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 春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民族民间音乐课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感受、鉴别、判断、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民族民间音乐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形态和载体,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民族民间音乐课是高师音乐专业学生的必修课,也是诸多课程中惟一以我国民间音乐文化为教学内容的课程。综观高师音乐专业的课程体系,从音乐理论课程到技能技巧课程,其教学内容大都以西方音乐技术、理论体系为主。相比之下,我们的民族民间音乐课程就处于相对薄弱的环节,所占课时较少,学生对该课程的重视程度也很不够。这种状况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有些学校甚至取消了民族民间音乐课,或是把它合并到其他的课程中。笔者认为,这种教育思想是十分片面的,甚至是危险的。作为培养音乐教师的“工作母机”,如果高师音乐教育专业都不重视我们的民族民间音乐,这种状况延续下来,就会造成大、中、小学生民族音乐素质低下的恶性循环。那么,我国举世公认的丰富的民族音乐文化如何能够得到传承与发扬?又何谈“发展有民族特色的情趣高尚的艺术教育”?这确是每一位音乐工作者、尤其是从事音乐教育的老师们应该深入思考的问题。
造成民族民间音乐课程在高师音乐专业中不受重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大环境对民族民间音乐的冲击这一客观影响,也有课程自身存在的不适应当前教育发展而急需改革的主观因素。那么,作为教师,如何在其主观因素上下功夫,在教学中寻找突破口,探索出一条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改革的有效途径,把学生吸引到民族音乐课堂中来,使他们领略到祖国民族民间艺术的独特魅力,培养他们对民族音乐的热爱,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新课标”中第一部分关于课程性质的论述中强调了音乐课程中的情感性和体验性。通过不同题材的音乐作品,使学生“充分体验音乐的美和蕴涵于其中的丰富情感”,从中受到感染而产生强烈的情绪反应,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由此反观我们高师的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教学正是欠缺或者忽视了音乐的情感性和课程中的审美理念,过于强调了课程中理论知识的灌输而使整个教学过程显得枯燥,难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其实,我国的民族民间音乐精彩纷呈,风格各异,艺术精品数不胜数,有着取之不尽的教学素材。只要我们更新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法,把“审美”贯穿于教学全过程,挖掘民族民间音乐的审美内涵,以音乐的感性之美引起学生情感上的共鸣,激发学习兴趣。
我国音乐教育家张肖虎先生曾经指出:“重视民族音乐学习,把民族民间音乐纳入基础课是战略性做法。”这里其实存在着一个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承问题,高师的音乐课堂可以说是一个重要的传播优秀民族音乐文化的园地,作为这块园地上的“园丁”,我们有责任努力改进本课程中落后于当前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发展的不利因素,使“民族民间音乐”课成为学生喜闻乐见的课程,促使他们了解、掌握更多的民族音乐素材,应用于将来的工作中去。让我国优秀的民族音乐文化从我们及我们的学生手中一代代地传承下去。正如“新课标”中提到的:“要弘扬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感。”
一、更新教学观念,使“审美”贯穿于教学全过程
长期以来,教学内容单一,教学方法陈旧,过于强调理性化的教学内容而忽视感性化的音乐之美,使学生对民族民间音乐产生了“土气”、“陈旧”的错误印象,这是本课程的主要症结所在。新的音乐课程理念是以审美为核心,音乐教学作为审美教育的一种方式和手段,有着与其他学科不同的教学特点,主要体现在音乐教学是从感性入手,以情动人、以美感人。也正是音乐教育的这种特点,才使得音乐给人情感的移入比其他艺术有力得多,它能更直接地进入人的情感世界,引起思想上的共鸣,获得美的体验。遵循音乐教学的特点,就应努力使课堂教学成为完整的审美教学过程,让“美”渗透于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
首先,要围绕着“审美”这一核心,去选择相应的教学内容。笔者认为:教学内容的选择应遵循两个原则,第一,必须是美的。只有美的作品,才能使学生受到美的熏陶,从而提高他们的审美能力。第二,必须是典型的。我国民族民间音乐非常丰富,仅“民歌”部分就含有劳动号子、山歌、小调三大部分,各个部分中又含有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风格各异的作品。应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中选择主题鲜明、风格性强、旋律优美的作品介绍给学生。如四川民歌《槐花几时开》的含蓄、委婉之美;陕西民歌《三十里铺》的纯朴、真挚之美;山西民歌《看秧歌》的热烈、酣畅之美;东北民歌《瞧情郎》的风趣、幽默之美。精心的选材结合着老师生动、细致地讲解,都能在学生心中产生强烈的共鸣,感受到民歌之“美”,激发起他们的兴趣和学习热情。
此外,作为任课教师,也应该具备较强的范唱能力。教师声情并茂、富于美感的范唱可以为课堂增加无穷的魅力,会使学生感觉更亲切、更直接,更容易被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也更容易被调动起来。
二、灵活运用教学方式,在实践中体验音乐之美
(一)民族民间音乐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让学生多唱,在唱的过程中去亲身体验民歌的美,去感受不同风格、不同色彩的民歌的魅力。课程中的理论部分,如民歌(或曲艺)的产生、发展、分类、艺术特点等等,也要结合着具体的作品,形象化地传授给学生,使其在理解中消化、吸收,不能死记硬背,把理论知识蕴涵于音乐体验之中。
(二)教师在指导学生演唱民歌时,要抓住重点,强调作品的风格,唱民歌就是要唱“味道”。能体现出作品风格的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语言(方言)、衬词、润腔等。如山西左权民歌《桃花红 杏花白》中的“啊个呀呀呆”在歌曲的结尾出现,产生一种俏丽、娇美的艺术效果,这“点睛之笔”令人回味无穷。河北南皮的《放风筝》中的衬词“哎咳那依呀呼咳”在乐曲中占了近八个小节,形成了一个长衬句,成为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强化了歌曲的欢快、活泼的艺术风格,使之更加优美动听、朗朗上口。只要教师善于引导,同学们会表现出对民歌的浓厚兴趣,并乐于演唱。
(三)组织课堂内外的专题或讲座也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如风格各异的《绣荷包》讲座,即把表现同一题材,因其流传地区各异而形成不同特色的传统民歌汇总起来,同类的还有全国各地的《茉莉花》等。欣赏完这些作品后,教师富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问题,学生去对比、去思考。当教学内容进行到曲艺、戏曲部分时,还可以邀请民间艺术家、专业戏曲演员到课堂上来,通过他们的精彩表演使学生更直接地领略到民间艺术的魅力,同时也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四)当学生掌握的民歌曲目积累较多时,可以组织以班级为单位的“民歌演唱会”,每位学生都要参与,自己选择一首最拿手的民歌来演唱,评委由学生代表担任,评出的成绩记入考试总评中。这样既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热情,又检验了课堂教学效果,活跃了课堂气氛,同时为学生提供了一次实践的机会,对教学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
结束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感受、鉴别、判断、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作为一线的教师,我们要在教学实践中积极探索、刻苦钻研、勇于实践,为弘扬我国优秀民族文化,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