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说的两种不同视角

2005-04-29 00:44:03顾建红
理论观察 2005年6期
关键词:海德格尔王阳明

顾建红

摘要:何为良知,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传统的良知观是以王阳明的良知说为代表。他认为人的良知是生而有之的,但又认为良知的实现状态与人后天的修炼是密不可分的。到了现代,西方的海德格尔对良知又有了新的认识。他认为良知是人本真生存的见证,其在本质上呼唤人性的回归。

关键词:良知说;王阳明;海德格尔

中图分类号:B516.54,B24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05)06一

海得格尔的存在哲学是对现代性危机反思的结果,它主张回归人性的本真状态。王阳明的哲学思想产生于朱子理学的衰败之际,是对以往学说的一种承接和拓展。就这两种学说的共同旨归而言,它们都体现了对人类幸福的深切关怀,只不过展开的视角不同而已。本文就其共同关注的良知问题作为切入点来对两种学说作一点浅显的探讨。

致良知说是王阳明心学体系的核心和关键。他通过心即理说、知行合一说、以及致良知说构成了自己完整的心学体系。当然,这一体系的形成是有一定的时代背景的,这与本文的论述关联不大,在这里不作具体的论述。在王阳明看来人的良知即物之规律和封建的伦理纲常是生而有之的,但它又因每个人具体的秉性(即人的自思,情感和欲望)不同而有不同的造化即成为圣人或愚人。而且,人的良知的实现过程是通过知行合一不断的相互作用而实现的。

海氏的良知是在其著作《存在与时代》中出现的,他没有像王阳明那样形成完整的体系,并作深入细致的探讨,但他对良知的展开视角却是独特的,与有流俗之嫌的王氏良知说相比给人以清新之感。当然,这与他们著作产生的时代背景有着很大的关联的。良知作为一个古老的话题与人类相伴久远,何为良知,在此之前康德有过较为详细的论述,我们这里主要就王阳明与海德格尔的良知说来做一下探讨,主要是从海氏的视角来看一下王氏的良知说。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何为良知,海德格尔认为良知是本真生存的见证,虽然他没有像王阳明那样给出很详细的阐述但却让人耳目一新。海德格尔给良知的定义是以人的生存状态为背景的,他以感受到并深切地体悟人的非本真生存状态为前提,论述了人在这种状态下由本真存在沉沦为常人,丧失了本真的自我,成为了无家可归的此在。而人要找到回家的状态,就需要一种途径一种回归的见证那就是良知。在海德格尔看来良知是此在的一种存在方式,是一种呼唤,良知呼唤此在趋向最本己的罪责存在。而王阳明则认为主良知是一种先天设定的封建伦理纲常“盖良知之在人心……先天而不违。”而且这种道德规范与主体之心是融为一体的,只有这样才能规范事亲事君等道德行为。王阳明处于中国封建社会的中后期,封建社会对人性的压抑以及对思想的禁锢使他不可能提出像海氏那样的理论,他的良知说也还是沉溺与对人性的一种禁锢状态。但他对人个性的重视使他与前人即朱熹等人相比也算是莫大的进步了。

其次,我们再来看一下良知的存在论视野。

世俗的良知观的常见内容有两种。一种认为良知是人的生理本能,一种与生俱来的东西;还有一种认为良知是闯入人人心灵的或制约人的心灵的异己的力量,这种观点的通常的表达方式是公共良知或上帝。无论是把良知归纳为人的生理原因或归纳为闯入心灵的异己力量,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本质即良知是一种现成在手或上手的东西,它无时无刻不在监视着你。王氏的良知观应该是属于前者,因为王氏认为良知是人先天俱有的,人生而有良知。因此,王氏的良知观依海氏看来是属于世俗的良知观,这也是他要加以批评的。海德格尔认为传统的良知观太过匆忙,无论是内外良知都作为现成或已完成了的东西,而这恰恰是错失良知现象本身。因为在海氏看来,如果良知现在在手或上手那就意味着:第一,不管良知的眼睛如何的锐利,那是一双异己的眼睛,而我们压根就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良知。第二,内在发展的良知,虽是与生俱来的,但它只要是可以发现,那它也可以被隐蔽被丢失。其实质还是异于自己的他物。王阳明认为人生而有良知,人成圣成愚的关键是后天的功夫是否到位。良知作为先天的道德规范在提醒、监视和规范人的行为,这就是海氏所说的异己的力量,而不是真正地呼唤无家可归的此在的良知。在此王阳明虽然强调了个性的自思和个体的情感情绪,但他实际上也是为实现所谓的先天的“良知”做准备。虽然,他这种说法比以前的程朱之说对人性的解放方面是前进了一大步,但这对人的本性的回归,找回本真的自我来说还相距甚远。总而言之,从生存论的视角而言,王氏所讲的良知还是一种异己的存在物,而不是海氏所说的属于此在自己的良知。

