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的职安健政策及工伤预防措施

2006-10-18 04:29孙家雄
安全与健康 2006年7期
关键词:事务局雇员场所

孙家雄

一、回归后的安全措施和方法

结合澳门在回归后的经济转型,工作环境日益变化以及职业安全逐渐受到重视的情况,劳工事务局适时的在推行监察职安健的政策及方针上作出适当的调整,采用了“刚柔并制”的方法,一方面加强有关的法例监管工作,如持续不断进行工作场所的职安健巡查及巡视;另一方面致力为各行业的工友及管理层提供多元化及高质素的安全训练、教育及培训,并编制各种宣传品,举办各种不同类型的职安健活动,以增强各阶层在业人士的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提高职业安全与健康的技术水平。最终目的旨在劝喻劳资双方,在维系社会整体利益的前题下,共同遵守有关职安健法规,确保工人有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但对冥顽不灵或故意违法者,则以坚决、理性谨慎的态度,“有法可依,有例可循”的执行强制性行动,来制裁罔顾工业安全与卫生的违法者,以保护工人的健康和安全。

事实上,为保障工人的生产操作安全,提高工人的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操作能力,政府、雇主和雇员三方面无论在理论上的研究和探讨,或是在具体生产操作中的监督管理,都体现出一种为营造职安健环境、安全生产而精诚合作的精神。而劳工事务局在推行及监察职安健的政策方针上作出以下的调整:

(一) 延续职业安全健康训练、宣传与推广,推行安全文化

推行“建造业职安卡训练课程”。考虑到建造业的意外率普遍较其它行业相对偏高,且其意外往往涉及人命。此外,由于本澳建造业属劳动力密集,知识水平较参差,且工人的教育程度普遍源自不同教学体制,特别近年从国内申请来澳的新移民,以及因结构性失业而入行或重新投入建造业的人士。此外,建造业每日的施工情况和进度瞬息万变,从业人员的基本安全知识与培育必须视之为长远政策,对施工者特别是知识水平不高或有志投身建造业的低学历人士而言,透过“合适的课程”可提高其社会工作经验、知识和技术水平,尤其是职安健范畴的水平,可为建造业的发展作出正面的贡献。

因此,劳工事务局于2002年开始,与业界多个团体合办了“建造业职安卡”基本训练课程,课程目的是使受训练的人士透过课程练习、认识建筑工地存在的危险,施工时应遵守的法例及必需注意的安全事项,并学习一般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防护常识,以避免发生工作意外或染上职业病。至2006年4月份,已有13,339名建筑工人完成上述训练课程,约占该行业就业人口的50%。劳工事务局同时规定外地雇员在澳门地盘工作时,也必须持有“建造业职安卡”或等同的证明文件。

加强开办职安健单元培训课程及推广宣传安全讯息工作:劳工事务局定期为各业雇员开办“职安健单元培训课程,举办“职安健研讨会”和“职业安全健康展览”,向本澳居民推广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提醒各界关注职安健,并遵守有关法规,以减少工作意外和职业病的发生。

劳工事务局认为除应将资源放在最初的加强雇员的安全意识,亦应将资源放在引导企业建立职安健管理机制,即鼓励企业雇主自愿在企业内部建立职安健管理机制,使职安健成为企业自觉追求的目标。主要工作是藉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约章”的签署,带出由雇主、雇员及政府三方共同承担责任的概念,雇主及员工双方透过所组成的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共同制定企业的职安健政策和方针,执行计划、监察和纠正工作,从而逐步建立一个“自我规管”的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缔造安全及健康的环境,从而减少企业的工作意外和职业病的发生。至目前为止,参与约章队伍的企业已包括本澳绝大部份的三至五星级酒店、部份公共事业、制造业和建造业机构。

劳工事务局促进地盘工地推行安全施工程序,已初见成效。自今年初开始推介至今,本澳已有多个超过一百人的建筑工地坚持每日进行“早晨安全聚会”活动,并陆续有多个具规模的建筑工地将安排进行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开工前热身早操、是日施工重点及应遵安全事项通知等。

(二)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巡查

劳工事务局在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巡查工作中,采用了“教育指导”及“监督检控”双管齐下的政策;并联合土地工务运输局、工业场所准照检查委员会、从事药物业活动准照委员会、饮食及饮料场所检查委员会及酒店场所及同类场所活动准照检查委员会等,对工作场所的职业安全健康条件进行巡查,并加大力度对大型工地及改善安全环境欠佳的工作场所进行巡查。

(三)完善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方面

修改《建筑安全与卫生章程》及第67/92/M号法令,引入强制性职安健训练条文,规定本澳建造工程的承造商及从业员均需持有有效的“建造业职安卡”,才可进入地盘工作。经去年2月2日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全体大会讨论,已初步通过了有关法规修改草案,预期法规将于今年内公布。此外,劳工事务局将会研究修改《建筑安全与卫生章程》的其它条文,以配合现时建筑业的发展。

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新的职业安全及健康问题与日俱增,在这情况下,特区政府意识到《工业场所卫生与工作安全总章程》和《商业场所、办事处及劳务场所之卫生与安全总规章程》已无法涵盖职业安全健康广阔的层面和复杂的问题。劳工事务局将制定《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将职业安全健康保障由工业界和商业界的雇员扩展至其它的工作场所。如:服务业、银行和教育机构等。新的法例将保障全澳的在职员工。

二、未来主要的工作

回归以来,澳门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正在逐步改善。但近年来,随着本澳经济发展加快,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特别是建筑工程领域的职安健工作面对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劳工事务局将与劳、资双方合作,进一步关注

和加强职安健工作,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以预防和减低工作意外和职业病的发生。具体措施有:

(一)落实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职责

执法只能有限地促使雇主雇员改变不安全的工作模式或习惯,而完善的企业安全管理系统和安全工作程序,对解决职业安全健康问题起了十分大的作用。故此,劳工事务局往后的安全策略焦点是藉「职业安全健康约章」的签署,鼓励各行各业进行雇员职业安全健康监护和建立“自我规管”的职安健管理系统和制度,相信在政府、雇主及雇员的携手合作下,将可共同建立起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环境。

(二)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特区政府将逐步有序的将“职安卡”这项强制性职业安全健康基本训练扩展至各行各业。另外,除向不同人群进行普及性的职安健推广教育,全面提升全民的基本职安健意识外,也会与社团及机构合作,针对不同行业,尤其是一些高危行业,配合他们的行业特性,设计相关专业范畴的职安健培训课程,令职安健的推广教育,发挥更深层的效果,以协助受训的雇员能在其岗位上提高警觉,加强重视及建立工作上的安全意识,最后形成职业安全健康的习惯和文化。另一方面,为能有效及有效率地执行安全管理,必须加强向企业宣传“自我规管”的职安健管理系统和制度,培训企业建立安全文化,令他们自觉把对雇员的保护,由单纯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和对设备/机器的安全防护,扩展至对雇员的职业安全健康监护和建立完善的企业安全管理系统和安全工作程序。

(三)立法方面

澳门特区政府除立法订定建筑业从业人员须持卡上岗、制定《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外,随着澳门经济的发展,将进一步深化对雇员职安健的保护层面,研究制定各行业的持卡上岗制度、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从业员规范等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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