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婚姻,我娶了一个精神病老婆

2006-04-27 09:53
现代妇女 2006年5期
关键词:歌厅女儿

李 辛 红 叶

我娶了一个患精神病的老婆,但我没有被这种不幸压垮,我的苦乐年华平静也安详。然而,一段突如其来的感情令我在良知与情感的较量中,陷入了更大的不幸……

1

十年前,在县矿务局任职的我,与县水泥厂的女工刘兰订了婚。由于婚前偷食了禁果,刘兰怀孕了。她怀孕后情绪十分反常,经常无缘无故地痛哭或尖叫,要么一连好几天呆呆地不说一句话。经医生诊断,刘兰不是一般的妊娠期反应,而是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岳父母当时也承认,刘兰念初中时就患有此病,只是好久没复发了。我得知真相,犹如五雷轰顶,想着自己今后将跟一个精神病人厮守一辈子就不寒而粟。在极度痛苦中,我萌生了抛弃刘兰的念头。回武汉跟父母一说,老父将我骂了个狗血淋头:“亏你还受过高等教育,良心让狗吃了!你这时候抛弃人家,不是将人家往死路上逼吗?”我灰心丧气地回来。这时的刘兰果然不吃不喝,已经卧床不起。我心软了,也认命了。将那个孩子悄悄人流后,1995年5月,在人们惊诧的目光中,我娶了她。

第二年夏天,刘兰生下一个女儿。女儿健康而可爱,眉目非常像我。女儿的降生,给我带来了快乐和希望,也使我对刘兰增添了一份感激和温情。在哺乳期间,刘兰的病情更加严重,她不但无法照顾女儿,连自己的生活都不能自理。经多次住院治疗,病情一直无法稳定。10月中旬,我被调到市委宣传部工作。初到新单位,我不得不将刘兰母女托付给住在县城的岳父母。刘兰在离开我的日子里,病情再一次恶化,记忆力也逐渐丧失,连亲生父母和女儿都不认得了。奇怪的是,她只认得我,见我回家就高兴得又喊又叫;病中,父母给的东西她都不吃,只有我喂她,才乖乖吃。刘兰对我的信任和依恋,使我对自己的婚姻产生了宿命般的认识与感动。我暗暗发誓,无论她病成什么样子,我都要尽最大的努力呵护她。

1997年9月,我从县委宣传部调到市文联任副主席,负责筹办一份文学刊物。刘兰在我的悉心照料下,病情基本稳定。她开始操持家务。尽管洗的衣服比不洗还脏,做的饭菜让人难以下咽,我见她自得其乐,心里也特别安慰。这时,我的生活中,突然闯进了另一个女人……

2

2004年秋天,我招待几个作者到城西一家名叫“红灯笼”的歌厅,认识了女老板罗桂红。她告诉我,她三年前下岗,接着又离了婚。后来,为了照顾罗桂红的生意,我又多次带朋友到她歌厅玩。知道了她的艰难,我每次付账都十分慷慨大方。刘兰非常感激,和我跳舞时,她贴得更近,搂得更紧。见她这样,我并没有多想,只认为是一个老板讨好客人的职业习惯。

12月中旬,我到荆州参加一次创作会议。其间,罗桂红经常给我打电话,一聊就是好半天,老朋友般的亲热。最后一天,她聊着聊着突然说:“你快回来吧,我想你。”我被这突如其来的感情表白惊呆了。

几天以后返回。我散步时,竟然与罗桂红不期而遇。我俩在河堤上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坐下来,还没聊几句,突然下起了大雨。奔逃中,罗桂红将脚扭了,我只好背着她回家。在雨中,她突然伸长脖子,在我脸上印满热吻……那晚,在她的挽留下,我没有回家。事后,我好几天心里忐忑不安,深为这次唐突的“一夜情”而自责。

