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洋
厌恶疗法或称厌恶性条件法,也是一种具体的行为治疗技术。这是一种应用厌恶性或惩罚性刺激来减少或消除某些已形成的不良行为的治疗方法。当某些对患者有吸引力而不受社会欢迎的不良行为即将出现或正在出现时,当即给予一定的痛苦刺激,如轻微的电击、针刺或催吐剂,使其产生厌恶的主观体验。经过多次实施,不良行为和厌恶体验之间就建立了条件联系,以后每当将要出现不良行为时,患者便立刻产生厌恶体验。为了避免这种厌恶体验,患者只能终止或放弃原有的不良行为,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
厌恶疗法的应用,从资料来看并非是现代的新创造。例如,中国古代的妇女为了避孕,往往故意延长哺乳期,以至小孩6~7岁时仍未断奶。而此时,要让孩子断奶,成人只好采取在乳头上涂些难看的颜色,使儿童望而生畏,产生厌恶感,以达到断奶的目的。另一种经常使用的方法是在乳头上涂些黄连一类的苦味剂,儿童在吸吮一两次后,也就不敢再提吮乳的要求了。这两种方法其实就是利用了我们现在所讲的厌恶疗法。当然,那时还是素朴的,并没有揭示其理论依据。
在现代心理治疗中,常用的厌恶疗法主要包括下列三种类型,即电击厌恶法、药物厌恶法和想象厌恶法。
电击厌恶法即将求治者习惯性的不良行为反应与电击联系起来,一旦这一行为在想象中出现就予以电击,以达到矫正不良行为的目的。电击厌恶技术十分简单,也易控制产生厌恶反应的时间和强度,故对性变态、酗酒、吸烟及神经症中的强迫行为有显著疗效。例如性变态患者,让其肌肉放松,安静舒适地坐在治疗椅上,将电极置于患者前臂上,治疗者可以操纵。治疗者令患者回忆既往性变态行为时最美好的景象或心情,当出现愉快的变态心理,马上给治疗者一个示意,治疗者随即按通治疗机通电一分钟,使电击的疼痛与想象出现的变态愉快相结合,随之使变态的愉快消失。之后,休息几分钟,再进行第二次。这样反复做10~20次,则性变态行为可消失。在治疗室取得疗效之后,患者可把电击装置带回家中,或利用随身携带的电刺激盒在其他环境中自己进行,以巩固疗效。有的不良行为因在治疗者面前想象难以做到,可直接采取在治疗者指导下在家中或其他环境中自己施以电击的方法进行。
药物厌恶法利用阿扑吗啡、双硫仑(戒酒硫)等药物造成患者难以忍受的恶心、呕吐、发颤等症状,并与要戒除的目标行为相结合,从而矫正不良行为。较多用于治疗酗酒、吸烟及某些性行为变态。以治疗酗酒患者为例,治疗者先给患者皮下注射阿扑吗啡2~5毫克,当患者产生恶心欲吐时,立即让其饮酒一杯,如此每日一次或隔日一次,连续10~20次后,患者即使不用药物单纯饮酒也可出现恶心、呕吐,对酒产生厌恶。为了避免恶心难受,只好弃酒不饮了。在以后的一年内,患者应适时再接受这种呕吐剂与酒精联合作用的“款待”,以维持所形成的对酒的厌恶反应。然而,此方法需要占用治疗者大量的时间,而且可能会弄脏治疗的地方,故不如电击厌恶法应用广泛。
想象厌恶法亦称内隐敏感法,是指由治疗者口述某些厌恶情境,与患者想象中的不良行为联系在一起,从而产生厌恶反应。例如某些性心理变态,治疗者可指导患者,每当他出现这方面的欲望或行为时,要他立即闭上眼睛,想象眼前站着一位高大的警察,严峻的面孔;或是想象被人当场抓住,扭送到公安部门去,当众受到批评、判刑的场面。想象在这种场合自己又如何身败名裂,无地自容,羞愧难忍,无法面对亲朋好友。对有一定文化素养并决心戒除性心理变态的人来说,采取想象厌恶疗法非常有效。
此外,还有一种更易为大家接受的厌恶训练是暂停技术,就是在异常的行为之后,接着是一次短暂的不活动或隔离。这种方法多用于学校管理,例如在一所学校里可留出一个隔离房间或区域,当孩子爱挑衅或出现漫不经心时,他就必须待在这间房间里,直到其行为停止。
厌恶疗法是有效的,但多半是用做广泛行为治疗的一部分,很少单独使用,当然,也不能把厌恶刺激当成一种惩罚措施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