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麦崇楷

2004-04-29 00:44刘仕洲王元松
检察风云 2004年3期
关键词:省高院红玫瑰院长

刘仕洲 王元松

一贯高高在上的广东省高级法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大法官麦崇楷,真没想到人生会给自己那么大的讽刺,角色变换成“阶下囚”。以往在一张张宣判纸上挥笔定论,如今只有在逮捕证、认罪书、忏悔录上画签名字。麦崇楷从1989年1月至1998年2月,在担任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期间,执法犯法,涉嫌受贿106万元。2003年12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麦崇楷涉嫌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麦崇楷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并追缴其余在案财物。

背叛者书写人生悲歌

麦崇楷曾是个“成功的男人”,可惜他忘本了,用签判过无数罪犯的手把自己推进了犯罪的深渊。用案发后麦崇楷自己的话说:“我走过了苦难的童年,进步的青年,上升的中年,败笔的老年几个阶段。老年的败笔给自己的历史写下了丑恶的一页;给政法队伍添上了污点;给党涂上了极坏的负面影响。”

今年68岁的麦崇楷,幼年时失去了父母,从小在孤儿院度过,是党和国家把他从苦海中解救出来,悉心哺育培养他成长的。麦崇楷1951年9月参加工作,1954年1月入党。1988年3月任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的他,被派去省高级人民法院当代院长。他到省高院上任后,并非一开始就自甘堕落的,曾写下过光辉的一页。

上法院报到那天,他穿着六七成新的皮夹克当众演说,表示要抓好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提高干警的素质及待遇……他当时的衣着和演讲给人们留下了朴实能干的印象。他果然不负众望,1989年1月正式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从那时起头5年里,他大胆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改革的意见,使广东较好地完成了该项工作。为提高全省法官的素质,他在省高院开办夜大对法官进行培训。面对法院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他不但进行严厉的批评,而且当众激动地摔打火机、摔眼镜,表示自己的愤慨。他在大会小会上疾呼:“当事人送的钱是砒霜,吃了会死的。”麦崇楷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以较好的业绩赢得了组织和大家的信任,1993年他继续连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当麦崇楷走到人生仕途最顶点,站在权力的高峰上时,他看到了什么和想些什么呢?用他案发后反省的话说:“随着年龄的增长,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开始放弃世界观的改造,对自己的要求也不严格了。慢慢地,对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失去了警惕,私欲不断露头。”

“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这时的麦崇楷已经把这句话的真谛抛在脑后了。他开始目空一切,随心所欲,为了私利他听不进同事的反对意见,变得“骄横跋扈”,自以为是。昔日朴实的麦崇楷摇身一改全部“行头”,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没有一件不是名牌,西装革履的他派头比“大款”更“大款”。他把自己的誓言忘得一干二净,更不用说对腐败行径疾恶如仇了。麦崇楷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对资产阶级公子哥儿、达官贵人的生活方式顶礼膜拜。听说打高尔夫球是身份的象征,他就毫无顾忌地当上广东高尔夫球协会副会长。热衷于打高尔夫球的麦崇楷,在当事人、“大款”下属的簇拥下,哪管你一场球花费千元以上,只要有人请他就去,而且不仅自己去,还带上儿子一起去。他的球技在高消费中越打越精湛,场所也从南国的广东打到北国的大连,打得大江南北的人都知道他在广东基本上无敌手。当然,麦崇楷不用“心痛”,一切费用自会在巴结他、求他办事的人身上出。

吃、喝、玩、乐渐渐粘住了麦崇楷,他经常出入灯红酒绿的高级宾馆、酒楼、夜总会,频频光顾卡拉OK和享受“一条龙”服务的桑拿异性按摩。在当事人、“大款”们的打点下,出手大方的麦崇楷深受“三陪”小姐的欢迎。有时欲望兴起,麦崇楷还一天两次跑去洗桑拿。

欲望之船载着麦崇楷,不断朝着奢侈的生活漩涡驶去。到珠海出差他竟让下属找妓女来嫖宿,上澳门他不顾自己的身份去看脱衣舞,赴国外考察他带头观看淫秽电影。在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漩涡里不能自拔的麦崇楷,为满足欲望和寻求刺激,越来越想过上“大款”们一样的“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生活。

