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股息红利所得暂减半纳税
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6月13日起调整股息红利税收政策。联合下发的《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发改委:重点确保京沪等大城市供电
为借鉴、吸取莫斯科“5?25”大面积停电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国家有关部门正联手采取措施,加强电网建设,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我国电力供应安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国宝在电力安全和应急措施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我国部分地区电力供需矛盾突出,电网网架结构薄弱,部分设备老化,违反电力规划和调度运行规则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电力安全。要深入研究吸取国外电力系统的经验教训,促进我国电力系统科学规划、安全运营,健全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
国家食品药监局: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批不得发布
为了改变目前保健食品广告比较混乱,社会反映强烈的现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7月1日起施行。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保健食品广告,7月1日后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据了解,《暂行规定》从17个方面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出现的内容,如不得出现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进行对比,贬低其它产品等,以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保健食品。
国家工商总局:进口食品须用中文标身份
进口食品未用中文标明自己“身份”的,特殊膳食用食品没有明确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将一律禁止在市场销售。国家工商总局昨天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禁售上述食品。通知要求,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一律不得销售,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等特殊食品的外包装也要在显著位置清晰标示“身份”。
财政部税务总局:暂免股权分置试点三种税收
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和股市全流通,推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顺利实施,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对股权分置试点改革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暂免征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通知还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凭工作证可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出《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通知要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而未签劳动合同的,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