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祥兴 蒋敏敏
[摘要]查处腐败,现象发现是关键。发现腐败不仅是查处的开端,更是遏止小患酿成大祸的要害。反腐败越深入,力度越大,腐败越隐蔽,对抗性越强。因此,在加大反腐败力度的同时,要健全完善腐败发现机制,增强对腐败的发现力和预见性。这对实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反腐败目标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腐败;发现机制;反腐败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05)06—0065—02
理论导刊2005年6期
1《师道·教研》2024年10期
2《思维与智慧·上半月》2024年11期
3《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24年2期
4《微型小说月报》2024年10期
5《工业微生物》2024年1期
6《雪莲》2024年9期
7《世界博览》2024年21期
8《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24年6期
9《现代食品》2024年4期
10《卫生职业教育》2024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