1995年初,麦崇楷到某市培训中心开会,恰逢身材适中、三十出头、颇有女人韵味的副总经理“红玫瑰”接待。不知是否各有所需,还是……两人一碰,双目就产生火花,谈起话来就显得格外投缘,彼此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过不多久,麦崇楷又到该市出差。晚上,独自一人的麦崇楷按捺不住,打电话给“红玫瑰”。离异未婚的“红玫瑰”接到麦院长的电话后,便从家中赶到酒店与麦相叙。麦崇楷一见风骚娇媚的“红玫瑰”,连忙说:“坐、坐……”接着两人眉来眼去,几个回合就叙出了“迟来的爱”。很快,这对野鸳鸯就缠在了一起。

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麦崇楷与红玫瑰的情欲就变得肆无忌惮了。麦崇楷每次去某市都要与红玫瑰约会。有一回,麦崇楷要在红玫瑰家过夜,他叫秘书和司机第二天早上来接。秘书、司机看到自己的领导变成这个样子,痛苦地婉言相劝。麦崇楷不仅不听,还对他俩说:“没事的,你们回去吧。”打那以后麦院长到红玫瑰家过夜,秘书和司机就再不敢多言了。

麦院长有了这朵“红玫瑰”后,为了缠绵,他托人用假名给自己和红玫瑰办理了港澳通行证,经常携红玫瑰到香港、澳门“风流快活”。1996年麦崇楷到北京开会,压不住心中的欲火,打电话给红玫瑰请她飞来北京,陪同他到大连游玩。红玫瑰一到,麦崇楷就心急地拥着“红玫瑰”纵情山水,出双入对……慢慢地,麦崇楷与红玫瑰的关系发展到有点不避人嫌了,几乎到了公开的程度,保持情人关系长达两年多。麦崇楷迷恋女色,就连他的儿子麦永成也禁不住说:“我爸玩女人给玩疯了。”可见,麦崇楷腐化堕落到了何等地步。

有了“红玫瑰”的麦崇楷,不知为啥他还嫌生活不够刺激。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因业务上的事认识了会“来电”的“白玫瑰”。“白玫瑰”为了打官司捞好处,早就想在“高院”找位有权有势能“定江山”的人物,这回碰上了“高院”的顶尖“高手”,“白玫瑰”就使出毕生的“媚功”,要攀住麦院长这座靠山。面对“白玫瑰”的频频“放电”,色迷心窍的麦崇楷经不住互相利用的诱惑,很快与“白玫瑰”泡在了一起……

最后的晚餐拼命去捞

麦崇楷这头上演“好色”丑剧,那头粉墨登场“贪财”不止。他深知自己很快就要退休了,这时不用权捞钱,要过奢靡的生活就没辙了。

1994年,59岁的麦崇楷在欲望的推动下走向了知法犯法、疯狂敛财的人生转折点。这年春季,色迷心窍的麦崇楷在吃吃喝喝中经熟人介绍,认识了“大款”简某。简某是个狡猾的商人,由于经常玩“投机”,早就想认识麦院长,为己备好后路。这回见了“真”人,他便顺风而上地大套近乎。简某的业丰公司在1991年2月与省某银行签订了售房协议,约定天河的房产建好后,以优惠价出售1200平方米给某银行办事处。可是,1991年底天河楼价飙升,业丰公司毁约不交房子给某银行。1992年10月,某银行向广州市中院提起诉讼。但简某通过关系,一审获胜。某银行不服,于1993年5月上诉至省高院。案件正在审理期间,简某为使二审判决有利己方,使出浑身解数请麦崇楷出马帮忙。

