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村大学生”:尴尬的志愿者

2007-05-30 20:41李北方
南风窗 2007年2期
关键词:培元志愿志愿者

李北方

熊克强和张学玲是一对小夫妻,在黑龙江省肇源县义顺乡六合村一所学生总数不到60人的小学里,分别担任一、二年级的班主任。熊克强就出生在六合村,张学玲来自临近的肇洲县,二人是绥化学院(原绥化师专)地理系的同班同学,2004年毕业后不久就结婚了,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孩子。

他们的身份是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志愿服务期到2006年7月就结束了,但他们并未考虑过离开。

2006年11月,他们再次签订了一份为期6年的志愿服务协议,而从7月份起,每月600元的生活补助就没有再发放过,但他们仍在正常上班。

早在1980年代,志愿者的概念被引入中国,当时在天津出现了第一个社区志愿者服务协会。1994年,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者支援西部建设行动影响广泛,徐本禹更是通过“感动中国”将志愿者的概念进一步传播。

很多省市也大力推动志愿者服务,或者在某些行动中借用了志愿者的概念。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北京大学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丁元竹教授说:“从地图上看志愿行动的分布,与全球天主教、基督教的分布是大致重合的。在缺乏基督教背景和发展水平极不均衡的中国,推广志愿服务难以避免地遭遇一些尴尬。”

2006年,黑龙江省推行的“村村大学生”计划便出现了这样的尴尬。

志愿者的迷茫

张学玲现在对自己的身份感到不确定,“感觉就是个代课老师,不知道自己在什么位置。”他们抱怨着恒定不变的600元,因为教师的待遇在不断提高,基本已经在每月1000元以上,而且每年按13个月发工资。校长谢连春也替他们打抱不平:“(省里的政策)给我的感觉就是,现在缺老师,国家雇你顶岗,什么时候老师够了,你就可以撤了。”

显然,在张学玲那里,对志愿服务的理解不是“自愿、不计报酬和利他的”,而是当成了一份正式工作。在回答为什么继续签6年的志愿服务协议时,她说“不签就失业啦。”她一直以来的理解是,当完两年志愿者就能转为正式教师,而且“看我们这两年的表现,也应该给我们转为正式老师。”谢连春校长对二人工作的理解是,“分的时候说的是两年的志愿期,如果愿意继续干,就转为正式的教师。后来这个说法就变了。”

不光张学玲和他的同事们这么认为,就连当地教育部门一开始也是把他们当作正式工作人员看待的。在来六合村小学工作不久,他们就填写了小学一级教师定级的申报表。在以为一切会按部就班发展时,2006年7月,他们忽然意识到身份成了一个问题。张学玲说,如果早知道工作不稳定,也不可能结婚,到现在,“只能干了,干一天算一天”。

与熊克强、张学玲一批于2004年到农村服务的应届大学生共有1123人,像他们二人这样在两年后搞不清自己身份的情况绝非个别。说这是对政策的误解也好,不同理解也好,现在必须对派遣这一批大学生志愿者到农村的政策背景进行一番交代了。

2004年6月,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公安厅、农业委员会、团省委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黑教联(2004)47号文件,题为《关于实施选派大学生服务农村行动计划的通知》(简称47号文)。47号文称,省委把“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列为“十项利民行动”的33个重点推进项目之一,要争取在3~5年内选派、培养近万名大学生到农村从事村务领导工作,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一线从事为期两年的党务或行政工作,同时还要选派一定数量的毕业生到村小学担任副校长。47号文对“参加支援农村建设的志愿者”(志愿者的称谓在文件的第三条即“政策支持”中首次出现)承诺了若干的政策待遇,除考试加分、减免欠缴学费、荣誉奖励等之外,后来在学生和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引起争议最大的是第一点和第六点,原文如下:

