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来的美国小说

2006-05-30 10:48[美国]简·斯迈利李红侠
译林 2006年6期
关键词:普代克宠儿莫里森

[美国]简·斯迈利 等 著 李红侠 译

今年(2006年)早些时候,《纽约时报书评》的总编萨姆·塔伦豪斯给几百位著名作家、评论家、编辑和其他文学大腕寄发了一封短信,请他们评选出“25年来出版的美国最优秀小说”。最终公布的结果显示,文坛精英们心目中的最优秀小说是托尼·莫里森(Toni Morrison)的《宠儿》(Beloved,1987)。排名第二至第五名的分别是:唐·德里罗(Don DeLillo)的《黑社会》(Underworld,1997)、科马克·麦卡锡(Cormac McCarthy)的《血色子午线》(Blood Meridian,1985)、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的《兔子四部曲》(Rabbit Angstrom:The Four Novels, 1995)以及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的《美国牧歌》(American Pastoral, 1997)。

为了讨论这项调查以及美国小说的状况,《书评》邀请了小说家简·斯迈利和迈克尔·坎宁安,还有评论家斯蒂芬·梅特卡夫和在纽约城市大学研究生中心教英语的作家、评论家莫里┧埂お迪克斯坦。《书评》编辑格雷戈里·考尔斯主持了这次讨论。限于篇幅,下面只节录了他们讨论的部分内容。

格雷戈里·考尔斯:显然,这类活动总有一个游戏规则——也许我们的这次讨论更是这样,因为我们要求评委只能选出一本书。当然,这份名单是有争议的:难道这些就是影响了我们世界的书?

简·斯迈利:在我看来,“最优秀”或“最重要”的小说要有个历史范围,并且应该概括我所能想到的发生在过去25年中的事情,是对很多美国历史和自我关注的再思考和再创作。当我为了写《看待小说的十三种方法》而阅读的时候,我被《宠儿》和19世纪最有争议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之间的一些形式上的对比所震动。两本小说都选取了一个对于美国人非常难的主题。斯托夫人用了情节剧和论战——小说是直白的、悬疑的、令人发怒的,因为她是狂怒的!莫里森非常精明。她使用了鬼的故事,并在其中填满了民间故事。主题是戏剧性的,行为是令人恐怖的,但是她用的形式把我们吸引进去。当她写到高潮的时候,就是早期从种植园的出逃中实际发生的事情时,令人震惊的事件突然被披露出来。它们一直被当作秘密和故事。当然,莫里森真正要做的,我想,是重写历史——以一种从没有过的更真实的方式。我认为这是25年来小说创作的主要推动力。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有这样的感受:历史一直在追赶我们,生活是令人疑惑并且令人害怕的,美国并非我们所想的那样。这种感觉使我们有种欲望,再次回顾历史并找出什么“真正是真实的”,或者了解历史的另外一种版本或另外一种解释,以便可以比已知的版本更能解释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因此我选择了《宠儿》。

斯蒂芬·梅特卡夫:我认为这种排名是愚蠢的,但也是有益的。它产生两样东西:一场对话和一份阅读清单。为什么一本书比另一本好呢?又是对什么人而言的呢?排名产生的名单激励人们去读那些可能被他们忽视的书。我想,如果有更多的人来看厄普代克、罗斯、莫里森、斯迈利、坎宁安、德里罗、福特、罗宾逊的书,那么由一位文坛泰斗排列出一系列作品也是件好事。另一种益处,它将这些作家罩上文学史的光环——也就是说,将近些年的优秀小说放入文学的历史长河中;把“影响了我们世界”的书变成值得未来几代人尊敬的书。

迈克尔·坎宁安:看一下历史就知道,有创作不活跃的时期——有时候是几年,有时候是数十年,有时候甚至是几个世纪——期间总间或有多产的时期。这是否与经济或政治的变化有关,或是其他什么我说不上的原因有关。然而,事实还是——天才的作品不是根据日历产生的。