第三,从良知的显现状态来看,海氏强调的良知是一种对超越常人的呼唤,而这种呼唤起作用的条件是处于沉沦之际的常人能用心领会。良知呼声的呼唤者是“在无家可归的根基处现身的此在”而被召唤者是沉沦于常人的此在,常人被唤向其最本己的能在。在海氏看来,良知的显现是通过呼唤来实现的。当然,这里的呼唤并非我们常态下的有声呼唤,它这种呼唤与声音无关,与沉沦在世的此在的名声地位等无关,它只是作为要让操劳在世的常人在呼声中寻找回归。而王氏的良知显现状态与此迥然相异。王氏的良知显现是要通过“致”来达到的,即要知行合一。也就是说,虽然,人生而有良知但良知的实现需要代理助于主体在与外物的接触过程中的“自思”来得以实现。“见父而知孝,见兄而知悌”。这种良知的实现是对大众良知的一种实现,是向外求索而无关乎内,而且它会使此在更加的常人化。这与海氏的通过在无家可归的根基处现身的此在的呼唤来实现良知是截然不同的。

第四,良知呼声领会的有罪责存在。人们通常说良知的呼声告诉一个人有罪责,可能有罪责或无罪责。显然,有罪责存在的生存论概念是很含糊的。“在日常生活中有罪责首先是意味着负责,罪责与人的繁忙活动有关”。有罪责存在意味着有责于某事,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不欠任何人任何东西却有可能是有罪责的。海氏认为道德罪责的概念在存在论上几乎未被澄清,以至于应得惩罚甚至负责的观念占据了统治地位。但是,这样做又把罪责推回到对权益要求加以结算的,找补这类繁忙活动的领域中去了。良知在存在论上就是向此在其最本己的能有罪责的存在唤起的呼声。与这种呼声相应,愿有良知是作为这种呼声能被领会的方式出现的。而王氏认为人生而有良知,良知对人的行为起到规范作用,这也就是说良知在本质上具有一种批判规范的性质。虽然人生而有良知,但因为后天的种种原因,人的良知被遮蔽住了,人的行为出现失当。这时人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即学习和思考来发现自己先天的良知,从而来纠正,规范自己的行为。但这种观点在海氏看来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王氏的这种观点是假定良知的出现是以联系人有罪责的行为而出现的,即良知在其呼声中联系于罪责(或道德失当,失误),但这毕竟是一种假定,到底什么样的行为就是有罪或者说是道德上失误,在海氏看来,这在生存论上还要得以澄清,这也就是说王氏的良知存在的逻辑前提可能不是真的,既然可能不是真的,那么这样的良知论的存在也就没有多大的意义了。在海氏看来,从存在论角度来看,良知不可能提供任何实践性的指令,它只是向生存论以及此在最本己的能在唤起此在。如果此在在其生存中不是本真的,那么追问其行为的价值就没有多少意义了。

以上主要是从何谓良知、良知的存在论视野、显现状态及其生存论视野,对海氏与王氏的良知说作了一番观摩。总体而言,这是两种在不同背景与视角中展开的良知之说。海氏的良知着眼于从人性的回归角度来阐述良知的作用。他认为良知从根本上说是人的一种展开状态,它把沉沦于常人状态的处于无家可归的此在用呼唤的方式引向回家的路。这就在存在论上为我们敞开了一种新的解读良知的视角,给人以深刻地启迪。王氏的良知说是属于传统良知说的一种,是生存论视野中的良知说。从其解放人性的角度而言,它比以往的学说是进了一步,但就其存在论视野而言他仍没摆脱传统道德学说上的窠臼。当然,海氏的良知学说要想在现实生活中得以发挥和体现这需要莫大的决心和勇气,这也许是因为人性的历史惯性太大的原故吧。

编辑/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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