“到农村工作的志愿者不开具就业报到证,到农村工作两年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0元,年交通补助400元。两年志愿服务期满后,根据工作去向开具就业报到证。其中,对志愿扎根农村工作的一次性发给安家费2万元,执行定级工资,并同时向上浮动一档工资,工作满8年的经批准可转为固定工资,并再向上浮动两档工资。”

“服务期满两年的志愿者,可通过考试方式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志愿扎根农村工作的,给予行政副科级职级待遇,并结合村级干部职业化管理办法的探索,可直接选任为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或任乡(镇)长助理、副乡(镇)长职务;对志愿扎根农村中小学工作的可直接任命为中小学校长,并可提前一年确定专业技术职务。”

一度激化的矛盾

“承诺的待遇挺好的”、“前景不错”等说法,是接受采访的大学生志愿者在解释为何当初选择这个项目提到的原因。显然,在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人是将此视为找工作的出路——拿两年600元的低工资,就可以有个铁饭碗了。47号文对两年志愿服务期满后的去向问题的规定,仿佛确实可以做此理解。一个可供参考的数据是,在首批1123名大学生中,本科生仅有49人,其余均为大专生,大专生找工作的难度无疑更大。

李培元,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阿城学院,体操专业,临近毕业时他打算到南方闯荡一番,因为北方学校教育对体操不重视。系里的书记看到了47号文的相关政策,就建议他先走这个项目。于是他到了阿城市双锋镇胜祥村小学任教。

李继,毕业于齐齐哈尔大学的体育教育专业,临近毕业时,她先后代表学校参加了省大学生运动会和齐齐哈尔市运动会,所以没有作任何找工作的准备。她通过同学得知了“村村大学生计划”,认为两年后的待遇还不错,就报名了,并顺利地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五福玛村当起了科技副村长的职务。她当时的想法是,如果在中小学找个老师的工作,月薪大概也跟600元差不多,而47号文承诺的条件比较有吸引力,“如果履行合同,前景还是挺不错的,算是个比较好的出路”。“没有一个人觉得,我真是学雷锋,这两年干完之后就什么也不要了。”

到了2006年7月,他们跟绝大多数大学生志愿者一样,等待来自上面的政策。但直到两个多月过后,也没有新的说法,600元的生活补贴也停发了。李培元自己还有点小生意,于是就不上班了,而李继代表了绝大部分人的选择,即便不再发生活补助,还坚持上班。据说,有些地方只好把志愿者撵出去,因为总不能让人家白上班不给钱。李培元说,他的所在地就告知过他,愿意继续上班也可以,但是不能开工资。

哈尔滨市的大学生志愿者每年组织一次到党校学习,李培元是班长,在经过一段时间等待后,其他人分别跟李培

元通了气,他们决定向主管部门讨个说法。于是在哈尔滨的部分大学生志愿者先后两次到省政府门前,要求领导出面解决政策问题。

省信访办接待了他们,答复是,他们的身份是志愿者,两年之后爱干啥干啥去。他们对这个答复当然不满意,后来一名负责“省长热线”的处长出面说,给我们20天时间研究,再给答复。20天过后,该处长打电话给李培元,表示对此无能为力,让他们想别的办法。

接下来,全省各地的志愿者都联系起来,于10月中旬再次到省政府、省人大、省委等机关要求解决,持续了3天,共有300人左右参加。这一次,信访办请省委组织部一名负责的副处长接待,与志愿者面谈。李培元说,当时的交流气氛很不好,“他在喊,学生们也在喊”。这名副处长称,国家有文件,5年内不能增加编制,但这些被学生们认为是在“玩文字游戏”。李培元认为这是欺骗行为,“当时为什么不给大家解释?表面上看是两年后就有优惠待遇,大家都是看政策好才签的。”

谈判没有结果,大学生志愿者们继续在省委门前停留,于是警卫人员开始驱逐。“说我们聚众闹事。”在驱散的过程中,发生了一起冲突,阿城市的大学生志愿者张婷婷目睹了现场情况,在个人博客里做了这样的记叙:

