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利华 杨中旭
2004年3月15日,北京海关在邮递物品监管现场查获了寄自瑞士的618张赌博光盘,其收件人涉及到中国近20个省、市、自治区。早在去年11月,北京海关就先后两次从邮政渠道分别查获了40多张网络赌博光盘。其后,又从快件渠道查获赌博光盘3500张,这意味着国际网络赌博开始全面渗透中国。中国正在成为全球网络赌博的目标国,海外的娱乐赌博公司已经将中国作为潜在的大市场,力图通过各种渠道渗入。与此同时,国内的一些人也意识到了网络赌博业所蕴藏的巨大利润,蠢蠢欲动,甚至在全国范围内已经陆续出现了一些网络赌场,吸引了众多的参与者。
一本万利
网上赌博始于1995年,网络赌场常在一些赌博合法的加勒比海和中美洲的岛国架设服务器。
在香港,网络赌博已成为赌徒的首选,吸引了大批年轻人的参与,连香港传统的赛马都受到了影响。与此同时,面向中文用户的网络赌场也越来越多。据知情人士透露:“尤其在大陆一些私营企业家等先富起来的群体中十分流行,多数去过澳门玩过的人更容易上网赌博。”
网络投注以信用卡存款为主(主要是国际VISA卡或其它可以网上转账的国际银行卡),也可以汇款。就像拉斯维加斯的赌场会向赌客提供从筹码到鸡尾酒的各种小额馈赠一样,网络赌场也在用自己的招数吸引赌客,比如在互联网上大做广告、提供各种新手帮助、让赌客免费练习等,有些则干脆赠送用户一些点数让他们试玩。
开设网络赌场远比现实中的赌场容易赚钱,不仅运营费用比传统赌场低,并且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它更容易让赌客沉迷其中,不在意自己的输赢。“在传统赌场,使用的是实物,筹码或现金,赌客会非常紧张,即使在大冬天都会紧张得汗如雨下。但在网络上赌博,不必用现金交易,所有的输赢都是数字。”
“迅捷的现金流,零房租和零物流,简直美妙极了。”美国人约翰·安德森曾这样评价网络赌场。约翰·安德森经营着世界上最大的网络赌场——“网上赌场”。这家赌场每年的营业额已经突破了2亿美元,在全球有700万的用户,其中30万人为稳定客户。美国总审计局的一份报告显示,2002年全球来自互联网赌博的营业收入超过40亿美元,2003年则可能超过50亿美元。
《东南商报》报道说,浙江省余姚一名女私营企业家,2003年5月在余姚一家酒店第一次参与网络赌博,不到两个小时就输掉了24万元。几次下来,她一共输了80万元,与她一道参赌的几名赌客,都是当地一些私营企业的老板,输赢的金额竟然大都在百万元以上。
另一名参与网络赌博的赌客也说,他对输赢没有什么感觉:“我甚至没有时间想到我正在赌钱,我要做的只是打开电脑,上网。”
尽管涉案数额巨大,这个网络赌场不过是海外一家赌场网站的一个中国分站。
冰山一角
此前,中国较有影响的另外两起网络聚赌案分别发生在辽宁和江西。2000年10月底,几名犯罪嫌疑人在辽宁省辽阳市自行设计建立了一个网络赌博中心站,并在鞍山、辽阳、海城及北京、上海、赤峰等城市设立了分站,引人投注。公安机关后来统计说,仅仅两个月时间,这个赌博总站抽红就达到了90余万元。
这个网络赌场以1:36的回报吸引赌客。案发后,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马龙鹏承认,他可以通过总站控制赌博结果,投注的赌客根本别想赢钱。这是中国查处的首起网络赌博案,4名犯罪嫌疑人在次年分别被判刑3至6个月,并处罚款5000元到10000元。
另一起引起轰动的网络赌博大案发生在2002年7月的江西省,案情几乎与辽宁省网络赌场案如出一辙。几名熟悉计算机网络的年轻人,共同开发网络赌博软件,聚众赌博,并将终端设备销往全国各地。最终,案件在江西上饶市波阳县露头,并因此被公安机关一举破获。网络赌博是没有边界的,此案涉及江西、福建、湖北、广西、北京等省市,参赌人数至少有一二百人。
来自成都、青岛等地的消息也表明,当地相继出现了网络聚赌案,并被公安机关查处。显然,冰山之下,隐藏着更庞大的数字。经由海外的渗透和内地人员的“开发”,网络赌博正迅速在中国蔓延。据调查,上网参赌者的增长速度是网上购物者的两倍。
察易处难
“网络赌博犯罪风险小、犯罪成本少,相对而言,人们更容易迈出这一步。通过虚拟空间赌博,相对于传统赌博来说隐蔽性更强,官方监控难度大。”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国外犯罪研究室主任周勇博士说。2002年江西省这起网络聚赌案,惊动了江西省公安厅甚至公安部,用了近百名警力耗时近一个月,奔波数地,最终抓获6人,由此可见破案之难。
一名网络技术专家介绍说:“由于赌博主要是通过信用卡国际转账,当赌客在家里上网赌博时,由于发生地是在海外,参与赌博对国内的赌客来说几乎是零风险的。”
如何处罚赌客更是一个难题。网络赌博的调研煿安部正在进行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结论性的东西。“不好定性,法律依据不足。尤其是在国内参与国际网络赌博,怎么处理都是一个难题。”这名公安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查处网络赌博犯罪,只能以扰乱社会秩序、妨碍社会治安等行政方法予以处罚。
北京大学科技法博士娄耀雄律师认为,相对于传统的赌博方式,网络赌博只是更换了一个平台,依旧符合赌博的要件,按照现行法律完全可以制裁。关键原因在于“传统民法只是关注实实在在的东西”,因而“对网络赌博的性质上认定不够,导致打击不力。”换而言之,尽管网络赌博的苗头已在全国各地陆续出现,但政府相关部门在认知、法理等层面尚未能找到有效对策。
因此,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研究员呼吁,应当尽早就网络赌博进行立法,以免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刘德良还特意提出,明目张胆的网络赌博,大家都知道是违法,但那些以网络游戏形式存在于国内合法公众网站上的变相赌博行为,尽管形式改变了,也依旧属于赌博范畴,更应值得警惕。“否则,中国的网络游戏迟早也会走上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