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色广州(外一篇)

2004-04-29 00:44周翠玲
广州文艺 2004年7期
关键词:珠江广州

周翠玲

不知道时间在发酵中有多大的分量,但在广州生活的流痕,通常是因为水色。

看熟了珠江水涨水退中帆影的起起落落,也闻惯了风起时江水腥涩的新鲜,被汽笛忽长忽短的节奏乱了日子的节拍,广州人的玩水从来就是要“湿手湿脚”——既可远观,更要亵玩的。所谓一线二线的临江豪庭、所谓花团锦簇的“珠江夜游”,到底也是隔山买马,引不起广州人多少追捧。倒是饭后又听到邻里招呼:“去海皮走走喽!”忽然又觉得水汽淋漓,一切都有意味起来。

花半顿饭的工夫趿拉着鞋,到一溜白石江堤的海皮去,吹吹风、看看船、发发呆,如今又成了许多广州人的饭后节目。从半江瑟瑟的红霞,看到万家灯火此起彼落地碎在江里浪里,真是些闲散的奢糜的日暮;再往深里去,一江跳跃着、横扫着的七彩霓虹,渐渐纵横地花了人的眼,舍不得这海皮的生风活气,好些人还会呆到水气都要漫上身、微湿了发梢的时分,挂一身月色水色。

还说,就是要“有水”啊!

从江水里看广州,与从地面上看广州,其实是大不一样的。广州的味道,在地面上很混杂,既奢华又随意,是一股浓烟,热烈地冲进鼻子和胸膈,新鲜、冲突、印象深刻;但烟是风的婢女,风一过,说走就走了,背景只是一片蒙蒙的水雾白,好像是昏睡过头的日子,整个睁了眼睛的混混沌沌。长堤珠江边的霓虹、西关青灰色的民居、中山纪念堂宝蓝色的宝顶、沙面森森的绿树、石室和谐的彩色玻璃窗……那件斑驳陈旧的华衣,破碎的、片段的总和。

而在江里看广州,却满是浮华梦幻。如果在某个晴朗的夜晚,从白鹤洞夜渡到西堤,这一切尤其清切。不过就20分钟,在水里鬼魅的浮浮荡荡中,西堤上五光十色的霓虹,在跃动的波光里无声地拥挤着、喧嚣着,错落的建筑物在色里、光里却一会儿黑黝、一会儿刹白地沉默着,光造就了影的明暗。涂抹广州的釉色是泼在台风里的光,流动着、抽打着、跳动着无数的变幻。红墙绿瓦,金碧辉煌。像堆砌的秋阳、像浮华末世——似乎触手可及,而越走越远。

正如广州的夜晚与广州的白天,同样的热闹,却截然的不同风格。夜晚是断了线的珠片,白天是洒了一地的及第粥。

两千多年前,珠江面宽在两公里以上。北起象冈脚下,向西经陈家祠北龟峰,向南经西门口浮丘石,再南以惠福路、万福路一带为珠江的北岸,三面包围广州。广州通往岭北的交通线路是水道,而在城里,除了珠江的干流,其他水道也是交通往来的通衢。

汉代,陆贾登岸后在西场筑城以待赵佗,此地在唐被称为“西侯津亭”;公元三到五世纪的晋代,惠福路的坡山依然是珠江边的一个码头,古称“坡山古渡”,至今遗有“仙人脚印”供人遐想。

尽管广州人与水密切,但对涌、河、江、海这些观念并不分明,对水的认识简单明了,水面窄的为涌,水面宽的为海,中间并没有过渡。同样的,对江上的工具只分为船和艇,一是大一是小,不管是渡人的或者是载货的。

最有意味的却是码头。在漫漫的江岸边突然有一座简易的建筑,栈道斜斜伸向水里,连着浮台,浮台边绑着一排大轮胎的救生圈,水落时,淤滞在泥里的各种各样的物件,就像遗物,沾在它们身上——破碎、多彩。一场潮水过后,各种的散落与淤滞又换上一轮。就像上落的乘客和货物,一轮一轮,永不停止。