从那以后,罗桂红经常打我的手机,我一直没接。我开始有些后怕。思之再三,我将罗桂红约到金松河边,准备诚恳地与她谈一次。谁知她一见我就又抓又打,完全是不顾体面要拼命的架式。她哭喊道:“我认错了人!原来你是一个无情无义毫无责任感的男人。”我劝她想开些,不要太较真。怒极的她推开我就往河里跳。金松河是长江的支流,尽管是枯水季节,仍然水深浪急,掉下去就没命了。我在惊恐中抓住她的风衣,我们撕扯着一块往河里滚去,幸好被大石块挡住。我一边发抖一边抱着她苦苦哀求,并答应她,我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3

春节期间,罗桂红病倒了。她是那种很不会过日子的女人,平日除了爱玩爱打扮,根本不会操持家务,日子过得一塌糊涂。为了照顾她,从不撒谎的我,不得不挖空心思对妻子扯谎,说有一个作者写东西写得穷困潦倒,无家可归,病倒在一家旅馆里。老实的刘兰深信不疑,善良的她还将家里的营养品搜了一大包,让我送去。

一天,罗桂红充满依恋地对我说:“你真是个难得的好男人!离婚跟着我过吧,我会加倍疼你爱你!”她还憧憬起婚后的生活,“我好好经营歌厅,赚点钱后,开一家服装超市。你也不必辛辛苦苦编杂志了,专门在家里写文章。”我感叹道:“我和刘兰相濡以沫十几年,感情早已超脱了爱情。我是她的亲人,更是她生存的依靠。”罗桂红见我说得一往情深,非常不快。

这期间,我的老岳母病危。老人临终时,流着泪对我说:“儿啊,刘兰跟你十几年,苦了你了!你的苦你的累,做娘的都知道。我要走了,我这没用的女儿就托付给你了……”我一下子跪在老人床前,泪水顿时像开了闸。我哽咽着:“您老放心,有我在,刘兰不会受苦。”

岳母去世以后不久,罗桂红忽然跑到文联办公室找我,说她在城郊给我们租了间房子。我冷冷地回绝了她。谁知第二天上午,我正在宣传部参加一次重要会议,罗桂红忽然来了,打扮得妖里妖气,格外刺眼。她往会议室门口一站,正在发言的一位领导惊讶地住了嘴。门口的同志问她找谁,她狠狠地盯了我一眼,然后扬长而去。经过这次示威以后,我再也不敢掉以轻心了,专门到她租的地方去了一次。房间布置得十分温馨。我劝她说:“你对我的感情我明白,也很感动。但我不能骗你,我的确没心思和精力再荒唐下去。我每天夜里得回家,刘兰睡不着喜欢乱跑,我必需照顾她,我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她死去的母亲。”她气哼哼地说:“又是你那个疯老婆!你别把我惹急了!”我摔门而去,气极的她从楼上当头泼我一身水。

4

因为母亲的去世,刘兰在悲痛中又发病了。她这次不像往日那样昏睡,而是没日没夜地在外面乱跑,嘴里反复念叨着一句话:“娘,你跑哪儿去啦?”我怕她出事,寸步不离地跟着她。她单薄落寞的身影,让我肝肠寸断。

此时此刻,罗桂红也没忘见缝插针打我的手机,甚至在我家楼下大喊我的名字,大骂我。我木然地望着她,想怒已没有力气,想哭已没有泪水。那天,我趁刘兰睡着以后,约罗桂红见面。“你说吧,现在两条人命捏你手里,你让我们咋个死法?”我平静地问。她从我心如死灰的神态中,读懂了我的决绝。她想了想说:“那好,你无情就别怪我无义。这样吧,你赔我一笔。”我为她的毫无廉耻感到震惊,但我仍然接受了,“多少?请开个价。”我冷笑着。

“不多。十万。”她说。从坤包里拿出了纸和笔。

我看她一眼,又看她一眼,她竟然连脸都没红一下。我不再废话,写了条据,签上名。“我现在拿不出这么多钱,给我一个期限。”她显然没想到我会如此爽快,飞快地收下纸条,点点头。