1994年6月,麦崇楷两次在简某的材料上作出批示,并两次亲临该案的审议会,为简某说话,使简某获得上千万元的利益。为感谢麦院长的帮忙,1995年春节,简某以拜年为名送给麦崇楷港币40万元。同时,请他全家到澳门游玩。麦崇楷一听简某相邀,就知道会有好处。果然,没多久麦崇楷夫妇与儿子到澳门旅游,简某不仅当“三陪”,而且为麦崇楷购买时值人民币35万元的“满天星伯爵手表”,还请他父子俩随意挑选名牌衣服、皮鞋、腰带。当然,麦妻也获得丰厚的礼物,一块高级手表和一条金项链,价格共2.5万港币。

有了“感情”投资,简某就可以稳靠麦院长这座码头了。1997年,简某因涉嫌诈骗被有关部门监视居住。麦崇楷就在简妻申诉信上签批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妥善、慎重并抓紧处理”。没几天简某脱身后,他应麦院长儿子麦永成的要求,将其投资在麦永成房地产项目里的2000万元的股份,无偿转给了麦永成。

1996年,港商张某经人介绍认识了麦崇楷。张某是位精明人,知道麦院长是位实力人物,说不定哪天会派上用场。于是,他采取感情投资的战术,隔不久就请麦院长吃饭,偶尔活动活动。

1997年8月,张某投资经营的广州某房地产公司委托他人代理进口三套价值300多万美元的空调机,因涉嫌走私被查扣。张某立即通过关系向麦崇楷反映此事,并呈上要求公安机关发还查扣货物的书面材料。身兼广东省政法委副书记的麦崇楷,职责不在查私,主要是管法院,但他却利用政法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亲自批示给有关负责部门的领导说:“该公司购进的机器应该是合法的,有问题应该是供货人,似应追究供货人的责任,解封该批机器,发还使用。”由于麦崇楷的干预,有关负责部门只好对该批空调机罚款40万元,然后退回给该公司使用。

过没多久,麦崇楷告知张某他要到香港办事。当麦院长到达香港后,“识做”的张某亲赴麦崇楷所住的丽嘉酒店,奉上感谢费港币50万元。

麦崇楷钱一到手,就迫不及待地讨好“红玫瑰”。他打电话叫红玫瑰马上到香港来,送给她港币30万元,以换取“红颜”一笑……余下的他带回家给儿子搞房地产。

从北方来到南方工作的红玫瑰,在情感路上滚打多年,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她对麦崇楷说:“我们经常在一起,单位的宿舍不方便,我想买一套商品房。”麦院长一听情妇要筑“香巢”,自然乐意相助。过不久,张某的朋友林某宴请麦崇楷与红玫瑰吃饭,麦趁机向林某提出为其情妇解决房子的事。林某为答谢麦院长解决了被查扣空调的事,二话没说就在本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中,拿出一套两房一厅的房子送给麦的情妇,并开了一张“收到房款40万元”的假收据。

荒淫奢侈的生活是要金钱来铺垫的,麦崇楷只好趁他“夕阳”未下的余光大肆敛财。当深圳某公司与国内某公司因合同纠纷案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时,深圳某公司的经理罗某找到麦崇楷,请他出面帮忙并递交了材料。麦知道帮了罗某肯定就能有“收获”,他便亲自听取该案的审议汇报,助该公司胜诉。后来该公司被查封,罗某再次找到麦崇楷,他就指示发明传电报给有关部门给予解封。事情办妥之后,麦院长就以亲戚在深圳做生意为由,要罗某在深圳帮忙搞一个商铺。罗考虑到麦在该公司诉讼案件中多次帮忙,便将南湖路一间临时商铺无偿送给麦崇楷。麦崇楷得到商铺后,并没有给亲戚用,转过来又让罗帮忙将商铺租给个体老板,共得租金28万元。罗分三次把钱交给麦崇楷。麦将其中10万元交给老婆保管,10万元交给情妇,8万元留作自用。

情人妻儿一齐当“贿托”

托者,委托也。说到“贿托”,拿一句俗话来形容,就是“提着猪头,找不到庙”。意即想托人办事,不得其门而入。于是,江湖上就流传要胜诉找“贿托”。问题是谁有资格当“贿托”?最有能力的无非是当权者的“枕边人”、“家里人”、“身边人”。