从西堤、天字码头的城里渡去芳村、河南的,都带有城里的气息。带回“三多轩”的文房四宝或者新华书店散发墨香的书、一盒“莲香楼”的西点、南方大厦里剪的一段花布、上九路买的“双妹牌”香水香粉;暗暗地,民国初的留香以幽远的方式,淡泊而清晰地挥发在空气中,一阵有一阵无。光孝寺里的檀香味,在手上、在心里,沉下来,迎着风;也有在城里酒楼收潲水的,两个大桶在单车两旁晃着,小心地推到船尾靠着,然后,也迎着风,船突突地铲着水花,溅上身也不在乎——暮色总是在水汽里晕着、圈着,染着回家的懒懒的舒坦的神色。而从河南渡到城里,是卖花的、卖果菜的、购物的,身上很重,心里也很重,船一靠岸,就拥挤着、慌乱着,但一到船上,就只有水声了,四围都暗哑着,心里的算计与期待又湿又重。船一靠岸,车声铃声乱成一片,碎得一地,一筐筐的菜、果、花迅速地在水陆交接处消失。突然,水声又有节拍地回来了,清晨又出奇地安静。

别以为是在乡野才有埠头,其实,在广州城里,一河两岸的景致,也触目可及。所谓“一江春水绿、两岸荔枝红”早已斑驳得如粉如尘了,但是,所有的覆盖,都会借助于色彩告诉我们那些曾经。

珠江无数的枝桠犬牙交错地布着无数的埠头——在门前、在屋后的小河小涌纵横地伸展着人家的生活空间。就像乡村一样,他们在这里洗菜、送别和迎客;也在这里劳作与发呆。五六月水涨的时候,江水和河水会顺着这些埠头,淹上河边的湿土和房屋。阳光下,水退去时像鳞片,腥而重。淘一把粗米、浣一件素衣或者涮涮鸡笼、漂漂孩子的尿布,总是在日影里上上落落。到下午的时辰,河里渐渐泛起了夕阳红,人在渐深渐深的红光里弓身、弯腰,远处望去,就像一幅水粉的剪影。暮色来了,青灰一混在红里,就华贵成紫黛了,罩在这样的颜色中,人在水边的举手投足就有了苍寒的味道,各种动作都迟缓着或者舒缓着,无论在早上如何热闹的女人,身上、脸上都挂了点水色,也挂了点孤寂寒色。渐渐,都有了归家意了。

石阶的水活着,一会深、一会浅,有水意,就有牵连,就有了“聚脚”的人气旺气。所以眉目清醒的打招呼会说,呵,好水色啊!

还有,各家的老井。井边凉冽地带着锈色的味。城中最古老的越王井两千多年了,据说当年赵佗喝它,肤色润泽,城中其他的井咸卤,惟它甘甜。老井已经不用很多年了,变成了一脉活水的记忆,像广州一些苍郁的老树,是城市所有不复存在的记忆。

但是,因为以水为财,广州人亲水近水全有一套熟习了多少年的程式。

不说5月水大时,提着裤脚浸浸据说是有洗百疥作用的“龙舟水”,就是平日里游泳、洗菜,也喜欢这一脉活水。“海角红楼”的驰名,也因它与江水相通大有关系。菊黄蟹肥时,晃在珠江的各处枝桠里,摸些黄沙大蚬、红脚毛蟹,也好伺候杯中二两了。暑日斜斜地起了微风的下午,在大冲口、白鹤洞、黄沙的堤边,扬扬手招呼一张艇两叶橹,从白鹅潭咿呀摇到荔枝湾,再入西村的“石门返照”,看看黛色的黄昏如何在两山夹峙的江水里染成血色,也不过费几角船资。寂寥的、白花花的江面,星星点点跳花了眼,波光容与的气息,终于也鲜鲜活活地溅湿了衣衫。如果家里来了好事,在爱群的旋转餐厅上聚集吃个晚饭,铁灰的一带珠江,绕着灰瓦楞楞的老城,波澜不惊地一波一折涌在眼皮底下,也一波一折地温热在心里。有水色的这一顿饭,也慢上几拍地从日落叹到夜深。