“事情到此为止,如果你再闹,我……我就杀了你!”我吼道。

我拖着无力的身子,高一脚低一脚地回了家。说心里话,我没钱,别说十万,一万都没有。一家三口就靠我的薪水过日子,女儿要上学,妻子要看病,但我倾家荡产卖血卖肉也要出钱给这个恶毒女人。其实,与她相比,我更不是东西,我要惩罚自己。不错,我要狠狠地惩罚自己!我冷静地坐在电脑前,写道:“我自己宣判自己有期徒刑一年,从即日起执行。”我将判决书用黑体字输出来,放进嘴里嚼,再吞进肚子里……

我没向任何人借钱,也没脸向人借钱。我和罗桂红的事,很快在单位暗地里流传。我每天除了默默地上班,下班就赶紧走人。业余时间我死皮赖脸跑到各企业小报拉广告,为地痞一样的小老板写报告文学,甚至跑到车船码头干体力活。当我遭人白眼、被人讥笑时,我竟然有了赎罪般的快感。

那天,我又接到一笔差事,帮一位退休的老同志推销诗集。这部诗集内容空洞,属打油诗水平,但定价吓人,卖一本书给我一半回扣。我揣着书做贼似的在各机关挨家挨户售书,竟阴差阳错跑到了市妇联。大伙瞧瞧我,又瞧瞧书的作者,脸色倒并不那么难看。一看内容,就不买账了。我鸡子嘴说成鸭子嘴,好歹留下五本,还要领导批。我真是想钱想昏头了,乐滋滋捧着条来到主席室,抬头一见主席,吓得扭头就跑。

“稀客呀,李辛。不打招呼就走?”那是我的大学同学。我一直跑到楼下,回头一看,她正依栏望着我,我加快脚步迅速地逃离。一种无法抑制的痛苦快把我击倒了,我躲进公厕,放声大哭。我当年娶了疯老婆没哭过,被罗桂红逼得走投无路也没流过泪,但看见昔日同窗,我的眼泪像开了闸……人生的际遇,一步走错,步步错啊!

回到家,被我反锁在屋里的刘兰正嚅动着嘴唇吃着什么。我慌忙从她嘴里抠出几粒安定片。医生交待,她这种病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吃这药的,我也告诉她好几遍了。我气得对她扬起了手,她把手架在头上,可怜巴巴地说:“我不想吃的,怕到处乱跑惹你烦,想吃两粒睡觉。”一席话说得我辛酸极了,我一把搂住她,喃喃地说:“不怕不怕,是我不好……过阵子就好了,我一定在家陪你!”她像个孩子一样,咧嘴笑了。

那天傍晚,我到码头打工帮人记账,将刘兰带在身边。碰到罗桂红路过,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刘兰,诧异地问:“这就是你老婆?”我赶紧将刘兰扯到一边,警惕地说:“你又想搞啥名堂?咱们可是有约定的。”她叹口气,走了。走好远,还在回头瞧刘兰。

5

2005年寒冬到来时,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已经凑足了两万块钱,如约给罗桂红送去。歌厅好像有啥喜事,一片忙碌。我已经好久没来这里了,望着进进出出的客人,恍如隔世。我打手机将她叫出来,从怀里掏出那沉甸甸的两万块钱,交给她说:“这是两万,打个条吧,余下的年底一定给你。”她没接钱,神色怪异地瞧着我,幽幽地说:“你瘦了。”我将钱扔她怀里,扭头就走。她从后面拉住我,重新将钱塞给我。“这钱……我不要了。咱们的事,就这么了啦。别瞪眼,不是我罗桂红变菩萨了,是你让我服了。说老实话,我当初缠你,也就是看你人好,舍不得,由爱生恨……”我的眼泪又不争气地落了下来,“进来喝杯茶吧,今天我定婚。”她笑盈盈地说。我再一次坚定地把钱塞给她,严肃地说:“一个人犯了错就该付出代价,我对刘兰犯下的错,我决定用一生来偿还。对你,我坚守承诺,用劳动和汗水来偿还!”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责编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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