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丰
中国企业风雨交加30年,各种力量、各色人等轮番登上财富舞台,他们在法与非法、罪与非罪之间周旋。历史的账单拉得越长,似乎可以让人们记忆的喜剧越少,悲剧,却越多。
财经作家吴晓波拎出了“法罪错位”现象,试图循此线索解析中国企业史。本刊记者就此与其展开对话。
《南风窗》(以下简称《南》):改革开放开启了中国30年的企业史,作为主角的企业家们,也揣着无数悲喜剧。你在刚刚完成的对该领域的研究中,提出了企业家“法罪错位”的现象。发现这一事实,你的感觉和判断是怎样的?
吴晓波(以下简称吴):在一个变革的年代,很多改革的行为在一开始都是对现有体制的突破,因而“先天”地带有违法、违规的特质。这使得改革者必须冒绝大的风险。而当其变革行动受到质疑的时候,当政者往往不愿意对其行为进行直面的辩正——很显然,这将对现有体制構成更大的挑战,于是假借一些另外的罪名达到处置的实效,便成了最便捷和保险的选择。这就是所谓的“法罪错位”现象。在这过程中,幸运者成改革典范,不幸者成落网之鱼。当我观察到此的时候,常常会感慨命运之莫测。
《南》:“法罪错位”现象存在于中国政治经济舞台之内并非一天两天,而个案之论说甚至早已成为百姓坊间的谈资,为什么在当下——而不是以前或以后——才引起广泛热议?
吴:这表明全民及企业家阶层的法治意识正在苏醒。“法罪错位”是一种持续多年的政经现象,几乎每到一次宏观调控,都会出现若干个牺牲者,中国商业界的很多原罪及灰色现象,多与此有关。
《南》:企业作为一种产出财富的机制,注定要在一个细密的制度空间内进行合法与合理的游戏。在中国这个转型经济体当中,随着时间的流逝,它必须经历从放荡不羁到面对越来越复杂的跑道这一过程。它既幸运又不幸,这个过程的时间长短到底取决于哪些硬因素?政府面对这种状况,无为和有为,在目前的条件约束下,哪一种行为取向会更为有效呢?
吴:任何一个现代社会及商业活动的前提,是社会原则的公平与正义。《正义论》的作者约翰·罗尔斯谈及,正义的首要问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更确切地说,是一些主要社会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并确定分割社会合作之获利方式。中国目前所形成的资本现状,是任何商业国家所没有的,它有积极的方面,也有让人担忧的地方,我认为政府仍然会在“积极有为”的方向上前行。
《南》:中国社会目前至少存在以下几个主要特征:工业化中期、城乡二元社会、经济实现与全球接轨而法治尚没有提供对市场经济的有效支撑、正在寻求稳定前提下新的改革推进等。以这些特征为背景,根据你的研究,“法罪错位”现象的走向是怎样的?它何时会达到峰值,还是已进入渐行渐远的通道之中?
吴:“法罪错位”现象与当今中国的法治环境及资本现状有关。政府作为一个庞大商业资本的拥有者和运作者,其与民间资本及国际资本的博弈、交融与妥协,是影响中国商业未来走向最重要的指标。我们至今无法得出任何的结论,这也是最让人好奇的地方。
《南》:由于2006年中国企业家的密集性出事,目前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学者和企业家面对面时,告诫后者离政府远一点,而与政府官员面对面时,又告诫他们离企业家远一点。这听起来有些自我约束下的隔离的味道。你认为这种状态正常吗?能持续吗?
吴:在中国公司的成长路径上,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之密切其实远远超出一般学者的想象,这不仅仅是寻租牟利的问题,而是由中国经济的变革逻辑所造成的。所以,你所谓的自我约束,其实是政商关系的某种心态而已,并不能代表实际的状况。
《南》:企业家上结政府,下结百姓,身处魔鬼般细节之中,又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以识路辨方向。改革开放使市场被唤醒并释放着激情,这段不能说长也不能说短的历史,也上演和创造着中国式的政治经济学。人们常说“政治的归政治,经济的归经济”,在当下的关口,根据你对“法罪错位”现象的梳理,是否认为这将是中国未来的方向之一?
吴: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还将回到上面的讨论中。我不认为中国的商业将会“政治归政治,经济归经济”,相反,政商之间的密切度将越来越高。我观察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企业败局,如三株、爱多、秦池等等,大多为企业家市场战略的失误,而近5年里的企业败局,如德隆、格林柯尔、铁本、三九等等,无一不表现出强烈的政商博弈气息。在这种意义上,“法罪错位”现象在短期内不可能消失。
《南》:你近期出版的专著《激荡三十年》引起广泛关注,根据你的观察和理性期待,中国下一个30年,如果你还可能为之作出总结和解释,将选择什么词语加在“三十年”前面?
吴:我不知道。这个话题大概也只能说到这里了。再往下说,或许都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