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应霁
小时候有过那么一阵子用功,背字典。
当然还未厉害到捧着《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厚厚1910页一个一个单字连注解死命地背,那个时候最感兴趣的是英文谚语,身边常常带的是一本英谚字典。为了把这些句语牢牢记住,我“发明”了一个最适合自己的方法,把这些意象都画成只有自己才看得懂的图画和符号,人家的光明磊落变成了我私家的神秘和搞笑。这上千则的谚语如今当然过半已经交还给天给地,惟是真正变成了自家日常口语的,倒是一直在衍生发展。从前念到The Early Bird Catches The Worm,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直觉是很生动很明白清楚的一个形容比喻,一向习惯早起的我当然也深谙个中滋味,不过性格使然,倒知道心甘情愿做的是早起的虫。
早起的虫当然就要冒着被鸟一口吃掉的险,也就是有了那么一点危机感,做人(做虫?)才有意义。早起,也就是在众多深感无力的个人挑战当中惟一有点把握,急忙引以为傲的。
说早,其实也只是清晨六点左右。再早,其实是某些人的很晚。就在那个大多数人还在甜蜜梦乡中纠缠挣扎的那一刻,我比我的闹钟还要准时地醒过来。我的确有过很多很多闹钟,特别是德国Braun百灵牌,当中有几个还趁有一回专访它们德高望重的总设计师Dieter Rams,特意叫他在钟背签了名。可能也因为这样,这些闹钟也就退役下来———其实我倒觉得是因为某种奇怪的意志,临睡前决定了要在五时五十八分醒过来,也就绝对准时地在那时那刻睁开了眼睛。
醒过来,管它是风狂雨骤的坏天气还是清朗透明的大好天,就是因为还早,面前就像有格外多的可能和机会。当一切还在静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在动,感觉非常良好。如此一个清晨没有deadline死线的威胁,之前几个小时的睡眠,纵使常常塞满了古灵精怪的梦,脑筋在此刻还是新鲜干净的。稍事清洁梳洗,常常就在书桌面前坐下来看书写稿画图,这大抵也是城中少有绝早开始办公的home office吧。
常常跟同道老友聊起,他们大多把脑筋活动创作的时间安排在深宵午夜,在大众休息主流缓慢的时刻“摸黑”作业。我倒早在学生时代就停止了通宵熬夜,自知没有撑下去半夜吃它两碗方便面的本事。反是早早上床,换它一个清爽明快的早上,思路通达,好做分析好做决定,昨天午后的死结都一个一个解开,最有快感的是,当全城所有人在九时半十时在办公桌前还刚刚坐下刚拨翻了第一杯咖啡的时候,你几乎已经完成了这天过半的工作,厉害的已经可以宣告休息———老实说,大家一味喊忙忙忙,但一天真正可以做到的实际有效的还是少之又少———与其是松松散散又一天,倒应该是全力集中的一个早上。
当然,大好清晨除了工作,实在也很适合游玩。无论在家,在住的熟悉的城市,还是在外行旅经过的都会城乡,如此清晨总是有跟平日不一样的面貌,在一大堆煞有介事的博物馆展览厅开放参观之前,在所有名牌名店开门营业之前,你已经走在街上,拿着在报摊买来的第一份报纸,一口咬着街角面包店新鲜出炉的通常是可颂的香脆热辣,走进公园,跟比你还早起的年纪应该比你大的叔叔婶婶点头微笑招呼。又或者乘上一辆陌生的公车,跟上班上学的衬衫还是皱皱的发梢还是湿湿的人一起开始他们的新的一天。你还应该带着照相机录像机,有意无意拍下着实不一样的每个清晨。有一回趁转机之便,清晨五时在曼谷机场截了一部出租车跑到常常去的周末墟市。我当然比那些商贩还要早,晨光熹微中我从容地走随意地拍;为业者提供早点的小档老板娘早已化好了浓妆,卖斗鸡的精瘦中年人还在鸡笼后面熟睡,卖白衬衣的大叔一件一件把一式一样的衣服挂起来,卖牛仔裤的小男生像个女生,穿着极低腰的窄裤在档口前跳着昨夜的舞,还有一头刚剖开的牛,三千对我不会买的鞋,头顶有蓝得像天的破布帐和负荷过重的弯着身的电线杆……一切都浸在如水的清凉当中,完全不像我认识中的曼谷的难过酷热。
清晨要动,也就是跑步的好时候。年来不知不觉,已经把晨跑变成每个早上的指定动作。经验里是下床后的第一秒钟你已经要换上运动衫裤穿上跑步鞋,第二秒钟跨步出门,不然的话就随时会有明天才跑的歪念。尤其是出门在外,晨跑已经变成了(心理上)跑走前一晚的美味得过分和过量的炭烤海鲜、意大利面、乳酪和甜点的必要应变措施。越是有时差反应的昏昏欲睡的症状,就越要跑它半个小时以上,出它身汗再马上淋个热水或冷水浴,神都给跑回来了。
法兰克福的清晨,从寄居的小旅馆起步绕着德国银行宏伟的钢根玻璃总部跑了几个圈,有点像试探保安虚实的大盗小喽啰,然后沿天桥径自再往会议展览中心方向跑去,日间挤得满满是人的会场还是空无人影,什么买卖其实都不比睡一好觉重要。在柏林时住的旅馆就在著名的同志区,起个早跑步的时候还碰上通宵在酒吧夜店作乐的恋人在晨光中缠绵拥吻。威尼斯是最宜晨跑的地方,从圣马可广场出发沿着运河岸边迎着太阳向双年展场方向跑,沿路石桥梯级跑上跑下是最有效的消脂办法,边跑边看不止一艘贡多拉载满一船的洗濯好烫折得整齐的雪白的大小毛巾,趁早运送到众多的旅馆去,沿途更碰上来自世界各地的改不了习惯的晨跑客,最近一回在伦敦,碰上一个没有下雨的清晨,赶忙出门穿过住宅区往Brompton坟场跑去。清晨的坟场实在美妙,人家的祖宗大抵还在睡,往墓园深处跑去抖落两旁草丛的露珠,停下来一边做舒展运动一边读墓志铭看英式幽默小聪明,满足地开始好学的新一天。
早起,晨跑或其他,突然想起马英九在维多利亚港堤岸旁和一众追不上他的记者跑过,村上春树也在希腊的卡拉卡鲁修道院旁的羊肠小道上跑过,还有曼哈顿中央公园的正在跑的约翰,巴黎卢森堡公园正在喘气的尚·保罗……有人早起为了要做鸟儿,我始终甘心做虫———时移世易,谁说早起的虫儿不能把鸟儿吃掉,这可能就是我早起的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