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农民收入继续呈较快增长态势。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前三季度,全国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762元,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增长11.4%,增速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从全年看,农民工资性收入将持续增长,仍是农民收入增量的主要源泉;农业生产收入将继续增加,依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部分;政策性因素对农民增收将继续发挥积极作用,预计全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
一、近年来全国农民收入增长基本情况
2001年以来,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呈“前低后高”态势。2001年实际增幅为4.2%,2002年提高至4.8%,2003年回落到4.3%,2004年达到6.8%,2005年,农民收入继续保持了较快增长态势,达到3255元,实际增长6.2%。“十五”期间,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3%,高于“八五”和“九五”4.3%和4.8%的水平。现阶段我国农民收入的增长变化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一是非农收入持续增长,农民收入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已演变成为农民的非农就业问题。2001—2005年,农民工资性收入分别增加69.6元、68.3元、78.4元、80元和176元,呈逐年增加态势。2005年,农民工资性收入人均达到1175元,首次突破千元,增长17.6%,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的55.5%,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已经达到36%。支撑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农民外出务工收入,2001—2005年,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分别比上年增加41.1元、45.6元、48元、52元和71元,分别占当年工资性收入增量的59%、67%、62%、65%和40.3%。农民收入结构的上述变化,反映出近年来农村产业结构和农民就业结构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民收入问题已经演变成为农民的非农就业问题,已不单纯是“三农”问题,而是一个与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和城市化、工业化发展水平密切联系,甚至是与国际经济变化大环境相联系的问题。
二是农业收入增速回落,比重逐年降低,但仍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2001年,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农业(农林牧渔业)收入所占比重为47.6%,2002年和2003年分别下降为46.4%和45.6%。2004年由于粮食增产较多,价格大幅度回升,农业纯收入增加较多,比重恢复提高到47.7%。2005年粮价略有回落,收入比重有所下降,为45.2%。尽管近年来农业收入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在目前农民收入构成中,农业生产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第一大来源。
从近几年农业生产收入的变化特点来看,农产品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当年农业收入的增长率,而农业生产本身如农产品产量的影响相对减弱。2000年仅粮价下跌因素,就使每个农民人均纯收入减少了85元,导致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只有2.1%。2001年粮食虽然有所减产,但由于粮食价格比上年回升约7%,全年农民人均粮食收入增加22.2元,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也恢复到4.2%。2002年,全国粮食价格保持基本稳定,对实现全年农民纯收入增长4.8%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2003年,由于粮食价格回升,全国粮食产量虽然下降5.8%,但农民人均种植业收入却比2002年增加了13元,其中粮食收入增加了7元。2004年粮价比上年上涨26.4%,农民人均种植业收入增加176元,在150元的粮食收入增量中,价格上涨因素就占了近70%。2005年,粮食继续增产,全年农民人均种植业收入1098元,比上年仅增3.9%,主要原因就是粮价略降。
三是政策性因素对农民增收减负发挥了阶段性作用。2001年以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总量持续增加。2001年为134.9元,2003年增加到162.6元,所占比重保持在6%上下。2004年总量增加到192元,占比提高到6.5%。2005年,转移性收入达到147元,财产性收入为88元,合计235元,占比超过了7.2%。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增加是近年来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具体体现。自2000年开始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特别是2004年国家加大税收减免力度、大幅度增加对农民的各项补贴以来,政策性因素对当年农民收入的贡献逐年加大。我们测算,2002年和2003年,政策性因素对当年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均在1个百分点左右。2004年,全年仅税收减免和各项补贴就使全国农民直接得实惠达450亿元,农民人均受益超过50元,直接拉动当年农民收入增长近2个百分点。2005年,仅政策性增收减负两项合计,农民人均受益约40元,对当年农民收入增长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是农民收入增长的不平衡性进一步加剧,地区、城乡及农户之间的收入差距呈持续扩大态势。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9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255元,二者的比值已由2001年的2.9∶1扩大到2005年的3.22∶1,而且绝对额差距从4027元扩大到7238元。二是地区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差距拉大。从东、中、西部农民收入比值来看,“十五”期间基本维持在1.9∶1.3∶1(以西部地区为1),但东部与中部、西部的绝对差额已分别由2001年的1069.2元和1570元,扩大到2005年的1417.5元和2116.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的收入比值始终在4倍以上,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上海市为7066.3元,是最低省贵州的4.1倍;2005年,两省市的差距继续扩大为4.4∶1。三是农户间的收入差距也呈扩大态势。按纯收入进行五等份分组(每组各占总农户数的20%),2001年从低到高的农民纯收入分别是818元、1491元、2081元、2891元和5534元,到2005年底,依次变为1067元、2018元、2851元、4003元、7747元,5年名义总增长率分别为30.44%、35.35%、37 %、38.46%、39.99%,收入越高,增长越快,农户内部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二、2006年全国农民增收形势
今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特别是中发〔2006〕1号文件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全面的部署,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新农村建设开局之年,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了“三个高于”的要求,即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三农”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农业税,国家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继续扩大,开始对种粮农民实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综合补贴,并努力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全面加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与此同时,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维护农民利益、扶持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促进农民就业,有些可以直接增加农业生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对促进全年农民增收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今年以来,制约农民增收的不利因素也不少,特别是粮价下行的压力依然存在,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依然较高,水旱灾害较为严重,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农业生产成本,直接影响农民的生产收入。
关于全年的农民增收形势,下面按收入来源进行预测:
(一)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有所增加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发〔2006〕1号文件精神,继续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农业生产形势较好。总体上看,预计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产品中,除油料减产外,其它产品产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产,特别是粮食、棉花产量持续增产。夏粮连续第3年获得丰收,比上年增产74亿公斤,早稻产量与上年基本持平,秋粮面积略有增加,全年粮食播种面积比上年增加1000多万亩,预计全年粮食总产量在前两年共计增产500亿公斤的基础上有望继续保持增产势头。棉花种植面积呈恢复性增长,达到8000万亩左右,预计棉花产量大幅度增加。再来看价格,全年粮价大幅度下跌的可能性很小,有望大体保持稳定;棉花价格始终在较高价位上运行,油菜籽收购价格持续攀升,糖料、蔬菜和茶叶等农产品价格也不同幅度地上涨。预计全年农民来自种植业的收入比上年继续增加。
