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成等
相邻的土地转产影响我的收益怎么办?
编辑同志:
前几年,我栽种了300棵高产苹果树,现在都已经到了盛果期。与我家果园相邻的土地原先种植的都是旱地作物,现在承包人准备改种水稻,这样我的果园将全部受浸,我请乡、村领导出面协助我挖一条排水沟,这样问题就可解决,可是他们互相推诿不管。请问,我该怎么办?
宁夏王永积
王永积读者:
你所提的问题是一个如何处理好相邻关系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根据上述规定,相邻的一方要改变原先自然形成的种植项目,就应当采取合理的,不侵害相邻关系的措施。如果不采取措施,造成你的果园被浸,就是一种侵害相邻权的行为。你提出要他们协助挖一条排水沟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你可以尽量先与各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当地领导又解决不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
宁夏银川市司法局李文成邮码:750004
讨债不依法吃亏是自己
案情:村民陈某忠厚老实,并有一副热心肠。有一次,同村村民胡某来向他借钱为家人治病,他很爽快地把家中仅有的2500元钱全部借给了胡某。不久,陈某因为娶媳妇急需钱用,多次找胡某讨债,均被胡某以暂时无钱为由拒绝。
一日,陈某再次来到胡某家中要钱,恰巧胡某不在家。他女儿告诉陈某,她父亲出远门做生意去了,要钱必须等以后再说。而陈某本身就因为儿子的婚期快到了,还缺不少钱感到着急,如今又遇到这种情况,认为胡某父女是在搪塞,因此自己更加恼火,一来二去,两人因言语不合就吵起来。这时陈某气上加气,回家找来一把大铁锁,将胡女赶出门外,把她家的房门锁住。直到二天后,才在周围乡亲的劝说下把门打开。但是,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陈某万万没有想到,胡家父女因此事把他推向被告席,而且法院对他非法查封行为采取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强制执行措施。
点评:陈某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规定呢?芽我国《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第106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本案中,陈某本是一个法律保护的债权人,但他没有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却选择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索要债务,最终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其教训是深刻的,人们应当引以为戒。(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检察院陈志萍邮码:34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