“组织部的警卫大概十几个人跑过来开始强制我们上车,说要把我们送到那边去。一看警卫拽人,大家都往旁边跑,有个小姑娘一边跑一边喊:‘大家不上车,去那边。这时候大家都无法想象的事情发生了,几个警察一起跑向她,一起把她往车上拽,据当时在车上的人后来说,那些警察把她按到座位上就开始打她,然后把她拽下车又押到了一辆警车上。就这样她被警察暴打一顿,并且抓起来了。”

被打的女孩就是李继。她本人对事情经过的回忆是这样的:她是第三个被带到大客车上的,当时两个警察将前一个上车的女孩按在座椅靠背上,腰被顶住,于是她上前让警察把她放开。于是警察让那个女孩坐在靠过道的座位上,然后将李继推向里面的座位,因为侧身坐下,腿便抬起踢到了一个警察。随后几个警察上前,“拳头啊什么的就都上来了”,李继的左眼眶被打得淤青,毛衣领口被撕破。厮打中,李继将一个警察的脸挠破了一道。随后,李继被警车带走。

在外面的志愿者担心李继的安全,李培元打电话给那个与他们谈得并不愉快的副处长,如果能马上放人就驱散所有志愿者。对方回答:我跟你说了继续闹下去后果自负,这就是后果。

被挠破脸的警察的母亲出现了,她要求李继赔偿医疗费用,数额从200到500,再到1000、2000,最后又降到1000。其他志愿者们最后凑了约800块钱,将李继“赎”了出来。冲突到此为止,大学生志愿者们随后也就各自回家了。这一天是2006年10月19日。

这件事发生之后几天,大学生志愿者们一直等待的新政策公布了。

继续“志愿”

47号文是以省级机关的名义下发的,新政策则是以各市(地)的名义下发的,在篇幅上也比47号文短得多,仅有一页纸多一点。除了要求各地方对志愿者进行考核以外,核心内容是继续在农村服务的“村村大学生”志愿者的协议签订,文件原文如下:

“对两年服务期已满,表现较好,经考核胜任现职工作的志愿者,如本人愿意继续在农村进行志愿服务的,按照省里的有关要求,由县(区)项目办负责与志愿者续签6年志愿服务协议,一式5份,2006年11月25日之前上报市项目办汇总后,报省项目办备案。志愿者服务农村期间,身份不变,生活补助和交通补贴标准不变,继续由省财政负担,其中,对扎根村屯服务(包括在乡镇中小学校任教)的志愿者,在协议签订两个月内,由省财政一次性发放每人2万元安家费。志愿者如在本协议签订两年后选择其它形式就业的,可与县(区)项目办协商终止志愿服务协议。”

这让大学生志愿者们不能满意,他们认为47号文规定的优惠政策中,只兑现了安家费一项。而且接下来的6年仍然作为志愿者,那么6年后怎么办还是没有说,每个月600元生活都不够,更不敢想结婚生子等问题。他们还认为,这是将志愿者从省里推到市里,什么时候把志愿者都推走了,省里就解脱了。

近九成的志愿者选择了继续签约。据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提供的数字,截至2006年12月8日,1123名志愿者中有959人签约,其中还不包括当时未进行签约的鹤岗市的30人。该负责人说,这说明政策“受到了大学生的欢迎,不然不可能签约”。但志愿者们的心态更实际,他们怕如果不签约就永远失去了继续解决优惠政策的机会,佳木斯的一名志愿者说得更直接:“先把2万块钱拿了再说吧。”

47号文规定,要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大学生到农村服务,但2006年没有进行新志愿者的招募,因为第一批志愿者大都继续留在岗位上了。两年志愿服务期满,继续再干6年,这是个有违常理的安排,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这个政策并非是在志愿者的逼迫下才出台的,而是自2006年4月就开始研究,由于工作忙、牵涉8个部门要协调,所以才出台得晚了一些,很好地延续了2004年47号文的精神。

