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昭云
好在后来也就习惯了,而且也不是我一个人犯错,他们出错的几率和我一样,彼此彼此。
转眼就进了初中,小志和我进了不同的班,身后也没有了那个小“尾巴”。
然而我们就此不再说话。我们之间突然就有了条鸿沟,也许是青春期男生女生之间特有的那种矜持,让我们连迎面撞见都不打招呼。
有时候就想,我认识他吗?怎么现在竟这样陌生?
初中毕业后,我们进了不同的学校,走着各自的路。一直没再见到他。
直到上了大学。
我站在南大的大门边和同学说话,眼角的余光看到一个身影在过马路。吸引我的,是那身衣服,咖啡色灯芯绒风衣,和父亲所在单位发的工作服一模一样。
穿这件衣服的人,肯定是和我来自同一个地方,也许就是我认识的人。我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原来是小志。
他变了许多,脸上的线条很刚毅,嘴角紧闭,面无表情,已经是个英俊青年了。他的双手插在口袋里慢慢地穿过汉口路,衣角摆动着,显得他的衣服有些不合身。
他一定就在这所名校里上学,而不像我,仅仅是路过。
我看着他走进校园,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很想走上前去。
再来一次“提问”、“回答”。
再问一次,“你叫什么名字”。
小七叫小七,不是因为她在家中独生女,而寝室只有四个人。小七叫小七,是因为名字中有“奇”,取其谐音“七”。
小七长得很一般。即使有生花的妙笔,也写不出她出色的地方。但小七的性格异常温和,小小年纪就学会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使得她在经历了十几年的默默无闻后,仍活得津津有味。
小七有一个特别朴素的愿望:嫁一个好老公。她的理由是:我指望自己是指望不上了,只能依靠别人。可是她没有想过,连自己都指望不上的人,还能指望谁?
然而,小七乐此不疲地重复自己的理想,有点像《粉红女郎》里的结婚狂。不同的是,她没有结婚狂那样的好运气,因为她从没遇到过含金量比较高的男生。于是,理想一直都是空想。
直到有一天,她宣布,她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大家于是逼着她讲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经过、结果,又以最快的速度跑到某系某班去看他的庐山真面目。尽管大家都谦虚地说“还好还好”,但很快就断言,就算那男生质量再差点,小七也没希望。
当然,这个结论没人告诉小七。大家怀着善意的心,想保护小七可怜的追求。
从此,小七脸上天天飞红,还真让人艳羡几分。其实每个人都知道,小七只是在做无用功而已。
是的。小七是普通人,只能用普通女孩吸引男孩注意的方法,比如常在他眼前晃啊,制造些偶遇啊,靠近他身边的人啊等等。实践证明,这些方法早已落伍了。在小七按部就班地执行了一个月后,对方根本没有动静,拜托一好友去探听,结果,那男生对小七的名字及小七本人一无所知。
勇敢的小七没有灰心,毅然决定实行下一个计划:写情书。
于是,常见小七或伏案疾书,或屏息凝思。表情严肃而虔诚。此时的小七,真的有一种执著的美。
不用想,小七火热的情书依然没能打动那男生的“芳”心。大家都以为这下小七总不会再坚持了吧。可小七依旧保持着勇往直前的姿态。
又一个月后,终于收到男生的回信。那人真是惜墨如金,大大的A4纸上只有寥寥几字:我心已属阿美,弱水三千只取这飘(瓢)。
大家一边批判他写错别字,一边说恶心,真恶心,谁不知道阿美是校花,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此话一出,气氛很尴尬,“癞蛤蟆”的说法似乎否定了小七的选择。于是有人急忙解释,却越解释越糟糕。
小七一直沉着脸。最后她说,你们怎么看他并不重要,只是我对他有了感觉。我承认我很卑微,可谁说卑微的人就没资格去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