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人”的“火眼”

2004-04-29 00:44:03李艳平黄蓓蕾
新闻爱好者 2004年4期
关键词:痴人摄影记者摄影

李艳平 黄蓓蕾

武汉市民不会忘记,就是他——曾装疯13天卧底偷拍飞车大盗,协助铁路公安干警,将一个由60多人组成的大型盗窃团伙一网打尽;就是他——曾化装成修鞋匠、管道工暗访“黑香肠”加工厂,与不法分子面对面地决斗;就是他——曾在风雨交加的寒夜爬上屋顶,揭开注水牛肉的面纱;就是他——曾为拍摄小偷而与其睡在一起……他以照相机为武器,以城市角落为阵地,揭露丑恶,关注民生。他呈现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一张张震撼人心的照片,一个个惊心动魄的场面,更是一种执著的精神。王浩峰——《武汉晨报》的一名摄影记者,一个新闻“特种兵”,为我们新时代的记者做了特殊的解读。

王浩峰的传奇故事被大家广为流传,然而站在我眼前的王浩峰,1.82米的个头,憨厚朴实的脸,看起来干练、健康、直爽,他戴着迷彩军帽,肩头挎着装有相机的小背包——就这么简单,实在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宁愿相信他是一个篮球教练,却怎么也没法把记者这个职业与他联系在一起。采访中他的平易近人,他的谦虚自然,让我感受了一个工作背后的“王浩峰”。

痴心的追梦人

王浩峰似乎和“相机”有着不解之缘。1963年,王浩峰出生在一个贫寒的渔民家庭。5岁时有一位省报记者为他拍了一张照片并发表在报纸上。照相机像灯一样照亮了他的童年。从此,他将自己的理想定格为摄影师。1980年,王浩峰应征入伍成为一名野战兵,干侦察工作,就是这个期间,王浩峰练就了一双“火眼”。他把业余时间更是花在了他酷爱的摄影上。为了拥有一部自己的相机,他把每月7元的津贴全部省下来,买了一部二手傻瓜相机,开始自学摄影。为了节省胶卷药水费用,他又钻研绘画构图,以此提高摄影水平。当兵的3年里,不仅练就了他强健的体魄,也练就了他对社会、对人生的一种独特的观察力,拍下了许多精彩的瞬间。

1983年,由于摄影方面的特长,王浩峰被调到政治部当通讯员,这期间,王浩峰查看了大量西方国家的摄影记者拍的一些干预社会的作品,那些富有震撼力、冲击力的作品深深感染着王浩峰!特别是他们为了艺术而献身的精神深深震撼了王浩峰。王浩峰暗下决心:“别人能做得这么好,我也应该做得这么好。”

当年的王浩峰豪情万丈,他怎么也不会想到20年后,凭借自己的实力,他也成为一名出类拔萃的摄影记者。

从部队复员后,王浩峰接受组织分配,到武汉的一家专业性很强的《当代农民》杂志社里搞科技方面的报道。稳定的收入、轻闲的工作并没有使王浩峰安于现状,对摄影工作痴迷的王浩峰按捺不住内心深处的躁动,终于在3年之后毅然辞职,干起了摄坛“个体户”,专门揭露人间不平事,开始了四处云游寻找摄影素材的流浪生活,颇有点“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笑傲江湖的意味。

王浩峰是一名出色的摄影师,却不是一个出色的商人,80年代放弃铁饭碗本身就需要很大的勇气,再去偷拍社会的黑暗面则需要勇气和胆量。勇气是可嘉的,但现实是残酷的,提起辞职后的境况,王浩峰感慨万千。当时他的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名气很小,作品还没有什么影响力,唯一的经济来源就只有稿费。而稿费最高也只有几十块钱,有时候甚至只有几块钱,王浩峰的一日三餐大部分都是馒头,有的时候坚持不住就到亲戚家打打牙祭,平时也只能穿耐磨的牛仔服。为了买好的摄影器材,王浩峰常常要跑到广州、北京去买器材,吃不上饭是常有的事。但不管怎样,王浩峰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信念,他总觉得在某个角落有更精彩的瞬间在等待着他。