作品应该经得住时间考验。它们记录的只是历史上任意一段时间内最要紧的事情。评选可以说明胜利者和失败者的许多问题,它同样也可以透露评选人的许多信息。

当然,除非产生第一名,否则评选就不能吸引人。我很高兴看到《宠儿》是第一名。如果我说第二名到第四名的作家本来也很可能获取第一名,我对莫里森没有丝毫不尊重的意思。那些书中没有单单哪一本感觉在25年这一时间段是非常权威的,但是五本合在一起是的。这五本书确实打动了我,它们可以表示过去25年中我们最关注的事件。

莫里斯·迪克斯坦:十来岁的时候,我就喜爱划定要读的图书书单,喜爱列出自己已读的图书。当我看到《书评》上一整版的获奖图书的封面时,我想象不出还有什么比这次调查更好的事:不管以哪个标准看,这都是一份很丰富的组合。一个寻求指导的、渴望阅读的年轻人可以在一到两年时间内读完这些书。

我的投票给了《安息日的剧院》,一部无人质疑的伟大的美国小说。这本书是一种有意的挑衅,一种李尔王似的对于衰老、背叛、死亡的痛苦的呐喊,也是一次试验,考验你是否还能震撼、侵犯20世纪90年代中期“怎么都行”文化下生活的人们。

简·斯迈利:如果我们把最后的名单和《宠儿》放在一起,我认为我们对美国人关心的事物给了个相当传统的肖像描摹:种族关系、西部暴力(科马克·麦卡锡)、白种男人的性焦虑(罗斯和厄普代克)以及男性对都市混乱的看法(德里罗)。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正是我们应该写的主题。

我认为过去25年是小说的一个精彩时期——创作了许多新奇的和令人振奋的作品,但是就分散主题来讲,某种意义上我们也分散了我们的读者、分散了我们作为艺术家和同行的彼此之间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牺牲的不是对高品位艺术的要求而是对高品位艺术的声誉的要求。纽约的几家杂志没有谁证明我们和我们的作品是每一个自重的文化人为了了解文化必须读的。文化以及被文化教化不再是以那样的方式相连。我认为一次成功的阅读之旅是到20个城市的20个繁荣的书店中的20次活生生的阅读。

另外我们在这里还要讲到,一部小说不仅仅是一部好的创作作品——它除了创作,还是一系列的人物、事件、主题、场景,所有这些通过作者的才能用一种有意义的方式组织起来。很多作家擅长于其中的某些而不是另外一些方面——我很难想出有哪一位小说家在每一个方面都擅长。我可能对某种风格或是对某些人物的洞察有回应而不是特别关心主题,而另外一个读者觉得主题是基本的或不吸引人的,因此我们意见不同。所有这些妥协(对于小说是基本的)的结果是我们有些人明显认为应该选择《宠儿》,而另外一些人想要阻止这种选择。当然,《宠儿》是大众所爱,它赢得了诺贝尔三重皇冠。一部受欢迎的作品获奖容易总是可以的,但是这并不十分激动人心。

我对《宠儿》的主要乐趣在于莫里森谋篇布局的巧妙。她给我们呈现了几个戏剧性的事件,包括一个鬼、孩子们的死亡、一次令人恐惧的没有成功的逃亡。她给我们刻画了一个吸引人的人物,十来岁的主人公丹佛,她在现在和过去之间制造有趣的令人惊奇的联系。小说是悬疑的,但是最后,悬念不是关于正在发生的事情或是已经发生的事情,而是关于这些事情意味着什么——因此悬疑是主题性的,不是戏剧性的。在我看来那很难实现、很棘手。关于思想念头的小说一般不能很好地支撑很久,但是《宠儿》撑住了,因为它的思想念头是关于诸如记忆、情感等事物,而不是关于政治理论的。它此时此刻像是在告诉我们关于美洲的一些新的东西,并且在我看来它在告诉我们一些我们需要知道的事情。最低标准,我在读《宠儿》的时候,它满足了我。过后我归纳了我满足的原因——它吓住了我、它使我很胆怯、我无法把它丢到旁边。它的结构很有艺术性,很有才智。当一定要想一部做到所有这些的作品时,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宠儿》。