暑热已消,将秋未秋,台风雨一阵阵地带来清凉,也带来一段高渺的日子,涂满了褐色的情调。在广州,只有在这个日子里,才看到落叶徐徐地翻飞着,铺满石板街道。这时候,往北去丹霞上香、往西去肇庆鼎湖划船或者上三水吃鱼、去东江的惠州西湖看看东坡遗迹,都很是赏心乐事。“春边、秋鲤、夏三黧”,广州人是按照时序、也是按照江水的潮起潮落择日子吃河鲜的,虽说反季节,但水清鱼鲜还是大道理。从大沙头下船,躺着,倚着,说笑着,不过费大半日的时辰;至于到城中各处的江中岛玩玩,如长洲、官洲、小谷围……有了这江、这船,这渺然的天气,简直就是信步可及。

花城花语

“夏天最后的一朵玫瑰”,是一种哀艳的情调,恐怕大部份的人都把握不住这种艳绝而决绝的凄美,那样地弦尽,断而不散,像怨女的心事点点滴滴;又如某种渐老渐老的胭脂,轻薄而刻薄地留下岁月的残妆。而在广州这个南方城市里,夏天最后的花却是丛丛簇簇的姜花。在无数场灼热以后,在阳光渐渐淡薄的夏秋之交,薄如蝉翼的姜花的叶子,在秋风中瑟瑟地一下一下地抖动,边缘处满是皱折和衰败的黄痕,有一种薄命美人的迟暮——从盛夏到初秋,生命的华贵禁得住这样一场一场的盛装启幕么?风起的这个时候,也真该怜落,也理应迟暮了。

然而, 就是在这般晚境里,它竟然还弥漫着春日迟迟般的晚香。是最后挥手的姿势,迟缓地要说出下一场未及预备的台词。我喜欢它这种恋恋的背影,有一种流连的深情。但是,走,在春残中退场,又似乎是命定的。于是,整个场景总是萦绕不散,犹如某一段刻骨的遗言,一抹凄凉的笑意,印在第一阵瑟瑟的秋意下。

一切太持久而强烈的花色,都令我惊心动魄。尤其是红色,太热烈就不免有种血腥的味道,而红色的花是常道,来来往往,所谓姹紫嫣红。所以,大家习惯了花最好的花色就是热烈的、灿烂的、红彤彤的。《诗经》上那枝燃烧的桃花,代表了众人的万千心事:“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桃红算得上是花红中的正宗,热情而柔媚,把红色的狂燥兑了水,由浅入深,又由深复浅,一路上是深深浅浅的繁复,落在地上是一摊一摊的宫粉红。衰败得完美,是中国古典主义的理想。“桃红柳绿”是烂熟的春景,更是理想人生的衬底,这样端庄的配搭,多少也带了点教化的意思。要说红的败色,鸡冠花算得上是典型的“残红”的注脚。明摆着可以红到极致,燃成灰烬,反倒这样萎靡似的败血,叫人替它不安和吃力,担心它的路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走到尽头。

尽管花色中红者居多,其实花中最热烈的颜色是黄。大片大片堆砌上去的,像梵高笔下法国南部的向日葵,泼注泻满了生命的气势和哀恸,真是夺魂。而黄与秋光是一种绝配。大团的黄拥挤着,颇有秋光倾泻、排山倒海的力量。在朗朗的秋光下,这样竭尽全力地挥霍生命似的,满眼都是躲也躲不开的豪奢。然而,这是合理的。

在秋天的路边,散着星星点点的黄花,却又有着另一类凄清的韵致。秋不是群芳竞香的季节,使它们有独往独来的孤绝不群的气度,令人觉得很有托孤的必要。至于黄菊,虽说是最普通的,但是,因为它“不随黄叶舞秋风”的拓落,一股骨气就把它修成了一缕出世的逸品。正如原来是普通人,隐世了,就有了别一种的清骨。