执著的新闻人

王浩峰真正与新闻结下不解之缘是在1998年,那年《武汉晨报》创刊,招聘摄影记者。王浩峰欣然前去,他的作品受到报社领导的青睐,立即被聘为《武汉晨报》的一名摄影记者。天时、地利、人和给王浩峰提供了一个施展才华的空间。从此,王浩峰跨进了新闻媒体大门,当上了一名记者,开始了漫漫的摄影之旅。靠着丰富的经验,扎实的功底,凭借自己的一双慧眼,王浩峰很快崭露头角,他在报纸上发表了许多有影响的摄影作品,《私卖枪支》、《苦难的卖花女》、《还我金色童年》、《狂发死人财》等都是他的杰作。2002年他还获得了全国优秀新闻作品摄影奖。

王浩峰的许多作品发表后,在社会上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1999年7月《武汉晨报》决定为他在要闻版上开辟专栏《王浩峰的眼》,只要他偷拍成功,报纸就以最快的速度见报。报社还为他个人入了25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0年6月追加到100万元。这一举动不仅包含报社对王浩峰工作的肯定,也饱含着领导和武汉人民对他的爱护,报社同事也都对王浩峰赞赏有加,觉得他受之无愧。

新闻记者是充满着智慧与责任,充满着激情与刺激,充满着骄傲和自豪,同时充满着常人所难以想象的困惑和挑战的职业,记者职业伴随着王浩峰具备了一种新闻人的品质——执著与进取,奉献与忘我,对事业对人民责任至上。他还记得,2002年春节前夕,当他在江汉路步行街漫步的时候,遇见的那个怀抱小孩的农村妇女,她满脸的悲怆与绝望,狠心的小偷偷了小孩的救命钱。原来这些小偷已经在江汉路步行街猖獗多年,周围的居民敢怒不敢言。王浩峰愤怒了。他发誓要将这帮小偷绳之于法。经过一个多星期的侦察,这帮小偷的头目公布于众,他又成为人们心目中的“便衣警察”,就连市委副书记程康彦都对此事作了重要批示。

谈到这件事情,王浩峰还讲了一个小插曲。他在步行街上暗访的时候,为了隐蔽,把相机别在腰间,却被小偷盯梢,小偷拿着砖块儿就向他鼓鼓囊囊的腰间一砸,王浩峰见状,大吼一声:“再砸,枪都走火了!”小偷信以为真,吓得落荒而逃。这一砸,也把王浩峰心疼坏了,原来小偷砸中的正是陪伴王浩峰出生入死的海鸥300相机,这部相机还是王浩峰节衣缩食花60块钱买的第一部相机呢。事后,这帮小偷还问王浩峰:“你这样做究竟为了什么?你要多少钱,我们给你。”王浩峰不语,因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从来就只有一个结局!

平凡的战士

更多的时候,王浩峰面对的是威胁。曾经有几个行窃的新疆人,被王浩峰报道后,受到了应有的制裁,没想到这几个新疆人竟然跑到王浩峰的办公室当面恐吓他,准备大打出手。令这几个新疆人意想不到的是王浩峰竟然拿出一个三截棍,说:“我要练功了!”高大威武的王浩峰潇洒地舞了一个棍法,吓得几个新疆人夺路而逃。危难之中方显英雄本色,面对险情,王浩峰就是这样的从容与镇定。套用他的话说就是:“既然下决心当‘拼命记者,就顾不了那么多了。我是当兵的出身,我更喜欢叫自己摄影战士。人民盼着我多拍下恶人做恶事的证据,我还有资格怕苦怕死吗?”

“如果你拍出的照片不够好,那说明你离炮火还不够近。”这是战地摄影记者罗伯特·卡帕的名言。不少记者常常不顾生命危险,在险恶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让一些危害社会的人和事暴露在他们的镜头前和笔端下。王浩峰正是这种铁肩担道义的记者!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每次采访的成功不仅在于他优秀的摄影技术,更在于他平时日常生活的积累。平日里,王浩峰就注意观察身边的人,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储存在他脑海里。等到需要的时候,他就能将各种角色模仿得惟妙惟肖,令人叹服:他时而挑一担子水果,乔装成小商小贩;时而穿一身黄马甲,装成铁道工人修铁道;时而穿一身破衣烂衫,装成疯子……向前、向前、再向前,接近、接近、再接近,不断地接近事实的核心,不断地探求事实的真相,他就是王浩峰,他同样惧怕死神,但他更恪尽自己作为一名记者的职责!

结语

采访结束时,王浩峰说:“王浩峰的眼,不仅是我个人的眼睛,而且是大家的眼睛,更是武汉市民的眼睛。”如今,《王浩峰的眼》已不再单单是一个名牌栏目,更是广大老百姓心中的一盏明灯,因为它为人民照亮了一片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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