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乡约制度的研究一直是中国基层社会史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在对以往研究成果评述的基础上,运用功能主义等人类学方法,以龙脊十三寨为例,对壮族乡约制度的功能状况进行探讨。认为,壮族乡约制度之所以产生并发展,是因为龙脊地方对于乡约制度这种形式的民族成文法有很强的社会需要。壮族乡约制度具有存在与发展的功能意义。壮族乡约制度作为一种民间法与民族社会的关系,它的功能在经济、社会、心理等领域很突出地表现出来,并且不仅具有显功能和隐功能之分,同时也有正功能和反功能之分。为了保证壮族乡约制度功能的实现,龙脊十三寨还发展了囊括六种制裁方法的制裁体系。壮族乡约制度在过去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很好地实现了对龙脊地方良性控制,这对于政府处理当前乡规民约复兴问题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壮族乡约制度;龙脊十三寨;功能释义;功能领域;功能实现
[作者]符广华,广西师范大学社会文化与旅游学院2003级硕士研究生。桂林,541001
[中图分类号]C9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4X(2005)01—010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