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普通人如何治理社区

2007-07-06 02:12叶齐茂
新民周刊 2007年24期
关键词:市政府居民社区

叶齐茂

在赫伯申贝的社区里生活,每个人都有权维护自己的安全,每户居民都积极参与维护本街区的环境,以使自己的房地产增值。

利益攸关者大会与停车场

我曾经在澳大利亚赫伯申贝市的一个社区生活。2001年后,随着我们家所在地区的房地产开发,越来越多的人把车停到我们宅前的那条路上,然后乘城铁去上班。他们一般早上停车,晚上才把车开走,门前那条7米宽的道旁都停满了车,我们出车进车就很不方便了,街坊的老人和小孩也有危险。居民们议论纷纷,可谁也没有能力解决它。

2002年的一天,一位热心街坊起草了一份给市政府的信,详细申诉了这个问题,要求街坊们签字,我们也签了字。3周后,我们家收到一封来自赫伯申贝市政府的通知,市政府定于周四晚6:30-7:30在市政府图书馆召开一个会议,讨论拉芳屯火车站附近几个街区的道路停车问题,要求利益攸关的居民到会。

我们怀着观望态度准时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政府环境与规划处的官员主持,说明主题后,4位街坊发了言,他们一致主张市政府规定这些街道禁止停车。一位上班族的代表也发了言,他解释了上班族的停车困难,主张市政府扩大火车站边的停车场。最后,大家举手对道旁"禁止停车"和"不禁止停车"进行表决,当然,100%的到会者赞成"禁止停车"的提议。然后,对扩建火车站边的停车场的提议进行表决,同样也是意见一致。这个会议实际上就是一个民意测验。

在澳大利亚,私人独立式住宅区是没有业主大会的,也没有居委会,市政府就是社会事务的唯一管理机构,而社区事务的最高决策者是市政议会(当然,城市中心的高楼是有业主大会的,日常事务由物业公司管理,业主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若遇紧急情况,也可召开临时会议)。

大多数老百姓只知道生活中发生了一些问题,不知如何处理问题,所以,社区问题的反映当然是自下而上的,而解决办法总要由市政府的专业人士做出。实际上,我们并不认为政府的官员是"上",他们是某个领域有公权力的行家而已。社区居民也可以组织会议,然后叫市政府的人来听取意见,沟通是双向的。

这个会议召开两周后的一天,我们下班回家时发现街上立起了若干个"两小时停车"的牌子。同时,每个住户还收到了一份来自市政府的通知,要求用户监督停车。若发现有人超时停车,可以向市政府举报。从此,几乎没车停在我们的门口了。

从2003年以来的3年间,市政府从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争取到200万澳元的项目资金,在火车站边修起了400个车位的停车场、露天的公共汽车中转站,维修了过街天桥。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停车场是免费的,政府以此鼓励大家坐火车去上班,避免城市中心区的交通拥堵,减少大气污染。

冰箱上贴满政府的服务电话

这个故事看似极为平常,其中却蕴含了发达国家大体沿用的社区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澳大利亚的市政府是最低层次的社会事务管理机关。它直接面对社区居民,在居民与市政府间再没有中间机构。所有房地产的业主及其在社区登记选民资格的年满18岁的公民,都有选举市长和市议会委员的权利。市长和市议会委员来自民间,他们或是医生、餐馆老板、律师、老师等职业人士,或是退休人士和社会名流。当市长没有工资,只有补贴。市政府的日常工作由市政府的职业工作人员运行管理。

社区管理是基层政府的基本工作,市政府在社会的和谐发展方面发挥领导作用,而居民、服务机构和部门、地方企业都是社区管理的责任者,所有居民都有权参与市政府的决策过程,也有权参加市政议会。市政府必须保证社区的所有成员在生活中都享有平等机会,都可以平等参加市政府的决策过程、服务和计划。

赫伯申贝市政府所管辖的区域为66平方公里,83858人,27%的人在这个市的辖区内工作,而73%的人在这个市的辖区外工作。这个市政府下设5个部门:市政和财产管理处、环境与规划处、社区服务处、商务与财政处和机关事务管理处,其中和社区居民关系最密切的是社区服务处和环境与规划处。

