,担保机构是个可有可无的角色。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从来不缺少贷款的对象。即便原来的大多数国有独资银行都开展了股份制改革,

即便中国的资本市场,尤其是企业债市场给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多的选择,这种情况也没有太多改变。资金供需的不平衡,使得银行业缺少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的动力。这种情况不是单单靠信用担保机构自身能够解决的。由政府规定的、缺少灵活性的放大倍率更强化了这种关系。

在广大中小企业眼中,信用担保机构与其说是个救命的活菩萨,倒不如说是瓜分利润的盘剥者。过高的担保条件、过高的收费标准、环节复杂的审批过程,都是急需资金,却又缺少足够的金融实力的中小企业难以忍受的。

在政府的眼中,作为解决政策性问题而存在的信用担保机构,在解决旧问题的同时,又带来了更多的新问题。不断亏损的财务状况、长期无法开展业务以及对政策性问题的解决不力,都让政府头痛不已。当政府以法人身份直接干预信用担保机构的业务活动时,这些问题只会变得更加严重。于是,原本应该是联结各方利益,疏通企业血脉的中介机构,却落入了如今这种“姥姥不亲,舅舅不疼”的尴尬境地。

解铃还需系铃人

对于信用担保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很多专家都给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这些方案在细节上虽然不尽相同,但在整体思路上都认为应该进一步加大政府的投入力度,并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行业整顿和管理。

笔者的思路与上述建议恰恰相反: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信用担保行业存在的问题,政府必须转变自己扮演的角色,并尽量削弱自己在行业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让自发行动的市场和真正拥有独立地位的民营企业唱主角。

我国信用担保行业的困境,从某种意义上讲,完全是政府扮演角色失误造成的。无论是信用担保行业的业务出发点,还是人力资源困境,抑或是和中小企业以及银行之间不甚和谐的关系,都不是在信用担保行业长期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它们在信用担保行业诞生之初,甚至在这些行业仅仅是一个政府的大致规划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

中国的信用担保行业并不是中小企业与银行需求水到渠成的产物,而是一个政策性的人工产物。国有商业银行的事实上的垄断地位是国家政策的结果。民营资本难以进入这一关键领域,使得国有银行始终处在一个十分舒服、缺少竞争的环境之中。虽然最近几年外资银行开始逐渐渗透中国内地市场,但中国银行业的核心业务仍然牢牢掌握在国有银行手中,它们缺少与其他中介机构合作、扩大业务范围的动力。

而中小民营企业自80 年代始就开始在缺少银行融资的环境下生存,当信用担保机构出现的时候,它们中的大多数早已熟悉了这一环境,并进化出许多自发应对资金紧缺的办法。信用担保机构的存在,无非是为其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当担保条件变得日趋苛刻时,这些中小企业自然又回到原有的筹措资金的轨道上。

再加上担保机构自身的政策性背景,无法自由地与那些真正有盈利潜力的企业合作,甚至把担保的资金用在了政策导向、盈利无门的企业身上。这些本应由政策性银行去做的事情却让担保机构去承担,自然力不从心。这种市场资源的人为配置带来的结果必然是削弱进步、奖励落后,严重扭曲了自然的竞争环境。

信用担保机构先天不足,后天又步步掣肘,鲜有作为也就是必然的了。改变这种局面的关键在政府。只有政府逐渐淡化自己在担保行业中的地位和角色,引入更多的民营担保力量,才能真正让价值规律回归到这个产业中,并发挥作用。世界列强的崛起之路无不证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一柄双刃剑:政府对宏观生产要素的持续投资能够让经济腾飞;而微观层面的过多干预必然扭曲竞争。而竞争,是任何一个产业,走向成熟和强大的必由之路。所以政府必须为信用担保产业松绑,把本应该由政策性机构去做的事情交换给相应机构,让市场的自发力量引导担保行业走向自我生存、自我强大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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