莫里斯·迪克斯坦:最好的创作来自心灵的深处以及早期生活的影响。作家们总是渴望逃离形成他们的城镇和家庭,最后却发现这是他们最好的材料(有时是唯一的材料)。

名单上的五本书不像玛丽莲·罗宾逊的两部小说那样是小而完美的书。但是,除了厄普代克的四部曲,它们也不是遵循巴尔扎克、特罗洛普、托尔斯泰或者德莱塞的传统而创作出来的宏大作品。它们是富有极度象征意象的的作品,是主题非常集中又加以重墨反复描写的历史化的寓言。《宠儿》、《血色子午线》和《美国牧歌》是对历史的沉思。它们读来更像艺术的提炼而不像生活本身。它们的主题和实际发生的一切不很相符,如奴隶的创伤、西南部的血腥历史、六七十年代末期几近发狂的年轻人的反叛。《黑社会》也是关于冷战年代那个时代的文化,而不是关于任何个体的生活。《兔子四部曲》使我们更多地沉浸到日常生活的世界中,但是当1995年作为单行本发行的时候,它们也变成了历史小说。

迈克尔·坎宁安:从现在开始算起25年后的一个相似的评审团会断然拒绝提名一本最伟大的书。但是,旧的习惯很难一下消亡,当我仔细考虑我的选择的时候(顺便说一下,我最后选择了德里罗的《白噪音》),我一直在思考那些很好地见证并记录了它们时代的书。老生常谈,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小说家可以什么都是但是他们很少是胜利者。

格雷戈里·考尔斯:像所有人一样,作家也有他们摆脱不了的思想情感,而且这些情感有许多可以追溯到童年:菲利普·罗斯可以是展示者A,厄普代克或写作《黑社会》的德里罗也可以。

玛丽莲·罗宾逊能够写出一本讲述奴隶制、废除黑奴制度和暴力的“完美的”历史小说,因为通过她对家庭、宗教和道德绝对论极为个人的兴趣的过滤,她已经将约翰·阿姆斯完全地复活了。但是托尼·莫里森(你会争论)在同一个目标上失败了,因为她没能使她的人物足够特别。

莫里斯·迪克斯坦:像小说家一样,评论家必须从心灵深处写东西,同时还要对语言和技巧敏感。这是为什么我永远无法用斯蒂芬提到的那种传教的方法教学的原因。教学中,我通常选择那些能让我感到有一种神秘共鸣的书,我希望我的热情有感染力,但是我从来无法将自己的注意力从它们可否能取得应得的成功上转移开来。我看不出教授文学和批评性写作有任何不同。为了使它发挥作用,你不得不将你对一本书的所有反应、几乎是你完全的整个人放到这一行来。大约四年一次,我给研究生班举办一次关于战后美国小说的讨论会,题目通常倾向于早些年,因为我发现它们如此丰富。几年前,我想以《宠儿》结束这门课程,就是为了强迫我自己再读一遍这本小说,看看我对它是否是公正的。但是当我第一天把教学计划提供给学生、希望得到建议和意见的时候,一个学生尖声叫起来说他不喜欢花两个小时讨论那本书。我不能确定他是不喜欢它还是仅仅因为在其他课程上听到太多有关这本书的讨论而厌烦了。因此我们最后确定讨论《最蓝的眼睛》,讨论进行得很好,并确定了我对莫里森的早期作品比她后期的作品更有雄心的感觉。

