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十一五”时期的第一年,是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第三年,也是振兴战略向纵深推进、各项政策全面推出、各项改革实施攻坚的关键之年。振兴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振兴工作,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振兴,更加注重自主创新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深入研究解决影响老工业基地和装备制造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使振兴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更大突破。初步思路和安排:
一是加强东北大型粮食基地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化、产业化经营,推广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壮大县域经济,全面规划和启动有东北特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是继续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步伐,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组建优势企业集团,重点推进东北地区具有发展优势的钢铁、装备、造船、煤炭、石化、汽车、森工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改革和结构调整和产业集聚,打造东北优势产品品牌;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推进向县域扩权等改革试点。这也是人大常委委员反映较强烈的问题。
三是组织实施好主导产业的技术改造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在重点发展领域建立国家技术中心、实验室和中试基地,支持自主创新,促进技术进步。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组织或参与编制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专项规划和16个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实施细则,协同有关部门确定若干个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工程和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进步示范工程,协调制造、研发和使用单位联合引进若干项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急需的重大技术装备及其技术。
五是加快以交通、能源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哈大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和东边道铁路的建设,推进辽宁核电站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推进大庆天然气田和管道建设,以及向哈尔滨等城市供应天然气的工作,协调推进大连东北亚航运中心建设。
六是研究制订包括内蒙古东部盟市在内的东北地区振兴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总体目标、实施步骤、战略重点和区域布局,解决东北地区由于体制限制、资源约束而各自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促进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七是尽早出台并组织贯彻落实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抓好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支持一批以吸纳就业和发展接续产业为目的的项目,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和采煤沉陷区治理。
八是在东北地区启动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的试点,做好黑龙江、吉林省社会保障试点工作的评估验收工作和就业工作,努力扩大就业,保持社会稳定。
九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东北地区不良资产问题的思路和政策,推动减免企业历史欠税政策尽早出台。
十是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推动相关实施细则的出台,进一步推动沿边开放和图们江流域国际合作,以及与俄罗斯的贸易和双边投资,配合做好中俄原油管道工程、从俄罗斯输入电力工程、黑河大桥建设等重点合作项目的建设。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东北三省办好有关国家级重要展会,努力搭建贸易、科技成果交流和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的平台。
我们还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国家对中部部分老工业基地城市比照东北的支持政策,推进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
(本文系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扩大会议上的发言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