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瑟·摩根
译/邵维维
不久之前,和我一起生活了将近58年的妻子——阿尔玛——去世了。她在世时,既是我的生活伴侣,也是我的工作伙伴,还是我的倾听者、引路人。有时她甚至会做我的秘书,为我打理事务。当然,是免费的。现在,每当回忆起我们共同分享的快乐生活时,我不得不承认,阿尔玛和我的确是天作之合。其实,当我们刚结婚不久,我就领悟到这一点了。到现在,那天发生的一切还令我记忆犹新。
那时,我们还是新婚燕尔,总喜欢在一起翻看家庭成员的相册。阿尔玛指着每个亲戚,告诉我他们都是谁:“她是我的祖母,他是我的叔叔……”后来,她又翻开一张合影。“告诉你,我还去过白宫呢。”阿尔玛夸耀着说。
“什么时候?”我问。她指着照片下角的日期——1928——当然,我也记得,那一年父母带着我去首府华盛顿游玩。“那年,我也去白宫了。”我告诉她。
“我还和柯立芝总统握手了呢。”她说。
“我也和他握手了,”我补充道。那一年我11岁,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场面。
“我还和总统在白宫前合影留念了。”她告诉我。
“我也和他照相了。”
“看,我在这呢。”她说。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到一个亭亭玉立的中学女孩。可是令我惊奇的是,在她身边,站着一个矮胖的小男孩,那熟悉的面孔不就是我自己吗?我指着阿尔玛身边的男孩说:“你看,我在这呢,就在你身旁。”
小时候,我们从未谋面,却在一起合影留念。长大后,我们又结为夫妇,在一起度过了58年幸福美满的日子。谁能说这不是天作之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