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顶柱
随着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资产管理越来越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国有资产收益逐步成为财政增收的重要渠道。当前,如何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不断提高国有资产运营的质量和效益,增加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已经成为财政部门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发挥财政职能,规范国有资产基础管理
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是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的前提。近几年来,财政部门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但在很多方面也存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给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增加了困难。为此,当前的重要工作是将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一是抓好产权界定工作。当前应重点抓好集体企业的产权界定工作。对国有单位在集体企业中以各种投入形成的资产,以及集体企业依据国家规定享受减免税所形成的资产,都应界定为国有资产。二是抓好资产评估监督。严格把好资产评估的立项、备案关,加强对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机构和人员严肃处理。同时,应加强对资产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尽快提高素质,适应当前工作需要。三是抓好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审批。对一般小型企业的产权交易,应积极给予支持,对大中型企业的产权交易,在审查时应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对特殊行业的企业应保证国家的控股地位。四是完善企业法人财产制度。实现出资者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完善企业法人财产制度,为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创造有利条件,促使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价值规律去支配、使用、处置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盘活资产存量,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五是加强对“非转经”资产的管理。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时,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确认其价值量,对批准转作经营性的资产享有收益权,经营收入统一纳入单位的财务管理。六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购置、使用及处置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应结合部门预算,严把资产购置和处置两个环节,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行政事业单位新购置固定资产的,应列入年度采购计划,通过政府采购或从闲置资产中调剂解决。对不按规定处置国有资产的,财政部门不予核批重置资产拨款。长期闲置的资产及需调拨、转让的资产,应由财政部门负责调剂、重组、置换或委托拍卖,资产处置收入属国家所有,纳入单位的财务管理。
二、深化企业改革,增加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调整企业组织结构是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署、提高运营效益的有效途径。国有资产的重组必须与调整经济结构结合起来,以达到优化配置、提高效益的目的。当前,在推进企业改革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企业自主自愿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组建企业集团,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企业行为,必须贯彻企业自主自愿的原则,不能违背企业意愿,靠行政手段搞“拉郎配”。但在体制转换过程中,也离不开政府推动和法律规范,尤其在组建和发展初期,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运用政策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积极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以骨干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大中型骨干企业信誉高、实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应积极以国有骨干企业为龙头,扩大国有经济的控制范围,巩固经济基础。三是资产、经营一体化原则。对前几年以生产配套协作关系或行政性公司转体组建的企业集团,应依据《公司法》进行改组调整。对基础较好、有发展前途的企业集团,通过对集团总公司进行国有资产授权委托经营等多种形式,使其内部之间建立起控股、参股关系,增强凝聚力;对产品市场潜力大、效益好,但因资本金不足、负担较重而面临暂时困难的大中型企业,应通过注入必要的资本金、一次性债务重组等手段支持其发展;对整体优势弱化、局部优势尚存的大中型企业,采取分立、局部合资、租赁和出售等方式,分块搞活;对市场竞争力较弱的一般小型企业,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经营形式进行重组和调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经营无望的企业,采取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决实施关、停、并、转、破,盘活国有资产。
三、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效益
行政事业性资产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其内容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它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近几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行政事业性资产占国有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而资产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相对比较普遍,一方面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大量资产闲置,另一方面部分单位千方百计筹集资金重复购置相同或相似的资产,而且还有大量的经营性资产可以服务于社会,运营潜力很大。实际工作中,应形成“财政——主管部门——单位”三层次监管体系,从政策上积极支持各部门对外出租或提供有偿服务,收取的租金和服务收入,统一纳入各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应积极探索建立一套规范的运营机制,由财政部门统一调剂或采取出租、拍卖等方式,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益,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要收入。
四、积极探索运营城市资产,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
城市是政府长期投资形成的最大的国有资产聚合体。长期以来,很多中小城市的资产运营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结果是只有投入、没有产出,城市建设欠账越来越多,财政包袱越背越重,城市发展步履维艰。财政部门应积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城市资产作为重要的国有资产来运营,实现城市资产营运管理体制的创新。目前,可试行组建城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城市公用事业企业(包括自来水、煤气、污水处理、房地产开发、城市公共交通等)进行公司制改革,政府授权进行资本运营。同时,也可试行将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权、城市公用设施、城市无形资产等国有资产以划转与收缴、收购的方式收为国有,授权城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直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