一般来说,市政府只管部分地方社会事务,区域性公共事务由州政府实施州内条条管理,如社区间的主要道路、消防、紧急救护、社会治安和小学和中学教育;而联邦政府管理就业、社会保障和全民医疗。说实在的,市政府就管"鸡毛蒜皮","整鸡整蒜"就由州里管了。如果每个地方都把"鸡毛蒜皮"管理好了,社会和谐也就有了基础。

市政府实施其职责的资金有一部分来自房地产税收,如每年我们都要缴纳房地产税,其总额约为房地产价值的0.3%,可以一次交清,也可以分季度缴纳。市政府使用这笔费用提供的服务有不少,比如垃圾收取、街道照明、街道清洁、公园、图书馆、地方道路、人行道、下水道、紧急服务、家庭与社区照料服务等。但是,市政府的整个运行费用,如工作人员的工资,图书管理员和幼儿园老师的工资,一些大型建设项目,还是来自州和联邦政府的拨款。

作为社区居民,每个人都十分明确,他们是这个社区的房地产纳税人,理应得到政府提供的社会服务,同时,他们也十分清楚,要想获得有效的社会服务,他们有义务反映情况,有权参与市政府的决策。

实际上,我们家的冰箱上贴满了各类政府服务的电话号码。比如说,如果我们要向市政府反映有关泊车条例、弃置车辆、街道堵塞、非法焚烧、火灾隐患、乱丢废物或家庭动物方面的事宜或要求,可以拨打99321051,与市政府地方法律服务处联系。

在赫伯申贝的社区里生活,每个人都有权维护自己的安全,每户居民都积极参与维护本街区的环境,以使自己的房地产增值。市政府认真对待居民的意见,所有人依法行事,社会就和谐了。

贵在拥有反馈和知情的机制

地方政府社区管理的最为重要原则就是保障社区居民在社区管理中的参与权、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以便帮助市政府在社区管理上准确和有效地做出决策。

为了做到这一点,赫伯申贝市政府有一个对居民意见做出反馈和知情的机制。例如这个市政府共有6种免费的出版物,一本杂志,包括访谈、社区消息、重要事件和通知通告;一份周报;各类年度报告;市长的月报;事件安排;最新消息;作为一个移民国家,市政府的重要文件使用除英文外的7种文字,包括中文,这是使居民做到知情的基本渠道。

此外,赫伯申贝市政府还有一套调整地方利益集团冲突的法律手段,如使用地方交通规划的权利,重新组织交通,使用建筑许可的权利,管理住宅的建设和维修。例如,如果对某个邻居的规划许可申请表示反对,我们可以致函或填写市政府提供的表格,陈述反对的原因以及所受到的影响,或电话与市政府规划处联系。

"要求所有的利益攸关者参与监督",这是赫伯申贝市政府社区事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原则。例如,除非市政府颁发许可证,否则不得在辖区内进行任何形式的焚烧活动。如果发现,可以打电话给市政府(99321051)。又如高声播放音乐,也可致电99321000,向市政府报告。我们在那里居住十几年了,真的感觉那里"发展缓慢",因此扰民的建设项目很少。尽管我们没有投诉过,但是,我们手头上有十几个这类号码和网站。当然,我们也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如时常打扫院子,不大声喧哗,以免遭到邻居的投诉。

与澳大利亚的这类市政府相比,中国的地方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还是"企业型"的政府,因为它们的财政收入目前尚不足以维系一个"服务型"政府的运行。例如,尽管各级政府面对居民建立了"一站服务窗口",但这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服务型"政府,根源在于,那些工作人员还是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收取服务费来保证其收入的增长。如果不根本改变这种经济财政状况,就不会有"服务型"政府。政府应该靠"税"来供养,而不是靠"服务费"。

如果要有高福利,就必须有高税收。"服务型"政府在国内呼之欲出却难以现身,居民也有责任,因为国内居民合法纳税的意识还有待提高。如果没有足够的税收,政府也只能"创收"了。

本文开头讲述的那个停车场是免费使用的,事实上,它是靠纳税人的税收建设的。所谓政府购买服务其实就是全民买单。在澳大利亚,每个公民必须依法纳税,这是义不容辞的,政府拿这笔税收为所有的纳税人提供社会服务,管理社区事务,也是天经地义的。(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旅居澳大利亚10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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