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薛宝玲

2007-05-08 02:00
新民周刊 2007年15期
关键词:王建国救助站司法鉴定

杨 江 马 洁

"3年了,薛宝玲就这样生生被拖疯了……"

受辱女再次求助

2007年3月14日上午8点,王建国给记者发来短信:杨记者,您好,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南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给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提出到上海给薛宝玲做司法鉴定,薛宝玲都做了4次司法鉴定了,结果都一样。她的病情很严重,医生说,看好的可能性很小……

往回追溯3年多,2003年12月27日,记者排除种种阻挠,在南宁市一个嘈杂的停车场招待所里找到了王建国与薛宝玲。10天后的《新民周刊》刊登了《她还能坚持多久?》、《求助妇女之辱》、《受辱之后》等系列稿件,报道了河南妇女"薛玉珍"在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受到保安强制猥亵后投诉无门、举步维艰的遭遇。

【报道回顾】《她还能坚持多久?》:薛玉珍是2003年9月14日在南宁救助站遭保安长时间凌辱的受害人。事隔两天,薛玉珍曾无奈返回河南;10月18日,她再次来到南宁时,已是一名重度抑郁症患者。

丈夫王建国陪着她来向南宁救助站讨要说法。他们刚被南宁市救助站安排进一个停车场的招待所。我每次打电话找到这个招待所,服务员都说王建国不在,却很警惕地询问我的身份。很巧,服务员再次以同样的方式搪塞时,王建国就在她身边悄悄地记下了我的号码。

他在招待所外一个电话超市赊账拨通了我的手机,王建国说,救助站给他们安排过3个招待所,都很偏僻,每一处都不许他打电话。

得不到有力的司法救助,他们又陷入了困境,"救助站只给玉珍一个人生活费,每天5元,来例假时卫生纸都没钱买。"

我们去了南宁市救助站,薛玉珍躲在车内,浑身发抖,蜷缩一团,不敢往车外看,她的手里紧紧握着一颗鹅卵石,说有人要害她。

救助站的代理律师李技江在电话中回答:救助站已安顿好薛玉珍。很遗憾,当时薛玉珍就在我身边,她已经两顿没吃,盯着我与李通电话,眼中充满恐惧。

王建国很无奈:"我要继续告南宁市救助站、保安公司,我认为救助站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在最安全的地方求助,结果却被凌辱。"

"我不知道我们还能坚持多久,玉珍原先100多斤,现在只有60多斤,再这样耗下去很可能垮掉的。"

这篇报道中的受辱妇女"薛玉珍"就是薛宝玲的化名,2003年9月,当时40岁的薛宝玲欲同男友王建国到南宁开一家陕西凉粉店。9月4日,两人从陕西铜川南下,薛宝玲在火车上睡着了,装着1000多元生活费的皮包被盗。

他们在南宁火车站流浪了两天,多次试图扒车回陕西,均被发现阻止。9月9日,两人互相搀扶,走了近10个小时,终于在晚上10点摸到南宁市救助站。

救助站的铁门打开了,薛宝玲不知道,她走进了漫长的噩梦。王建国住在一楼,薛宝玲住在二楼。9月13日夜,20岁的男保安马兴发3次只身进入女室对薛宝玲进行了令人发指的猥亵。

按照薛宝玲2003年对记者的描述,"12点,我们3个女的刚躺下,马兴发就进来了,他用胳膊死死顶住我的喉咙,一只手在我下身乱抠。我竭力反抗,他就威胁我说在这里掐死一个人不算什么!"

猥亵持续10多分钟,薛宝玲默默流泪,其他2名女子躲在墙角不敢吭声。凌晨2时,看了黄片后的马兴发欲火难耐,又窜进二楼。薛宝玲在黑暗里惊恐万分,蜷缩在角落里,仍被马拉出,这次又是长达20分钟的蹂躏。

凌晨4点多,马兴发又窜进房间,用王建国的话说,这一次薛宝玲最遭罪,身上的血不是滴下来的,而是马兴发的手带出来的……

凌辱事件发生后,王建国多次报案均受到救助站的阻挠。南宁市救助站一名副站长劝王建国:"手插在阴部里,不算强奸,别说一次,就是十次八次都不算啥。只要你们不报案,不通过媒体,你们提出的任何要求我们都答应你。"

9月15日,南宁市救助站站长李雪华、南宁市保安公司总经理冯绍淇正式提出"调解"。

"李雪华说已报过案,公安人员说这不属于强奸,也不是流氓,就是调戏妇女,别说插进去一次两次,就是再多次,无非也就是流氓调戏,最多拘留15天。"当晚,救助站、保安公司给了薛宝玲一笔总计1800元的费用,打发二人回了河南。

因在救助站受到凌辱,加之屡次受到阻止报案的惊吓,薛宝玲的精神受到很大刺激,回到河南后,她一言不发,始终低垂着头,半夜"啊!啊!"尖叫,浑身发抖,说有人在卡她脖子、摸她。一个多月后,王建国带薛宝玲再次前往南宁,要求救助站给予治疗。

这一次,他们在信访部门的安排下前往南宁市公安局报案,马兴发随后被抓获,此时距案发已有一个多月。

令薛宝玲始料未及的是,噩梦仍在延续。李雪华不接电话,冯绍淇也拒绝给予治疗。王建国当即表示:告!

