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近日,柯荫渠等19位同志正式受聘成为福建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特邀廉政监督员,聘期2年。这标志着我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廉政监督员队伍正式建立,外部监督网络和监督机制在全省初步形成。
从11月27日召开的福建煤监局特廉政监督员工作会议上获悉。这批廉政监督员工作的重点是监督福建煤监局安全监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服务态度等方面情况。特别是对国家安监总局对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规定的“九条纪律”和福建煤监局党组作出的“十个不准”的要求展开监督。特邀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如发现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有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可直接向煤监局党组、纪检组及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福建煤监局陈炎生局长在会上表示:“这次聘请特邀廉政监督员,不是搞形式主义,而是真心实意地聘请大家对煤监局工作进行监督。廉政监督是一项光荣而又责任重大的工作,担负着我局党组的重托和社会各界的企盼,要从一把手监督起,整个煤监局都要主动接受监督”。陈炎生局长同时强调:“廉政工作不做好,就不可能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队伍”。
本次特邀廉政监督员来自各部门、各行业,具备较高的素质和工作经验。首批聘有:柯荫渠、罗训株、何昌茂、廖汝荣、李树林、杨金福、张建雄、魏炎波、卢祥钧、江斯平、唐菲芳、赖启桂、陈其土、李其康、刘发良、李水长、王芝生、杨钦祥、吴锡高等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