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员工持股:合法吗?公平吗?

2007-07-23 14:37
新民周刊 2007年28期
关键词:国有银行不公全国人大

建设银行于7月6日夜间在香港交易所发布公告称,即日起实施第一期激励方案,符合资格的约27万名员工将认购和获赠总计8亿股建行股份。由此推算,平均每名符合资格的员工约获得2963股。9日《南方都市报》评论说,建行既是国有控股银行,最大股东应是全体公众。现在,要把8亿股的股份拿出来卖,不知公众---这个最大的股东答应没有?值得注意的是,央行也好,银监会也好,甚至国务院也好,它们都不足以代表公众来表态,有资格代表民意的,只有全国人大。可见,如果没有全国人大的审核同意,建行的员工持股计划,在合法性上就很值得怀疑。

评论说,除了合法性以外,国有银行推行员工持股计划更不能绕开公平问题。早在1990年代末期,一些国有企业率先进行员工持股改革,有关幕后交易、特权得利、私分国有资产等方面的弊闻层出不穷。一旦处理不好,建行员工持股极可能助长三大不公。其一,垄断不公。多年来,中央财政为纾解国有银行坏账"输血"达数万亿,国有银行等于是拿着纳税人的钱在赚钱,如今,政府还允许其员工以持股方式低价占有国有资产的收益,这无疑是对其垄断地位的进一步强化。其二,行业不公。2005年,建行系统人均年收入接近9万,在行内虽只是中下,但相比全国城镇在岗职工不到2万元的平均值,已是4倍以上。员工持股将令社会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其三,内部不公。目前,国有银行内部已经形成既得利益群体,级别之间、地区之间、职位之间,分配不公现象越来越严重。员工持股有可能进一步加剧这种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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