在南宁市信访局的协调下,薛宝玲被送到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病院,经诊断:重度抑郁症,中度焦虑症,建议立即住院。

但因救助站拒绝支付医疗费,薛宝玲住院27天后被医院赶了出来,从此断了药。2003年12月9日,薛宝玲向南宁市新城区(后改名为"青秀区")人民法院递送诉状,要求南宁市民政局、南宁市救助站支付医疗费、生活费等损害赔偿费用。12月15日,南宁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理由是:"起诉人的请求属于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应当以行政机关先行处理为前置条件。"

本刊记者正是那时前往南宁采访。当时,薛宝玲已断药多日,而王建国从南宁市救助站得到的回复是:一两天不吃药不要紧。

因为厌食,薛宝玲只能靠喝牛奶补充营养,但王建国身无分文,薛宝玲只得一直叫饿。那时候的薛宝玲虽神志恍惚、惶恐焦躁,但尚有一定的识别能力。2003年12月29日采访结束,记者给薛宝玲买了一箱牛奶,后将购买回程机票后剩余的300多元钱全部留给了王建国。那一刻,一直蜷缩在王建国身边的薛宝玲主动走到记者跟前,伸出右手要把她那个"护身"的鹅卵石送给记者。

那次采访后,几年间记者未与薛宝玲见面,不过,王建国每每遇到困难都会给记者来电。

时隔3年多,又一次收到了有关薛宝玲的讯息,王建国寥寥片语,却有道不尽的辛酸苦楚。

他说,他已经到了上海火车站,期望能面见记者,一吐3年多来的艰难。

艰难的上海之行

问及薛宝玲的近况,王建国在电话那头不住哀叹:"杨记者,她已经彻底疯了,谁也不认了,连我都打……"

2007年3月14日上午10点,一脸胡子拉碴的王建国牵着双手被布条死死捆住的薛宝玲走进了《新民周刊》编辑部,薛宝玲的喉部不断发出"咦唛噢……咦唛噢……"的声音,听来令人毛骨悚然,两人身后跟着薛宝玲七十高龄的母亲,拉着他们的行李。

在此后的采访过程中,薛宝玲每过4秒钟就会发出这样的怪异声。

薛宝玲已经完全变样,"胖"得走形,王建国说,这是长期服用精神病药物以及营养不良的浮肿反应:用手在薛宝玲的大腿上按下去,凹坑良久不退。薛宝玲果然已经不认人了,她低垂着脑袋,目光呆滞,面部肌肉僵化,唾液不断从口角流下,当初要送给记者的那颗鹅卵石不见了,王建国说早已被她吞下肚子。

采访开始了,薛宝玲却不肯坐下,不停走动,老太太捧着一个青团准备喂她,"咦唛噢!"薛宝玲一声高喊,捆起的双手猛地击向老太太,老人躲闪不及,被打个正着,青团也落了地。望着"六亲不认"的女儿,她满含泪水坐到一角。王建国说,现在只有他能靠近薛宝玲,一旦其他人进入薛宝玲的视线,冷不丁就会遭到袭击。

薛宝玲的身上散发着异味,"你那次采访走后不久,她就大小便失禁了,现在出来都给她弄纸尿布……"王建国牢牢牵着薛宝玲的手。"她现在除了喊'咦唛噢',不会再说任何话了,一开始我也不知道她喊的是什么,后来以为是喊的'你要干什么',但是在精神病院,专家会诊后说她讲的是'我没犯法'",王建国解释。

他说,此次来沪,是应南宁市保安总公司的要求,到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给薛宝玲做司法鉴定的,"他们认为薛宝玲是装疯,从2003年到现在,薛宝玲已经做了4次省级鉴定了,但是他们就是不认可"。

"他们就是欺负人,拖,拖死你,拖着拖着你就不告了。"王建国说,"他们"除了南宁市民政局、救助站和保安服务总公司外,还包括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3年了,薛宝玲就这样被拖疯了……"

"到现在一审还没有开庭,这要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王建国与薛宝玲现在常住河南孟州一个不到10平方米的出租屋,3月9日下午,司法援助律师、广西华胜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标给王建国打来电话:青秀区人民法院要求薛宝玲去上海接受司法鉴定。

3年来的医药费以及到南宁、北京各个部门频繁上访的路费,王建国已经花销了数十万元,"这些钱都是社会上救助的,至今还欠着大量外债"。

王建国虽然无奈,但法院既已作了重新鉴定的裁定,他也只有服从。他为路费犯愁,律师梁标告诉他,南宁市救助站已经让郑州市救助站的某领导代为办理他们到上海的车票。

于是,王建国捆起薛宝玲的手,领着薛宝玲的母亲当天下午就赶到了郑州,"真是窘迫得很,老太太为了筹集到上海来的费用,连亲戚家小孩子的压岁钱都骗了借过来。"这天是星期五,他们赶到郑州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下班,无奈在郑州等了3天,就着从孟州带来的十几个鸡蛋和路上买的几个馒头充饥。

"星期一上午,等了一个多小时,郑州救助站的这个领导给了我们3张站票,说是南宁市救助站站长让他代办的。"王建国傻眼了,"薛宝玲这个样子怎么能站到上海?老太太70岁高龄也吃不消啊!"

