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波 卢志强 洪远朋
[摘要]我国改革中形成的弱势群体需要进行利益补偿,否则将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进行经济利益补偿的对象主要有农民、城市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农民工、西部地区以及过早离退休的干部、职工、知识分子。补偿利益的主要原则是:适度、“造血”、公平与效率兼顾和循序渐进。
[关键词]弱势群体;利益补偿;补偿对象;补偿原则;补偿界限;补偿方式
[中图分类号]F12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04)02—0033—05
社会科学研究2004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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