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吃”不止 政风难清

2007-11-12 06:00涂佳娜
审计与理财 2007年11期
关键词:列支建设项目补贴

涂佳娜

近期,在对某些部门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发现用政府性资金安排的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比较混乱,“吃”项目的现象十分严重。

“吃”项目有明“吃”和暗“吃”两种方式。明“吃”项目:在工程建设成本中列支计划外项目,挤占计划项目的资金。事实上,由于政府近年来加强了对计划外工程的查处力度,这种情形已较为少见。目前比较常见的是暗“吃”项目。暗“吃”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大量列支招待费。如2005至2006年度某道路工程开支业务招待费27.7万元,超标准列支24.3万元;2006年某改造工程开支业务招待费3万元,超标准列支2.9万元(依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第三款第一条“地方各级行政事业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的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二、违规发放补贴。如某机关5名工作人员2005至2006年两年在某公路项目中领取补贴7.9万元;某机关7名工作人员2005至2006年两年在某小区项目管理费中领取补贴3.4万元。

三、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车。如某机关2006年在用车辆7辆,其中定编3辆,超编4辆,超编车辆为调用各工程用车,相关车辆费用22.4万元就在各个项目中列支;某堤坝建设项目在工程基本竣工但尚未办理财务决算的情况下,用设备购置费购入34.8万元的商务车一辆,办好相关购车手续后即借调给主管局使用。

四、大量列支差旅费、会议费、考察培训费支出等。如某项目2006年工程成本支出总额为587万元,而其中各项会议费、差旅费、考察培训费支出合计就有57.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近10%。

有了以上超标、违规支出,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费用就容易超概。如某道路改造项目管理费开支167.9万元,概算批复建设单位管理费61.6万元,实际开支超出计划106.3万元,是概算标准的1.7倍。

暗“吃”项目所造成的后果并不仅是管理费用超概这么简单。重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混乱不仅会导致建设资金的浪费、投资效益的低下,还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更与建设节约型机关背道而驰。某些部门在专项工程资金中大量开支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考察培训费及超标准配车的费用,是与各级政府明令禁止用公款吃喝、禁止挥霍浪费、减少不必要的考察培训、改进会风文风、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相违背的;机关干部在专项工程中领取补贴也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及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

所以,应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联合监管。在专款下拨时,资金审批部门要督促资金代管(使用)部门列出使用计划,按计划拨款;在专款使用过程中,资金审批部门或监管部门要不定期抽查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从严追究;项目完成后,资金审批部门、资金代管部门,会同监管部门还应对项目进行联合验收,检查并评价整个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益,以吸取经验,提高管理水平。只有从上到下各部门联合严格把关,才能真正刹住“吃”项目这股腐败歪风,才能真正有利于建设出一支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一个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作者单位:南昌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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