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种非法报刊再被取缔

2005-04-29 14:22
传媒 2005年6期
关键词:市场秩序总署印刷业

许 玮

本刊讯(记者 许玮)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依法取缔《中外法制》等60种非法期刊。这是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自去年以来第四次向全社会公布、曝光非法报刊名单。

对从事非法出版发行的个人、单位以及印制非法报刊的企业,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办将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依照《刑法》中关于查处非法出版活动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后,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办将采取以下措施对非法报刊出版活动进行有效治理:

第一,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整治非法出版、整治印刷业、整治记者站等各项专项治理行动,坚决堵住非法报刊的源头;

第二,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广泛接受和认真处理群众举报,继续通过新闻媒体对非法报刊“黑名单”进行公开曝光;

第三,坚持不懈“扫黄打非”斗争,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规范出版行为和出版物市场秩序;

第四,把好出版物进口关,加大对非法走私入境的出版物的打击力度;

第五,建立完善报刊网上查询系统,公布合法报刊名单,方便群众及时查询、鉴定非法报刊。与此同时,还要对现有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具体和惩戒力度不够的地方进行修改完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遏制非法报刊出版活动的能力,用法律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维护读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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