对于志愿者的要求,该负责人解释说,获得正式编制的必要途径是通过考试,国家有文件要求,要严格控制乡镇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的增加,乡镇机构改革后,原有人员还待消化,5年内只能减不可能增。这些在文件和协议中说得都很明白了。

他说,在志愿者中,已经有70多人通过考试转成了正式岗位,自动浮动了工资。而对于其他人,他认为“应该思进取”,应该把心思放在工作上,进一步增强新农村建设的主人翁意识,为基层作贡献;二是努力学习,通过公开招考转为正式工作人员。该负责人说,继续升学加分、减免拖欠学费等都落实了,47号文“没有什么落实不到位的”。

设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也强调必须通过考试获得任职资格,他说,两年前就强调是志愿者身份,而不是安排到农村工作,这是两个概念。对志愿者们按47号文的字面意思要求解决承诺,他显然有点生气:“实实在在地说,他们也都明白咋回事,但就是有点胡搅蛮缠了。都写得很明白,说得很明白。可你非得那么认为,你那么认为不对啊。”

志愿服务与就业

这批大学生志愿者多数来自农村,一个农村家庭供一个大学生并非易事,可以视为一项倾举家之力的投资。投资就要有回报,回报就是找到一份稳定工作取得收入。对于这些生志愿者来讲,他们毕业之后面临的最紧要问题是解决生计,而非奉献,他们选择做志愿者看重的是服务期满后的政策优待,即转为吃财政饭的正式工作人员。

张杨是这批志愿者之一,在肇源县

肇源镇中心小学服务,挂职副校长。张杨娶了一个高中教师,他说这个媳妇算是骗来的,因为之前对自己的身份没说太清楚。在当地非常看重是否有财政编制的社会风气下,这并非玩笑话。

张学玲则一直在后悔,按照当地的一般惯例,师范毕业生在家待业一年,就可以等到教育部门给分配的工作,而肇洲县当年就给她分配工作了,因为先签了志愿服务协议,不知道违约要承担什么后果,所以就放弃了正式教师的岗位。如果不当志愿者,她和熊克强夫妻二人都已经是正式教师了。

丁元竹教授认为,一定意义上来讲,志愿服务与就业是冲突的。“但目前中国推行的志愿者服务行动,与就业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或直接或间接。”丁元竹说,组织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就包含了团中央和教育部希望减缓就业压力或作为一项积极的就业政策的动机,他参与了当时的一些讨论,并对此表示反对,因为这背离了志愿精神的原则。他还反对对志愿者进行的各种考试和回来就业的政策优惠,原因是兑现不了,到最后搞得大家都头疼。作为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理事,丁元竹就接到过协会转来的要求各理事帮忙给志愿者找工作的要求,他觉得这简直不可思议。现在已经有一系列的相关问题积累下来。

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的负责人认为,选派大学生志愿者到农村去工作是没有错的,“就是总书记接见我我也敢这么说”。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个判断也是对的,例如,现在基层的中小学基本都配备了电脑,但只有这些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才懂,能给学生开计算机课。问题不在选派大学生志愿者行为本身,而在于组织方式。

在接受记者采访前,丁元竹刚刚看了一份澳大利亚关于如何吸引志愿者的报告,研究结果表明,志愿者看重两个回报,一是技能上的提高,为以后的工作有所帮助,二是拓宽人际关系网络。志愿者的奉献可以视为“有私服务”,这就取决于志愿服务项目的设计。另外,丁元竹还提出过一个设想,即将志愿服务改变为培养青年人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一个途径,以强制性的方式推广。这个建议没有被采纳,但他坚持志愿服务应以自愿参与为基础,不要做无法兑现的承诺。

对于已经出现的问题,丁元竹教授的建议是,按照惯例,承诺的事就应该办,一届解决不了两届,两届解决不了三届,以保持组织的威信和项目的可持续性,然后马上修订政策,不要让问题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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