手握高级人民法院大权的麦崇楷,利用职务受贿已经驾轻就熟。他不是不收钱财,而是不亲自收受陌生人的钱财。他收受钱财往往都是通过“贿托”来完成的,这样既增大了贿赂的可行性,又加强了贿赂的隐蔽性和安全性,也免去了直接面对行贿人的尴尬,维护了“自尊和清白”,到时候还可以说:“我不清楚,我不知道……”把事情推得一干二净。

麦家的“贿托”可谓一应俱全,老婆、情妇代理案件,儿子介绍案件和出谋献策转递材料,上演一场又一场“父子二人转”、“夫妻二人转”、“院长情妇二人转”的把戏,形成谙熟的“贿托”敛财之道。用麦崇楷儿子的话说:“我们全家都在吃法院。”

社会上流传的“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这句话在麦家就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曾有一个案件,一审原告由情妇代理,麦崇楷出面说话,原告胜诉,情妇得益;二审到了省高院,被告找麦永成转递材料,麦崇楷签批过问,被告胜诉,麦永成得益。还有一个案件,被告找到麦永成,麦永成利用其父亲影响,向一审法院领导打电话说情,被告胜诉,麦永成得益;二审到了省高院,原告通过关系找到麦永成转递材料,麦崇楷作出批示并亲自过问,原告胜诉,麦永成再次得益。

对一般的案件和群众来信,麦崇楷是不会签批的,除有关领导转来的外。只有麦崇楷的亲属或亲信转来的材料,麦才签批意见。不能轻看麦签批的“转某某同志阅处”或“转某庭研处”几个简单的字,在省高院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是麦批示过的案件就一定要向麦崇楷汇报。麦在哪方签字,审办人员就要多考虑该方的利益,该方就能胜诉或多占利益。因此,当事人和代理律师都看上了这个“优势”,不惜重金接近麦崇楷的儿子、情人、老婆及亲信,要这些“贿托”为自己转递材料,让麦崇楷审批。经麦崇楷签批的案件,就要向麦汇报,麦在听取汇报过程中就发表有利于该方的意见,如让合议庭评议,合议庭则根据麦崇楷的意见定案。审委会是讨论疑难案件的最后关口,实行各委员表决制,一般情况下有主管副院长主持讨论,麦崇楷是很少参加的,但他关心的案件就一定会参加。在会上如有不同意见,他就以诱导的方式发表意见,最后按他的意旨定案。麦崇楷在参与案件审判中以权谋私,不仅在为别人书写判决书,也在为自己拟写判决书,最终把自己送上了审判台。

以权谋私营造“新贵族”

“龙生龙、凤生凤”和“子凭父贵”的封建世袭情结,在麦崇楷的脑海里是扎根很深的。他非常明白自己位居的“官”传不了儿子,但这“官”的权力可以化公为私地把儿子营造成新生贵族或“新生富翁”。麦崇楷每次与情人谈到儿了,都眉飞色舞地希望麦永成能成为广州的李嘉诚。他对情人说:“亚洲很多首富,最初也是靠违法经营形成原始积累而起家的。”可见,言外之意他儿子麦永成也可以走这条路,通过违法敛财达到原始积累,再成为“新生富翁”。果然,麦崇楷冲不破亲情这一道关,无视党纪国法,凡儿子提出的要求他都想方设法给予满足。麦崇楷心甘情愿自己作垫背,要造就麦家“新贵族”。

没有真才实学的麦永成,中技毕业后其父通过关系把他安排在市某机关工作。本来这样的学历,在机关当干部已实属不错,对比起来很多人连想也不敢想。可是,麦崇楷和儿子都不满意,认为没“钱”途。听说“假洋鬼子”回国做生意最赚钱,麦院长就动用手中的权杖,想方设法改变儿子麦永成的身份。1992年麦崇楷通过关系把儿子搞到香港定居,然后就以香港商人的招牌,再杀回广州做生意。披着特殊商人战袍的麦永成,领着“人无横财不富”的旨意,疯狂地开始挖掘“第一桶”金。