他给梁标电话,商议后只得自费两千多元购买了3张软卧票,"但是火车站不让进,因为薛宝玲是精神病人。我求情,差点都下跪了,铁路上的人听了我的介绍,照顾咱,给了我们一个包厢。这才到了上海。"

3月14日早上8点,13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后,王建国到了上海,"我实在是被法院和南宁市民政局弄怕了,所以联系你,看看你能不能陪我们一起去司法鉴定中心……"

鉴定时的争执

王建国正欲介绍3年来的上诉过程,手机响了,"是青秀区人民法院的电话,问我们在哪里,要我们去上海市救助站,说在那里会面。"

薛宝玲于是被王建国拖上出租车,一路"咦唛噢"叫着来到上海市救助站。他后来告诉记者,在上海市救助站并没有见到南宁方面的人,于是又到了位于上海市光复西路上的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

在司法鉴定中心,"法院的人不断问我到上海后去了哪里,很警惕。"王建国说。他在去鉴定中心的路上给记者挂了电话。半个小时后,记者赶到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尚未开始,中心大厅里站着一群中年人,王建国偷偷告诉记者,其中几个就是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的法官。

薛宝玲很快被带进鉴定室,记者正在等待,一名女法官走来质问:"你们是什么人,到这里做什么?!"

记者反问:"请问你是什么人?"

一个男法官立即对记者大声喝道:"我是法官,你是什么人?到这里干什么?!"

记者质疑法官是否有权在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调查其他人的身份,这名男法官立即声色俱厉:"我是法官,我就有权查你!"

司法鉴定中心的一名领导赶来圆场,为避免冲突,记者只得在传达室等待王建国一行。

近一个小时后,王建国领着薛宝玲走出鉴定中心,"薛宝玲尿裤子了,她有个动作,拍肚子,不是饿了就是要解手,但是我没有看见,还没走到厕所门口,尿就顺着裤子流下来了。"

王建国告诉记者,鉴定其实很快就结束了,鉴定人员着重问了两个问题,"第一,发病的过程和现状;第二,已经做过4次省级鉴定,结论都一样,为何还要再做第5次。鉴定中心说,我看前面几次鉴定都正确嘛,现在程度只会比以前重"。

王建国回答:"不是我们要做鉴定,是他们欺负人,我们没钱,没背景,就把我们往死里拖。"

法官要求王建国一行入住上海市救助站,王建国不同意,他认为,这次来上海是应对方的要求,费用当由对方出,不属于救助范畴,并提出了他的质疑,"一个鉴定,光你们法院就来了3个人,又是坐飞机又是住宾馆,把钱省下来给薛宝玲看病多好!"

因为他的"执拗",法官最终放弃了这个要求,但要王建国写个"不同意法院安排吃住"的证明,并要求在3月16日早上8点半准时将薛宝玲带至鉴定中心再次鉴定。王建国如此写道:法院要求入住救助站,所以不同意法院安排的吃住;在薛宝玲没有犯病的情况下,准时将薛宝玲带至鉴定中心。

青秀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反复向王建国打听记者的身份,"他们威胁老太太,说我们是法院的,不听我们的安排,到时候对你们案子的判定不利。"

王建国哭了:"马庭长,你不要这样说,薛宝玲尿裤子了,你还提醒我给她买条裤子换,说明你还把她当个人。这几年,我就对你们法院的人哭过两回,一次是对王院长,那时候不肯让我们进法院,我跪在法院门口,王院长回来看见,我说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跪着,王院长给了我200元钱,我哭了,说明他还同情我们。"

"为报销这次的路费又磨了不少时间,法官要我打一个收条,说收到南宁市救助站委托青秀区人民法院预付的车费,我提出鉴定是对方提出的,费用就是对方出,法官回答不一定,要看我们法院怎么判。"

"我不肯签字,法院就不给报销,只好签了。"鉴于来沪时的艰难,王建国要求法院在完成鉴定后必须送他们上火车,"法官回答到时候再说,你们要是不听我们的安排,我们什么也不管。"

这天傍晚,上海下着蒙蒙细雨,王建国领着薛宝玲和70岁的岳母,步行半个小时,找到了一家宾馆。

酒店经理听说了他们的遭遇后给了他们一个188元的特价房,王建国没有找更便宜的小旅舍,他说:"嘈杂的环境,薛宝玲容易受到惊吓。她再也禁不起折腾了。"

"住宿的钱谁来负担,到时还得和法院争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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