以花喻女人是经典的,也是老俗的。太惊艳的女人就像太华贵的颜色,令人心惊而无奈。红颜薄命,多少年的老话真该有它老去的道理。

紫色的花似乎是浪漫的替身,感觉上有一种迷蒙的忧伤,天生就似乎不同凡响。像紫罗兰,生来似乎就是与生死至爱相联系、与某种幽怨的情怀相始终,挪不走的忧伤浪漫。如果我可以接受花语的爱,我想紫罗兰是我惟一的情愿,似乎是迷恋它与众不同的忧伤,紫蓝色火焰,带着爱的余烬,然而,是真正地燃烧了,我怜惜并疼痛它极至的伤感,但是安静着,不言不说。“勿忘我”也是一怀掩脸欲说、握手无语的紫,可恨它的名字,带着宣言的性质,白白浪费了暮色背影的韵味,暴露了欲说还休的谜底。其实,某些隐藏就只合悄悄地老去,至死守口如瓶。

我一直以为这种名贵的紫是幽独的。然而,就在这一个夏天,竟然见到满荷池水浮莲的花,粉紫粉紫的,牵连着、牵连着,无所用心地浮浮荡荡,如此颓废地放浪,简直是一掷千金的豪奢。尽管在池塘,尽管在理所当然的夏天,私心里还是觉得它的前世今生在哪儿错过某些华筵盛宴,不曾练来一身珠光贵气,或者,种种前世因、今生缘的机会,擦肩而过。

至于其它颜色的花总是觉得有点出格,觉得不安分、剽窃,有着哗众取宠的嫌疑。而另一种想法又是,因为少的珍贵,使人更要领略它的出格。墨兰的墨,并没有笔墨画意,而是一种深浓的紫蓝,是墨色的不经意吧?黑的华贵其实在于黑的无始无终、深不到底,而墨兰正走进深夜里。蓝的康乃馨也令人奇异,占据蓝的全部的沉静温厚,像母亲的怀抱。要说完整地解释康乃馨的意义,真是非蓝色的康乃馨莫属了。令人本分、沉静、无牵无挂、不疼痛、不寂寞,除了母亲,还有谁?

我以为,花色中最耐看的是白。有寓于无中,无在非无中,一派道家的风尚。无色之美的深远绵长,总是在某些可有可无处。在合睫和转身之间,有轻浅的阴影掠过,留香或者不留香。花是季节的符号,一季有一季的出奇制胜和别出心裁,表示着季节的气氛以及情调。我总是觉得,夏天里的几种白花,就标签着夏的几种不同韵律,一层再深一层,犹如在翻一卷好书。入夏的白兰在蝉声的张狂中,有一种燠热的熟香。被浓密高大的树掩映着,而藏身的只是这半指长的花体。恐怕没有人会否认,那种令人头昏脑涨的熏香就是夏的门帘。而在盛夏,那些星星点点的茉莉,只是闪闪身子便没了踪影,之后,要寻寻它小家碧玉的宁馨,仿佛只能在寻常人家的四季茶缸子里了——香魂在茶里的延续,真是最好的埋骨的方式。

然后,就是白蝉了,开得像一团胡乱的纸巾,有香的时候是俗气的,无香的时分是清幽的——简直是进退皆宜的文人。白色的睡莲有点孤芳自赏, 这倒不只是因为呆在避世的一带清流上,而是它有点扑朔迷离的身世——与荷共地共荣而不是荷,赏荷的人顺便地瞅着——这边是出淤泥的玉洁,那边却是自来自去的独清,更有点怜它的清幽,如夏天古树下的阴影历历,渐深渐深地想沉睡了,夏的炽热也步步淡下去了。

