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货物出口风险及防范措施

2004-04-29 00:44吴瑞芳
市场周刊 2004年5期
关键词:货物出口产品

吴瑞芳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得以快速成长,它在技术进步、国际贸易等方面对我国经济持续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我国企业中99%以上是中小型企业,其产值、利税和出口额分别占全国的60%、40%和60%左右,还提供了85%的城镇就业机会和75%以上的GDP。随着我国外贸经营权的逐步放开,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走向国际市场,但是我国中小企业普遍生产规模小,资金不足,技术力量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相关外贸规则不熟悉,它们在货物出口过程中,经常遭遇货物被拒收、货物被销毁、货款被拒付、货款被骗、被征收高额关税、产品被实行贸易保护的国家拒之门外等情况,这些加大了中小企业货物出口的风险,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我国中小型企业面临的风险,一方面有国外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成熟所致,综合分析,我国小企业货物出品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几方面:

一、 我国产品品质标准低,认证制度不健全

我国过去一直把产量当作最高目标,对产品的精细化没有认真对待,国家没有完善的质量标准体系,现存的产品品质标准低,认证制度不健全,与先进国家的标准存在很大差距。目前国际市场,特别是发达国家,更注重的是产品的高品质,我国出口的产品经常因达不到发达国家的产品品质标准而被退回。

二、 对国际市场行情了解不够,缺少信息服务

我国大多数企业对国际市场的发展变化研究不足,对国外的法律规定、市场行情、进口商的资信状况、产品安全标准等一系列问题缺乏了解,难以做好市场预测,进行有针对性的生产。另外,与先进国家完善的信息系统相比,我国企业缺乏必要的信息服务,进出口中介咨询服务不发达,收集信息的渠道难以满足企业的需要,在产品出口上,存在很大的盲目性。

三、国际市场营销手段和营销经验不足

过去,我国出口一般由国有外贸公司承办,目前国有外贸企业体制和运行机制已不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虽经改制,但仍摆脱不了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效率不高,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出口的需要。随着进出口权的放开,很多企业选择自主进出口,但这些企业过去很少直接参与国际市场开拓,缺乏相关的国际营销经验,缺少专业的外贸人才,这无疑会加大产品出口的难度和风险。

四、 缺少外贸知识,业务操作不规范

我国中小企业在对外贸易中,经常遇到的实际问题是具体操作。我国开放时间不长,缺少外贸知识和经验,在我国的外贸纠纷中有很多是由于操作不当而产生的。如合同条款存在漏洞,合同中货物品质规格不具体,违约责任不明确,支付条款不对等,出现争议难以解决等;在信用证条件下的交易中,由于不严格审证,出现单证不符,遭对方拒付货款现象时有发生;出口中不按时交货,货物品质、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外方索赔的也不乏其例。在对外贸易中,这类性质的问题通过努力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五、 反倾销

我国出口产品大部分是劳动密集型产品, 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价格低,容易成为各国反倾销的主要对象。我国中小型企业的产品,享有巨大的劳动力和原材料比较优势,在打入世界市场时,与进口国的企业产生激烈的竞争,当地产业经常借助反倾销手段将中国产品挤出本国市场。自1979年中国产品首次被欧共体控告倾销以来,截至2002年底,已有33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产品发起了512起反倾销调查。特别是近年来,对华反倾销调查逐年增加,仅1990年至2001年,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就达到397起,占同期世界发案总数的将近15%。反倾销的直接结果是对我国企业征收高关税,使我国产品失去价格优势,失去竞争力,被迫退出国际市场。

六、 技术壁垒。

国外的技术法规体系复杂,法规数量繁多,技术标准严格,执行起来灵活多变。从1980年至今,美国制定了2300多个技术性法规,仅化妆品就有8000多个限量指标。至2000年底,欧盟共制定了250多个与技术标准相关的法规,拥有的技术标准有十多万种,内容涉及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技术标准、商品包装等。据统计,我国每年约有400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受到国外各种形式的技术贸易壁垒的限制。

七、绿色环保壁垒。

"绿色"壁垒,是一系列保护进口国环境的技术标准。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安全为名提高进口壁垒。我国的低成本产品中有许多不符合国际安全和环保要求,比如我国农产品经常因农残限量不符合进口国标准而被退回。据统计,每年有价值约700万美元的中国出口商品受到所谓"绿色"壁垒的影响。

八、 知识产权壁垒

我国经济起步晚,研发经费和研究人员不够,对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不拥有核心技术,当产品出口到国外以后,受到很大限制。如2002年,3C和6C纷纷对我国DVD生产厂商收取高额专利费,使我国DVD出口受到重撞,很多企业不得不转产。

我国中小企业货物出品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 加强产品质量,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

在产品出口上,出口增长不能一味依赖数量上的扩张和价格上的走低,而应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技术档次,增加花色品种,不断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满足国际市场需求。企业还应积极加大科研投入,开发出拥有自己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国际贸易中构筑自己的优势,以应对各种贸易壁垒,获得竞争力。

二、建立、健全我国的质量认证制度,与国际标准接轨

为适应国际通行规则,增强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我国的质量标准必须与国际标准接轨。我国正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国家已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 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公布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和发布统一的标志。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销售。

三、发展咨讯行业,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政府要转变对中小企业的管理职能,推动建立以资金融通、信用担保、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推动中小企业行业协会的发展,建立有效的执业标准和监管机制,实现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

四、学习对外贸易知识,了解国际惯例和国外法律,用规则来指导企业行为

从事国际贸易涉及到广泛、复杂的法律,贸易的每一个环节都涉及到法律关系,都可能存在风险。企业作为市场运行的主体,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必须要熟知对外贸易有关知识,认真研究国外的法律、技术标准、世界贸易规则、国际惯例,熟悉外贸业务操作实务,掌握各种实战技能,更重要的是企业要懂得用规则引导企业行为。企业可以通过到国外申请专利保护、获得各种认证,来越过各国设置的贸易壁垒,取得走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五、 中小企业联合,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除了国家、政府的支持外,企业更多地要依靠自己,通过成立各种行业协会,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加强行业自律,制止竞相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持良好的出口秩序。

六、 政府对外贸出口企业支持

政府部门要认真担负起维护进出口公平贸易环境的重大责任,进一步转变职能,采取更加有效的手段做好进出口贸易工作。

近几年来,政府制定了相关法律,来保障企业合法权益。2001年,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了《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规定》,对积极应诉反倾销调查的企业提供支持和帮助。我国设立了外贸出口基金,主要用于:(1)对鼓励出口的重点商品和大宗出口商品出口贴息;(2)通过专项资金担保方式,促进出口机电产品、成套设备、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的企业提高融资能力;(3)对开拓新的国际市场的出口企业,提供高收汇、高风险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支持;(4)对出口重点产品发生资金临时性困难的企业,提供短期替代性周转借款。为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外经贸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鼓励扩大外贸出口的意见》,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出口高新技术产品的中小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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