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嘉新
误将江苏常熟曾孟朴、曾虚白父子创办于1927年的“真美善”书店认作“真善美”书店,早有严谨的学者如上海藏书家李福眠、《天津日报》罗文华先后撰文指出过,可惜没有引起新文学界和出版界的足够重视,以讹传讹的现象仍在继续。最近读到唐文一、沐定胜合著的《消逝的风景:新文学版本录》(山东画报出版社2005年8月初版)一书,唐文一在《“诗孩”孙席珍和他的短篇小说集〈金鞭〉》一文中再次旧病复发,将孙席珍于1929年1月20日出版共印1500册的小说集《金鞭》说成“由上海真善美书店出版发行”。文中插了两幅书影,好在其中一幅是此书的版权页,版权页中分明印的是“真美善书店发行”,自然也就推翻了唐文一的说法。
“真美善书店”为何不叫“真善美书店”?曾孟朴在1927年11月创刊的《真美善》杂志创刊号中写有一篇《编者的一点小意见》,文中阐发了“真、美、善”这用来作为书店名的三个字的意义。因手头一时找不到原刊,姑且将罗文华《“真美善”不是“真善美”》①一文中引述的照录如后
真,就是文学的体质。作者把自己选采的事实或情绪,不模仿,不矫饰,不扩大,如实地写出来,叫读者同化在他想像的境界里,忘了是文字的表现,这就是真。美,就是文学的组织。作者将素材通盘筹计,通过技巧来排列配合得整齐紧凑,自然地表现出精神,兴趣,色彩和动感,能激动读者的心,怡悦读者的目,即使丢了书本,影像上还留着醇醇余味,这就是美。善,就是文学的目的。文学作品的目的,是希望未来的,不是苟安现在的,是改进的,不是保守的,是试验品,不是成绩品,是冒险的,不是安分的,总而言之,不超越求真理的界线,这就是善。
所以罗文华总结说,曾孟朴“依照体质一组织一目的的顺序将文学的标准归结为真一美一善,‘美是过程,而‘善是目的,因此不能颠倒”。
曾孟朴创办的真美善书店不仅出版期刊《真美善》,还出版他自己的创作小说《鲁男子》,还有他翻译的《嚣俄戏剧全集》,如《钟楼怪人》,《项日乐》、《吕伯兰》、《欧那尼》、《吕克兰斯鲍爱》、《九十三年》等,以及左拉的小说《南丹及奈侬夫人》,莫里哀的戏剧《夫人学堂》。
李福眠在《曾朴译雨果戏剧〈吕伯兰〉》②一文中批评将曾氏父子创办的“真美善”书店错成“真善美”书店是“以今度昔的讹误”。不过,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上海也曾出现过厂家“真善美图书出版公司”,社址设于上海九江路202号309室,负责人萧琏,出版文艺书籍,还曾出版过无名氏的著名小说《塔里的女人》。虽说“真美善书店”和“真善美图书出版公司”都出现于二十世纪上半叶的上海,虽说它们都出版文艺图书,但毕竟是两家不同的出版机构,二者是不容混淆的。
注释:
①参见罗文华著,东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8月版《与时光同醉》第142—143页
②参见李福眠著,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年9月版《天钥书屋散札》第88—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