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06-12-29 00:00:00邹志强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06年12期


   基层刑事检察部门在新时期深入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必须把服务新农村建设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切入点和落脚点,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服务、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基本最直接的途径,才能彰显检察机关在新时期服务中心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一、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多发性、团伙型案件,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近年来,针对农村乡镇地区两抢案件的急剧上升,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保持严打态势,对严重破环农村乡镇治安秩序、影响农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团伙型两抢案件加大打击力度,与公安机关建立了案件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多次提前介入重大案件的侦破,同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从严从快,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力求快准狠,打出声威,打出气势,及时消除人民群众恐慌情绪,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了社会稳定。近三年来共受理发生在农村乡镇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起诉案件540件/916人,其中移送上级市院47件/53人。
  
  二、严厉打击扰乱农村经济秩序犯罪,稳定农村市场经济秩序
  
  对于强买强卖、独霸经营,扰乱农村经济秩序案件,从严、从重处理。如江阴市院受理的安徽蚌埠某公司蚂蚁养殖诈骗案,受害人数达300余人,波及苏北苏南安徽,涉案金额更是达到260万元。由于犯罪分子手法隐蔽,先高价回收一批制造声势,以点带面,导致一批批人相继受骗,血本无归,直接影响农村正常经济秩序,江阴市院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及时介入该案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固证,追缴赃款,最大限度降低被害人损失,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严厉打击侵犯乡镇企业犯罪活动,为“江阴板块”保驾护航
  
  作为中国民族工业和乡镇工业发祥地之一的江阴市,工业基础雄厚,全市已有上市公司14家,占全国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1%,形成了独特的“江阴板块”现象。江阴乡镇企业发展带动了江阴农村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江阴市检察院刑检部门多年的对商业犯罪的打击和对企业健康发展的保护,给企业提供了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使其飞速发展,蓬勃壮大。江阴市院摒弃就案办案的陈旧思想,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刑检部门利用办案的契机,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同时针对企业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开具检察建议书,协助企业建立法律服务部,为企业提供法制教育,还对企业经济合同进行评审,规范企业经济行为。
  
  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农村地区的公平正义
  
  江阴市院刑检部门强化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坚决监督纠正发生在农村地区以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于造成农民重大损失的假农资坑农、害农案件,加大立案监督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捕追诉,不构成犯罪的,建议工商、农业、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从严查处。同时加大对查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假农资坑农、害农案件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监督立案严厉打击。今年上半年,江阴市院会同其他部门建立了会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报表报送制度、情况信息通报制度、检查、查讯制度、案件备案制度等。同时规定,工商局对于一些违法数额较大、情节较重而难以定性的重大工商行政案件可随时向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提出建议,请求派员就定性问题参与讨论或提供法律帮助,公安局、人民检察院应给予协助。
  
  五、宽严相济,促进农村地区社会和谐
  
  江阴市院刑检部门对农村因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能够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一般可不按公诉案件处理,努力营造邻里互谅互让、家庭和睦相处的和谐氛围。在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同时,江阴市院刑事检察部门还努力增强洞察社会矛盾的敏锐力,进一步提高化解农民内部矛盾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从而钝化社会矛盾、减少对立面、促进农村地区和谐稳定。
  作者: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21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