现在越来越不可能将战后小说作为一门单独的课程:它超过60年。我知道简和迈克尔两人都感到过去的25年是丰富的25年,他们的贡献更使它成为丰富的25年。在我看来,我觉得从4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的早些时期更强盛,是一个小说对美国文化更重要的时期。如果现行的投票覆盖了从战争开始以来的整个时间,我认为《隐身人》将仍然获胜。除了知名的罗斯,那些职业生涯跨越了两个时代的作家们在早些年做了最好的工作,不仅因为他们年轻、充满生气,而且因为那时的小说家们像后来的摇滚歌星和电影导演一样是文化英雄。难道文学作品退到幕后,变成一部分特定读者的关注了?也许托尼·斯科特在他的文章中提出的这个问题是我们应该讨论的。

迈克尔·坎宁安:我完全同意最好的创作来自作者和主题之间的密切关联。我想这就是战后美国小说之所以出色和激动人心之┐Α—它假定只要是好的小说,它们一定是有关其作者深刻的、个人所关注的事情。去年我在欧洲待了一段不短时间,我一直听到人们说比起他们自己的小说他们对美国小说更感兴趣。特别是(我从意大利人、西班牙人甚至法国人那里听他们这样说)他们自己的小说家正在创作的作品总是理智的、冷淡的。如果我的经验有任何暗示,欧洲的读者和评论家现在抬高了美国小说,正如美国人抬高了60年代的外国电影一样。他们喜爱美国小说的热烈和嘈杂。他们同样喜爱那极为相同的高度愤怒,那种把自己和全球联系起来的执著,那是我们一直在讨论的。

作家头脑中总有一本比他或她能写出来的书更好的书。每个作家都在记下他或她的太大、太复杂而无法叙说的故事;整个人类从头到尾的故事,上帝头脑中的故事。那些不可避免的叙说不充分给了读者空间去想象自己的故事的更大的版本,一个可能没有小说能完成的版本。这是作者和读者之间契约的一部分:这是你我都知道的作品未完成的部分。

书的雄心越大,它的缺失越明显。从20米远的地方命中靶心比从200米远处更加容易。通过扩大他们的视界,这五位作家一致犯了更大、更明显的错误。他们肯定会的。我为他们尝试做的事情喜爱他们。

在我看来,我们阅读一个作家某一时段的作品时读到的是他的或她的正在进行的琢磨写一本更好小说的尝试、一种在想法上贯穿作家生活的尝试。他直到死去仍然在琢磨怎样写出一本更好的小说。

迈克尔·坎宁安:我无论如何不同意美国小说——或美国短篇小说在4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存在一个翠鸟期(传说中的鸟,巢居海上,冬至产卵时能使海面平静)的说法。我认为我们最好能看到那时写出的某些书的伟大,因为我们已经有好几个几十年来消化它们了。我可以说出许多写于70年代中期之后的书的名字,它们至少给我有潜在的持久性的印象。这些书都是60岁以下的作家们创作的,并且对于我而言,这一切都预示着还会有更伟大的作品将被创作出来。我在布鲁克林学院教授一门研究生课程,这些都是我的学生们熟知的并且喜爱的书,他们必将成为那些在未来决定什么重要什么次要的人。他们和我一样都不觉得我们生活在一个不活跃期并在其中创作。

实际上这些是严肃小说的困难时期,但是它继续被创作。如果有什么不同,那就是现在作家们更像摇滚明星了。

斯蒂芬·梅特卡夫:我注意到名单上的大多数作家都出生在电视出现以前。严肃小说可能增长变成一个流行的物品,但是到那时,谁又在乎呢?

我们应该提到,罗斯是这次调查的不同头衔都有得票的真正“赢家”;如果他没有自己瓜分自己的投票,他早已大幅度获胜。我刚参加完一场关于罗斯的优点和缺点的冗长讨论,当然,他在最坏的情况下是那些自大狂的笨拙模仿,其他头脑的现实,如哲学家们说,即使以最乐观的看法,经常也是脆弱无力的。但是像任何作家一样,他拥有强势和弱势。如果有一天声明“在一个两英寸的象牙上作微型画”具有不朽的伟大,这会使奥斯汀那些文学领域的同时代人认为脱离实际。