1992年的夏秋之际,麦永成使出浑身解数在广州弄到了一块地皮。有了地皮的麦永成以为可以“大发特发”了,可是要把地皮变成房子,却要大量的资金。没有本钱的麦永成,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地皮一天一天闲置在那里长草,这一放就长达三年未能开工。心急如焚的麦崇楷,只好亲自出马,四处张罗,动用一切关系替儿子开辟发财之路。他叫下属带着麦永成去找他曾在案件上关照过的“大款”简某,让简某开出一张8位数的境外资金证明,助儿子麦永成在广州注册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

为了感恩,简某又以股份的形式投资2000万元到麦永成的房地产项目上。这样,麦永成连同自己的贷款,才使这块地皮盖成了房子。

1994年12月,广东省政府批准省高院迁建审判大楼。麦永成知道消息后,告诉了民工头黄某。黄某认为该工程是块“肥肉”有利可图,要麦永成找其父活动,将工程交给其挂靠的南京一建去做,事成后给麦永成1000万元的介绍费。1995年7月13日,麦崇楷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听取基建办汇报考察承建单位情况。在得知基建办只考察了省内建筑公司,未考察南京一建后,他便以“江苏的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好”等为由,提名要考察南京一建并获通过,为其下一步取得工程承建权打下了基础。

同年8月8日,麦崇楷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承建单位的事宜。会上,基建办首先汇报了考察南京一建的情况,随后大家讨论从省一建、省四建、南京一建三家企业中选择承建单位,但发生了意见分歧。基建办意见是由省内公司和南京一建共同承建;分管基建的肖副院长表示要用省里的建筑公司;麦崇楷为了儿子的利益,不顾一切地拍板说:“南京一建技术比较先进,文明管理又比较好,所以我赞成现在就确定这个工程给南京一建搞,赶快跟他们办手续。”会议最后根据麦的意见,决定让南京一建承建审判大楼的全部工程。工程开工后,黄某果然按约分两次将800万元介绍费汇到了麦永成的账户上。

1996年9月,广州某公司与外地区某公司因财产保险索赔打官司,二审上送到省高院。广州某公司为保持一审的结果,通过律师找来“贿托”麦永成,请他打通其父的关系。麦永成二话没说就答应可以,但要活动费,并出谋让该公司写封信讲明拒赔理由及情况,由他转给父亲批阅。广州某公司见院长的公子出面,马上答应事成后保证“识做”,少不了活动费。于是,麦永成将信拿回家交给父亲签批。麦崇楷先后两次在广州某公司写的信上批示,并亲自两次听取汇报,助广州某公司胜诉。事后,麦永成从广州某公司代理律师叶某处拿到40万元的“活动费”。

儿子有老子麦崇楷撑腰,胆子就更大了。1997年1月,香港某公司与某商人发生借款纠纷,打官上诉到省高院,二审期间香港某公司股东黄某请麦永成出马帮忙。麦永成转过头来请“老爸”倾斜一下,结果助香港某公司获得胜诉。然后,麦永成就以借为名,向黄某索要港币200万元,除代付40万元律师费外,余下全装进自己口袋。

“官”任多职的麦崇楷,还是广东省法官协会会长。该协会已有一家法建拍卖公司,可是麦崇楷为了儿子早日成龙,又支持儿子成立了一家粤法拍卖公司。该公司名义上是法官协会的下属公司,实为麦永成操纵经营。有一次法建拍卖公司从湛江联系到一单拍卖业务,并作了前期的准备工作。当麦永成知道消息后,却利用其父亲的影响,找湛江市中院有关领导寻求关照,并要其父出面将此业务交由粤法拍卖公司承办。高压下“粤法”获得了拍卖权,业务做成后共获1540万元佣金,扣除湛江中院所得部分外,余605.74万元转入省法官协会账户。之后,麦崇楷主持党组会发表意见,将200万元转到粤法拍卖公司,麦永成独自一人分得100万元。

麦崇楷在福荫思想的操纵下,为了麦家的“新生贵族”能顺利地得到贷款,亲自出面找广州某银行领导商谈,并指令省高院财务将3500万元诉讼费收入全部存入该行,使麦永成获得5500万元贷款。可是,“大草包”麦永成一心想发横财,不把钱用在正道上,却拿这笔钱去做烟草生意,结果被骗得血本无归,至今欠银行本息6000多万元未还。

