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咏梅
摘要:通过对《北京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和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关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程序的规定》的比较发现,北京大学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程序中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一、文本没有对相关的概念做出明确的界定;二、将调查的权力下放到院系学术委员会不利于调查的开展;三、质询和调查两个重要程序宽泛笼统,不易操作等。而乔治·华盛顿大学比较妥善地解决了这几个方面的问题,为遏制学术不端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由此可见,我国高校学术规范制度建设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关键词:学术规范;制度;高校
中图分类号:G47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03X(2005)04—00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