而花味,以古典的说法,则是以幽为佳。深沉、含蓄、辽远,符合中国人别有寄怀的要求。花的最幽处在兰、在梅,一个在空谷,与山岚共气;一个在野处,与寒雪同舞,这样的幽同样地不近人间烟火。难怪“幽独”是一种共谐的境界。幽芳就算不上寻常物了。莲是清的,有一种冷香、凛然的姿势,周敦颐说它“不可亵玩也”,也不仅仅是理学家的口气,在淤泥中已经半辈子了,愈加要表明对清白的慎重罢了。自视清高想来是情有可原的,可惜世人只是赏它而不怜它。要惹人亵玩的恐怕是暖香的花,比如,牡丹, 暖烘烘的热情,毛绒绒的可掬,与肌肤相触着。

但花的情调太热烈了反而觉得哀绝,一瞬间的辉煌,大抵想留也留不住,凝聚的美,爆发性的热情,似乎是复仇,总不合中国人的含蓄蕴藉。菊的涩香便是它的傲气,带点苍凉的苦味,少点阅历和练达也不懂。避开蓬勃喧哗的春夏,与瑟瑟秋气独来独往,单凭这么点自信就该有别具一格的苍茫味道。我总是认为,菊花是走在人生半途的女人,不敢回望已经擦肩而过的春光,越深越去,而要往前容身的是有霜的冬。俯首想想,喔,眼睛里真有点涩!一切都与温香软玉全不相干。薄寒的衣衾和薄寒的心情,谁寒?

说到寒,寒香的无形就有点把握不住,既冷又清奇。桂香,如果在山中,在秋气的裹挟下,就有这样的风格。一阵有,一阵无,来时是直落肺腑的寒气、香气,走时便觉得自己有点不近烟火了。因为断断续续,就有了期待;因为期待,就觉得一切是把握不住的遥远难及。而期待的感受就是这种忽有忽无的寒香吧?

花中的果香和熟香都太甜软,一触就烂熟。就像好不容易熬到正位的娘娘,却无奈色衰技穷了。含笑,如此的名字,是很合理的解释。如此的烂香熟香,一触就崩溃似的,但含笑的酡红,使人觉得曾经的日子,苍茫地见识过它有味道的浅笑,拼杀似的熟香有着沉迷不愿醒的味道,而问谁又敌得过流水日子一季一季的折腾?

不论哪一种的花味,都不宜持久。最好的花味最该用“缕”来表达,轻似若无的牵挂,那样的一种眼风似的!随风而起的,就像一个人的气韵,无所不在,又无从追逐。水仙的香就有这种气质,漠然地飘逸。美在这种不自觉的分上,就有了置之度外的理性。

有些花是有霸气的,四面出击,看见了就觉得生命的繁茂如果表现得这样不可一世,也真是一件疲累的事情。“霸王花”的霸气,就在于根的强韧的生命力,它撬墙越瓦的本事看看都令人心惊,然而,又被它花朵儿惊世绝艳的一刹那辉煌消解了——昙花一现,如此凄美的绝放,来不及回头就已经消遁。

有些花则是怯怯的,抱歉的神情,楚楚可怜。让人暗暗惊叹真的有一种力量叫“柔弱”,是“水滴石穿”的准确注解。剑戟是武器,而羽扇纶巾却未必不是谋略。

丛簇的花形有一种普通的福相,是热闹的人生。中国人的群居是大处清静、小处热闹,群舞总是比单独的亮相少了一份冒险,是“凑”在一起的啧啧烦言,七嘴八舌而言不及义。丛簇的花其实只宜作为背景。如果说到赏花,独枝的才能成为主题。独枝的要么是卓越不群、要么是凄清玉洁,都有可赏之处。

有些花并不是赏其形而是观其势的,如桃树、梅林;有些花的枝、叶、蕾都可混成一体欣赏的;有一些花总是配角,生来就有绿叶的风格,如“满天星”,有了它蓬蓬蒙蒙的背景,一切就有了邂逅的迷蒙,而结局总是不可预知,所以有着凄迷的吸引力。

多少年了,多少人受了骗,以为花城总是烂熳的,一团锦簇;有些就以为迎春的花街其实是注解了花城的意义。但我还是以为,花城是因为有很多沦落了的花语,值得言说,所以它才有如此留香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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