严是爱,宽是害,这是父母教育子女应该遵循的原则。但麦院长一心要把儿子造就成“新生贵族”,谁知却把自己送进了牢狱。老子倒了,“新生贵族”也就风光不再,留给他们的只有铁窗自怜了。用麦崇楷忏悔的话说:“作为人民的公仆,凡是从事职务的行为,一切的人情和亲情均应回避,可是自己出于私心予以关照,撕不开情面,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既害了自己,也害了自己的儿子。”

骄横跋扈中走向腐败

麦崇楷跌入罪恶的深渊,是由多种因素和条件构成的。他严重违法违纪的爆发期是在任院长10年中的后3年。那时,他的副手及主要部门的中层干部都是麦崇楷一手提携的。麦崇楷在用人方面,采取唯“财”是举、以利取人的标准。凡是能给他带来财富和利益的人,可以为他吹喇叭、抬轿子的人,都可以进入麦崇楷的圈子。如原某市中院副院长王某,曾送给麦崇楷港币30万元,介绍娼妓给他嫖宿,麦得到好处后就三次要提王某为省高院副院长。结果因王名声和道德太坏,先后三次省人大开会都没能通过。反过来,如谁令他感到不满意,那就别想升迁了。原省法院招待所干部杨某,工作表现一直都很好,只因一次给麦崇楷安排住房没有令他满意,从此杨某就被穿上了“小鞋”。每次主管招待所的副院长提议调整杨某的职务,麦崇楷总是说放一放。这一放时间就长了,麦院长任职10年,该同志一动也不能动,一直等到麦院长离任后才得以调整。大权独揽的麦崇楷,把省高级人民法院营造成自己的领地。在这张特殊的无形的关系网下,省高院开党组会、办公会、审委会等重要会议时,同事们发表的意见,顺的麦崇楷就听,逆的他就否定,每次会议他的建议就是最后拍板定论的旨意。民主作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在省高院荡然无存,只剩下麦崇楷说一不二的家长作风。省高院这种不正常的工作氛围,是麦崇楷走向腐败的主要原因。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麦崇楷为所欲为的行经也传到了中纪委,中纪委先后进行了三次调查并对他作了提醒,但麦崇楷不仅不吸取教训,相反还到处说:“你看我是清白的,是没有问题的……”一意孤行和心存侥幸,是他腐化堕落的关键因素。

党的小组生活会是党员必须参加的活动,是个人接受组织监督的一种形式。在小组生活会上,可以反复提醒一些有不良倾向的人,引导他们深刻思考。但麦崇楷常以工作为由,很少参加党小组活动,逃避广大党员干部的监督,更害怕谈及他的问题,成了一名“特殊党员”。党组民主生活会是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交流思想,查摆问题,端正认识,改进工作的一种好方法。但麦崇楷每次在党组民主生活会上,谈工作多,谈个人思想少,常常以院长身份居高临下,批评别人多,自我批评少,使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说到学习他就更加放任自流,尤其是把政治学习当成了应付门面的事。他扯虎皮当大旗,到处自我吹嘘:《中国大法官》一书说我是“执坚披锐的广东大法官”;《中华英才》一书讲我是“不要叫我麦青天”;《人民法院报》一文报道我是“开拓,刚正,练达”。他把这些当成了对付一切的灵丹妙药,放松了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自恃业务水平高就可以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慢慢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就乘隙而入,动摇了麦崇楷的理想与信念,使他沦为“财与色”的奴隶,这就是麦崇楷走向堕落的根源。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失控的麦崇楷要到哪里去,从来不向班子任何成员打招呼,只带自己的秘书和司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根本无法监督麦崇楷,这就造成了他毫无顾忌地以权谋私,枉法裁判。案发后麦崇楷在交代材料上说:“也就是从这个时期,我开始渎职弄权,疯狂敛财,最终晚节不保,成为严重违纪违法的司法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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