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世昌
国有困难企业改革进展缓慢,劣势企业难以退出,是陕西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制约全省工业健康发展的因素之一。为了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最近我们对国有困难企业改革改制情况进行了调研。在听取汇报、现场考察、政策咨询的基础上,就如何深化困难企业的改革,建立有生有死,有进有退的良性机制,作了粗浅的理论和政策探讨,提出了有关建议和对策。
国有困难企业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在省市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也有不少企业在改革浪潮中穿新鞋,走老路,改革流于形式,经济效益每况愈下,处于活不了、死不掉的困境之中,政府头痛,企业难受,职工难熬,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矛盾增加,成了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因素。
1、翻牌公司多,改革不到位。相当一批企业由工厂更名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的产权关系、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没有变,法人治理结构被严重扭曲,组织结构、决策程序、管理制度、经营方式仍延用工厂制的老一套,不同程度存在着“领导怕失位子,机构怕失权力,下属怕失依靠,职工怕失身份”的思想。由于行业不同,经营环境不同,市场竞争程度不同,使企业和职工在市场转型中出现了不同的命运。但有一点是相同的,所有权仍是国家的,职工身份是全民的,工人对政府的依附程度一点也没有降低。政府具有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和社会经济管理者双重身份,既要推行减员提效,又要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秩序限制职工下岗,处于两难境地。全省翻牌公司约占改制企业的70%左右,其中60%左右的企业亏损经营。在这些企业中,出现了“两不找”的职工队伍。工人不上班,在外面找一份工作,厂里不管不找不问,厂方不开资,工人也不找不问。工厂暂时得到了解脱,工人比在厂里苦熬要好一些,企业与工人相互拖着,工人为了保住国有企业的待遇,不敢脱离企业,但实际上已失去了可靠的雇佣关系,成了为生活奔波的流浪者和对政府不满的失业人员,不稳定因素在增加。
2、国有资产的运营决策缺乏经营责任约束。从政府层面看,多数政府领导人,只行使国有资产支配权,对决策失误不承担责任;从企业层面看,经理人员无职业风险约束,80%以上的经理是组织任命的。有些企业领导人心里,不是如何搞好企业,而是如何搞好与政府官员的关系。盲目决策,短期行为,内部人控制,随意在职消费等问题很难避免。即使出现经营失败,也可易地做“官”,不会断送前程。公众对政府和企业经理难以施加有效的约束,问题的实质还是国有企业出资人虚假问题。某县硫磺厂,原来是盈利企业,厂长头脑发热、盲目扩张,举债上了两个项目,向不熟悉的行业挺进,因无流动资金,无技术人才,投产之日成了停产之时,结果身败名裂,全军覆没,设备被留守人员变卖维持生活,整个工厂人去楼空,一片凄凉,损失殆尽。
3、依法破产难以推进,国有资产难以优化重组。全省法院系统共受理国企破产案件215件,审结160件,只占应结案的63%。从汉中、宝鸡情况看,资源枯竭、扭亏无望、负债率已超过100%的企业,约占企业总数1/3左右,急需进行破产重组,但无法推进。汉中市有7户企业宣布依法破产,时过6年,至今不能终结法律程序。宝鸡市基本未采取破产措施,主要原因:一是债务处理难;二是资产变现难;三是移交企业办社会难;四是职工安置难。
深化国有困难企业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有进有退的流动机制,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国有企业要大规模地从竞争领域退出。国有企业普遍存在政企不分、所有者缺位、资本金不足、负债率过高、专业化分工水平低、活力和竞争力不强等弊端。从某种意义上讲,没有投资者多元化,就没有真正的规范化公司和现代企业制度,也就代表不了先进的生产力。从全国看,国有越多、比重越大的地方越落后。我省418户大中型企业中负债率在75-100%的有88户,100-150%的52户,150%以上的35户。45%的企业为高负债的困难户,其中87户已资不抵债。中小型企业抗风险能力小,问题更为严重。当前的主要问题不在于存在亏损企业,而在于缺乏有生有死的良性退出机制。不良资产风险在国有体制内是转不掉的,不改没有出路。国有企业改革要在扶植少数大企业的同时,要把重点放在搞活中小企业上,通过优化结构,确定进退对象,盘活国有资产。建议对产权结构进行如下调整。
1、对国家控制较紧生产公共产品的企业和服务性企业,保留国有模式。如水利、环保等企业都难以盈利,只有国有企业才会从事经营。
2、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及自然垄断性行业中的企业,采取国有控股模式。如军工、供水、供电、煤气、电信、铁路等企业,要保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
3、对竞争性行业中适宜大规模生产经营的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如大型煤矿、冶金、纺织、石油、设备制造、建材等企业,国有经济应绝对或相对控股。
4、对行业内竞争程度高,市场需求变化大,产品周期短,难以生存发展的企业和五小企业,应下决心从国有资本中退出。这类企业在我省工业结构中占有较大比例,具有典型的“冰棍”现象。已人老珠黄,毫无风光。今天的“退”和当初的“进”一样是国民经济改革发展的需要,是集中国有资产向优势行业、优势企业转移的需要,是防止国有资产继续流失,解决职工出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退”也是一种发展,是更高层次的改革和发展。
(二)搞好方案设计,选择切合实际有效管用的改制方法
对困难企业的改制方法的选择应因厂而定,一厂一策,灵活多样。建议采取以下办法:
l、对翻牌公司进行二次改制。按照政企分开,加强管理,引入竞争,促进发展的思路,深化改革。改制的目标是改变产权性质。用混合所有制取代企业国有独资的交权形式。改制标准是国有资本退出,职工身份置换,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构建高度清晰的产权制度。新公司与原有的企业职工解除合同,与离退休人员切断关系,打破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员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的管理体制,消灭国有企业中的终身制,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
2、以调整完善产权结构为重点,积极推行股份制。股份制是改革的方向,可选择以下模式:
(1)国有资本控股模式。将国有独资公司改变为国有出资人持大股,经营者员工和社会法人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2)国有资本参股模式。将国有独资公司改为经营者持大股,国有法人和社会法人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上两种方式可使员工变为股东,也可保留员工的身份不变。
(3)国有资本完全退出模式。将国有独资公司改为经营者持大股,员工和社会法人入股的有限公司。
3、先重组后改制模式。首先将国有独资公司改为股份公司,国有资本转股,经营者与员工用现金入股。接着整合子公司和其它资产,非主营业务对外出售,然后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直至上市经营。
4、整体出售模式。选择合适的股份公司或民营企业对国有企业整体承债并购,改变职工原有身份,合理安置人员。目前的主要做法是:政府推动,主管部门撮合,某些方面突破现行法律的范围,效果很好。但存在评估不公证,审批程序不健全的问题。在企业法人地位未形成的情况下,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作用,制定可操作的并购法律,有效促进并购的发展,防止并购中的不规范行为。
5、依法破产模式。对严重资不抵债,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坚决实行破产,源头上消灭亏损。破产确实存在不稳定的风险,不破产,照样不稳定,国有资产还要不停地流失。政策性破产对西部省区还延续两年,原中央财政所管的破产企业和试点城市的企业,要积极争取份额,享受这一政策。需要按破产法依法破产的企业,各级政府应制定规划,根据承受能力,有计划、分步骤组织破产。
国有企业改革,困难和机遇同在。如何深化改革,盘活资产,搞活经济,政企分开是前提,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是关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核心,只要我们按照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实施,国有困难企业的改革一定能迈出新的步伐,工业经济一定能够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