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冻春
往google搜索里打入“雇凶杀人”关键词进行搜索,所得到的搜索结果是9960项,其中第一项便是“亿万富翁雇凶杀人被捕曾为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
据3月24日的《北京青年报》报道,2003年11月38岁的袁宝璟作为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带走。袁宝璟曾有过“商业奇才”的美称,1996年其资产就达到了30多个亿。当年由于在成都的期货生意受挫袁宝璟就玩过一次雇凶杀人的游戏,而这一次雇凶杀人只不过是上一次的延续,因为这次袁宝璟要杀掉的正是上次所雇佣的“杀手”,以杀人灭口。
袁宝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他不可能不知道杀人是国法里的头宗罪,是要冒“掉脑袋”的风险,但袁宝璟仍然选择铤而走险,其原因只是因为不能忍受对方向自己勒索钱财。
袁宝璟到底被勒索了多少钱财,相信不会比他“雇凶”的费用高出很多,但袁宝璟宁愿花钱杀掉对方,也不愿意接受对方的要求,或者诉诸法律。正体现了这一类人的膨胀心理:“我是社会精英,我要超脱法律和秩序”。
“雇凶”首先所体现的是一种非法雇佣关系,它一般需要很大的成本。从这几年不断增加的雇凶杀人案中,雇主非贵即富,都是一些所谓的社会成功人士。他们想建立起一套自己充当裁判的游戏规则,不服从规则者只有出局。
当富人与贵人遇到纠纷便采用雇凶杀人的方法来摆平时,杀人便成了他们的一种极端选择,它所体现出来的是一种混乱和无序,同时也体现出一些精英真实人性的一面:“顺我者昌,逆我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