迈克尔·坎宁安:在我看来,阅读一本有着认真抱负的书的时候,基本的问题不是此书是否有缺陷而是它的缺陷对于我们读者来说有多重要或多不重要,最终获胜的五本书明显是这样的。确实,罗斯可能是带着优越感对他作品的人物表示关心的,莫里森可能有点太玄妙深奥,德里罗非常出色但是他太冷漠,麦卡锡感到有点像乡村熊狂欢会的一个可怖的版本,厄普代克看来感觉像是一个非常非常聪明的乡村爸爸(陶醉于他所了解的世界,但是对其他世界中生活的人们知之甚少)。

在我看来,这四本不仅关注礼貌和习俗,还有产生礼貌和习俗发源的机制——阶级。我经常感觉到太多的美国作家赞成我们是生活在一个没有阶级的美国式的幻想。我喜爱这四本书的部分原因是所有这几部小说都以不同方式承认存在一种大大基于经济(这可能是欧洲人就是这样融入美国小说的又一种原因——它承认金钱的力量)的复杂和不断变换的社会等级。

我尊重所有这五本书,但是我在《兔子四部曲》中能得到最纯的、发自内心的愉快。在语言的水平上,我说不出还有哪个活着的作家写的比厄普代克更好。他的散文在精湛技巧和谦卑之间达到了少有的、完美的平衡。我是一个对宏大而优美语言的吸收者,同时,清醒地意识到句子中字里行间的优美语词和本身优美的语句,以及那些极好地服务于故事和人物的语句。我不嫌厌烦,但是你绝对可以说莫里森、德里罗和麦卡锡(不是罗斯)的散文是趋向于爱炫耀的;甚至是矫饰造作的文学风格。在我看来,厄普代克总是为了阐释而不是为了证明他相当可观的才能目的调度他大量的才能。

莫里斯·迪克斯坦:90年代后期我在伦敦做了一次关于年轻美国犹太作家如阿莱格拉·古德曼的新浪潮的讲话。一位知名的出版商后来站起来,愤愤地说他一直在纽约,这些作家的多数人他从没有听说过。我指出他们只是出版了一本或两本书,都是好书,但是不能比作像贝洛那样作品跨越了40年的作家的书。我仍然要争论战后初期30年出版的作品,从《国王班底》、《裸者与死者》和《好男人难找》到《万有引力之虹》和《洪堡的礼物》,看来比战后后半段时间出版的小说更强大。

简·斯迈利:我不认为美国小说的过去25年是罗斯、厄普代克、麦卡锡和德里罗的时代。在我的世界里,过去的25年是弗吉尼亚·伍尔夫在《自己的房间》中预言的时┐——一个女性例行公事地获得了一席之地和教育,并将这两者加以使用来写书的时期。

我被我们对过去两年里读过的书的许多研究的讨论提醒——有人说女性可能同等地读男性写的书和女性写的书,但是男性可能只读男性写的书。我想我们可以由此来推断这次调查中的推选过程的人造物——如果69%的回应者是男性,那么他们很可能选其他男性。如果31%的回应者是女性,她们可能分散她们的选票,因此使我们的图景从实际这些年中发生的事情上发生歪斜。许多女性作家没能回应这次调查,要么出于对过程的审慎,要么没有能力选择。我几乎就是她们中的一个。但是我确实认为这很不好,因为当你坐在推选之外,结果是你的意愿最终没能得到表现。我从我们讨论中学到的一件事情就是如果有人再问我问题,我将自己问,“罗斯会怎么做呢?”如果我认为罗斯会给自己投票,那么我也为自己投票。

过去一年左右的另外一项研究显示,所有已经停止阅读文学的组中,成年男性停止读的最多。这不能很好地说明这四个大人物的“重要”。他们对于他们自己的那帮人口统计学意义上同伴们的生活是最重要的吗?停止阅读最少的组是成年女性——她们仍然在读我们的书。我想要子孙后代知道,这个事实没有在这次调查中显示出来。

(李红侠: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邮政编码:21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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