今年以来,家禽业仍未走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影响,价格持续低迷,主要畜产品增幅下降,但产量仍有所上升。上半年,全国肉类总产量3605万吨,同比增长4.4%;禽蛋产量1250万吨,增长1.4%;牛奶产量1348万吨,增长17%,预计全年肉类总产量可增长3%左右。从价格看,6月中下旬以来,主要畜产品价格出现回升迹象,至8月份,畜产品价格全线回升,但仍低于去年同期。随着肉类消费进入旺季,后几个月价格进一步回升的可能性较大,预计全年农民来自畜牧业的收入与去年持平或略降。另外,农民来自渔业、林业生产的收入有望继续稳定增加。初步分析,今年农民来自农业生产经营的纯收入仍有望继续增加。
(二)工资性收入继续较快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分析,今年前三季度,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中,由于务工收入的大量增加,工资性收入达到948元,增加155元,增长达19.6%,增速高于上年同期3.5个百分点。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增长取决于农民外出务工人数增长、工资水平提高和外出务工时间增加三个因素。从外出务工时间来看,近几年来变化不大,基本上略多于8个月。从外出务工人数来看,前三季度,全国外出务工劳动力达到9579万人,增加351万人,增长3.8%。从工资增长角度看,今年有利条件较多,一是年初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对保障农民工各项合法权益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二是今年乡镇企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1—7月全国乡镇企业累计支付劳动者报酬7138亿元,同比增长9.3%;三是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带动下,全国农民工工资总体水平都有不同程度地提高。综合考虑,预计全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有望在去年增加176元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大幅度增加势头。
(三)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继续增加
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3397亿元,比上年增加422亿元。据了解,全国今年有2/3的省份用于“三农”的财政支出增幅在20%以上,个别省份甚至超过40%。总体上看,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明显增加。一是直接补贴规模继续扩大。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等“三项补贴”总额达188.7亿元,比上年增加15亿元。另外,中央财政还安排125亿元资金,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部分实行综合直补。仅这两项总规模就超过310亿元,比去年增加140亿元。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增加较多。在国债投资总规模继续减少的情况下,中央和地方政府用于农村建设的投资总量继续保持较高水平,特别是用于直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对农民增收减负有直接作用的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沼气、农村公路、农村电力资源投入增加较多。中央财政还扩大了农村教育“两免一补”、农村合作医疗和小型农田水利补助力度。地方各级政府支农投入力度加大,这些将对农民增加即期收入、减轻农民支出负担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此外,今年国家在土地征用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提高土地补偿标准,设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顺利实施,农民从土地租金、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合股经营分配得到的股息和红利收入也可望比去年有所增加。这些都对全年农民来自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的持续增加起到积极作用。
我们初步分析,今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有可能比去年增加300元以上,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速度将达到6%,如果后期粮食等农产品价格和农资价格走势平稳,农民收入实际增幅很可能超过去年的水平。
三、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政策建议
从目前形势看,今年农民增收形势较好,“十一五”开局之年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目标有望实现。但是必须认识到,现阶段制约农民增收的一些体制性障碍仍未彻底消除,农业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劳动生产率不高、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农民就业不充分等长期性、根本性问题依然存在,城乡二元结构还难以打破,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必须始终不渝地抓紧抓好。建议继续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大幅度增加各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的反哺作用和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加大扶贫力度,完善扶贫机制,加快改善贫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第二,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补贴政策。继续实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尽可能增加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规模。还可根据农业协定中的“绿箱”政策范围采取专项生产补贴政策,如对农民遭受自然灾害给予补助,增加生态保护性补贴。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直补制度,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同时,随着现代农业建设进程的加快,农业机械需求上升,动物疫病防治费用等将大大增加,建议适当调整补贴结构,加大农业生产性补贴的力度。
第三,加强价格支持,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对短缺粮食品种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托市”的作用,对稳定市场粮价、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具有积极作用。要继续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同时要抓紧研究建立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粮食价格综合补贴制度,使农民种粮能够有比较稳定的收益预期,形成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内产需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粮食进出口政策,保持国内粮食供求紧平衡。继续做好农资价格调控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农资市场价格。
第四,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类指导,发挥比较优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当前要把加快畜牧业增长方式转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推进畜禽饲养方式由小规模分散饲养为主向规模化、集约化的转变,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好畜禽良种工程,落实好畜禽良种补贴等政策,提高畜禽供种能力。加快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养殖小区,抓紧研究支持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支持规模化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建设粪便、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资源化利用。继续发展水产养殖业,扩大增值渔业的发展空间。
第五,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当前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虽然较快,但是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工作机制还未完全建立以及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等原因,要保持这种高增速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为此,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改善农民外出务工环境,继续清理对进城农民工的歧视性政策,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加大农民实用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落实好农民培训“阳光工程”,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同时,继续大力发展小城镇,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小城镇经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增加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收入。
第六,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按照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的部署,全面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控制征地规模,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提高补偿标准,探索确保农民现实利益和长期稳定收益的有效办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支农投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政府支农投资方式,加大投资整合力度。继续推进国有农场、集体林权改革和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执笔人:蔡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