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省“十一五”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立足比较优势,加强自主创新,加快产业化步伐,大力引进外来高新技术企业,着力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集中目标、形成合力、整合资源、重点突破,把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培育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兴先导产业,为本世纪第二个十年河南省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形成新的支柱产业,实现更快更好发展奠定基础。
围绕上述总体思路,重点提升电子元器件、新型电源两个优势产业,做强硅半导体材料及太阳能电池、新型显示材料及精深加工、超硬材料及制品三大产业链,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能源、新型功能材料三个高成长性行业,培育数字视听、网络及通讯、计算机、软件四类优势产品,壮大郑州、洛阳、新乡、许昌、安阳、鹤壁六个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逐步形成安阳—许昌沿京广高新技术产业带。
(二)主要目标
一是产业规模快速扩张。2010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销售收入达到5400亿元,完成增加值2100亿元,比“十五”末翻一番以上。增加值占工业比重提高到23%以上。
二是优势产业更加突出。建成玻壳、锂离子电池、硅半导体材料、新型平板显示材料、超硬材料及制品、血液制品、抗生素原料药等七个全国竞争力最强的生产基地。
三是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强,技术水平显著提升。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由目前的0.5%提高到1.5%。到2010年,建成400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5个。在优势产业等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掌握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四是骨干企业发展壮大,群体优势明显增强。到2010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00家,其中销售收入超百亿企业10家,超50亿企业20家,超10亿企业50家。
五是产业聚集效应明显。到2010年,沿京广郑州、洛阳、新乡、许昌、安阳、鹤壁六大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占全省的比重达到50%。
二、加快发展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加强宏观引导和政策扶持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综合运用土地、规划、投资等手段,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运用政府采购手段,培育自主品牌。支持省内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在推动百户重点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根据规划确定的发展重点,优选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前景广阔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采取更为灵活的动态管理机制,进行重点引导和扶持。
(二)提高大型骨干企业持续创新能力
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引导重点企业制定创新发展战略,建立持续创新机制,建设高层次的技术中心,积极向高新技术产业转型。推动以资本为纽带的产学研联合,引导企业将研发机构延伸到科技资源丰富的发达地区和国家,加快掌握核心技术。深入开展百户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完善服务和保护机制,提高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营造有利于创新的良好环境。
(三)发挥重点高校、科研机构的引领作用
整合科技资源,加快建设开放式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各类科研机构完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建立开放型研究开发体系,重点建设若干创新型科研机构,构筑高水平科研基地。落实科技人员以知识、技术、成果、专利等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促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四)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融资支持
省工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要向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倾斜。引导政府投资主体逐步退出一些现有的投资领域,转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用好政府引导资金,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扩大创业资本规模,发挥政府创业投资企业的引导作用,集中投向高新技术领域,壮大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拓宽退出渠道,提高创业投资效率。
(五)改进招商方式,促进产业发展
积极探索专项招商、原料招商、定点招商、网上招商和委托招商等新模式,引导各地将招商引资的着力点更大程度地放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上。
(六)大力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人才
继续落实引进人才优惠政策,以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和优势企业为主体,加快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
(七) 明确责任,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
加强对全省各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目标的考核,提高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紧迫感。将国有大中型企业研发投入纳入企业领导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督促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带动自主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