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防水救生套装国际海事新法规

2005-04-29 14:14
航海 2005年6期
关键词:国际海事组织强制执行船员

惠 良

根据2004年5月通过的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SC)152(78)号决议有关船舶管理的新规定,凡是在船上工作的每一个船员均必须配备一件从头到脚都包裹起来,从鞋子、手套、裤子、上衣直到帽子均连成一体的防水救生套装(immersion suits),这项规定将从2006年7月1日起强制执行。届时,全球各条航线上运营、必须执行防水救生套装新法规的35000艘各种类型货船,将正式中止原来全船仅仅配备专供船舷外作业船员特别使用的3件防水救生套装的老传统,而是根据国际新法规,船上每一个人都必须配备1件防水救生套装,其中包括临时上船工作的人员。否则,船舶将难以达到国际适航标准。

2005年5月中旬,英国剑桥郡世界海运技术“机动船”编辑部主任约翰·巴尼斯对笔者说,目前不少船东已经抢购大量的防水救生套装,唯恐落手太晚买不到规格齐全、质量上乘的救生套装,而全球至少35000艘货船需求量大,供不应求,估计到2006年7月1日强制执行新规定期限前,防水救生套装价格会上涨。

其实,加拿大和冰岛等国家轮船公司早就规定在船上工作的每一个人均必须配备一件防水救生套装,其最大的意义是,一旦人员从船舶掉落海中,只要其身上穿着的防水救生套装不破裂无渗水,其存活率相当高。尤其是在冰海中的效果更加突出,因为这种防水救生套装用质地优良加厚到5毫米的尼龙针织品双层缝制,如果客户要求可以加到三层。所有的接缝处全部用防水胶封闭加固。它可以让遇险人员长时间避免冰水浸泡,有效降低因体温过低而导致落水人员猝死的发生率,这是结构简陋的救生圈或者让遇险人员全身浸泡在冰冷海水中的救生衣难以比拟的。当代防水救生套装的标准是水密、耐油、耐晒、耐冻、色彩鲜艳、保温性强、轻便自如、穿脱方便、易于保管等,附带救生口哨、防水电筒、救生绳、防身刀具等。根据标准规定,其优异的保温性能可以确保穿着者落人摄氏零下2度平静海水中6个小时后,躯体的体温降低幅度不超过2摄氏度。

现在欧美等国家的海上安全和救生产品制造业正在日夜开工,赶制防水救生套装,船用救生物品的批发商和销售商正在大量进货,预计在今后12个月防水救生套装的贸易活动中获得丰厚收益。例如,规模较大的英国海上安全设备供应商科萨尔特安全和保护公司(Cosalt Safety & ProtectionCo.)的防水救生套装生意在今年做得特别火红。该公司通过电脑客户管理系统,及时跟踪、识别和检测必须执行MSC152(78)号决议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船舶数量、编制船员数量和海上工作人员人数,所需要和添置的防水救生套装的数量,规格和其它必要的信息。

科萨尔特安全和保护公司销售部总经理阿拉斯德尔—麦辛泰尔对英国媒体说,其实早在2004年5月以前,就根据国际海上人命公约规则第三章32.3条(SOLAS Reg-ulationⅢ/32.3)的规定,扩大投资,抓紧设计和加班生产防水救生套装。他们料定在新的国际法规必将出台的条件下,全球商船和其它类型海上作业船舶经营公司所需要的防水救生套装数量必将成倍增加,尤其是在2006年第二季度,销售可能十分紧张,因为这项国际法规是直接关系到强化船员安全的人命关天的大事。根据必须强制执行的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的新法规,只有防水救生套装才被认为是符合海商法,国际海上人命公约(SOLAS)等国际海上法规的救生设备,其它诸如救生圈、救生衣等等只能作为非正式救生辅助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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