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斌 刘 青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高等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特别是自1997年我国高校全部实行了“并轨”招生,上大学交费制度在我国确立下来,普通高校每年平均交费3500—4500元左右,重点院校收费还会高一些,一般约占生均成本的25%,占居民家庭收入的1/5—1/3,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高校收费并不算高。然而,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多,加之社会转型期出现的诸如城市下岗职工增加等原因,贫困生在高校所占比例高达10%—20%,有些学校达到30%以上。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总数已高达300多万人。如何让广大贫困生能够不受经济影响顺利完成学业,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1987年以来,针对日益膨胀的贫困生群体,我国逐步建立了以奖学金、勤工助学、特别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在内的“奖、助、减、免、补、贷、勤”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奖,即学校或社会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在学校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助,即农、林、牧、师范院校或某些专业由国家按学生在校就读时间给予每位学生每月一定数目的奖学金;补,即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拨出专款,对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补助,学校也采取各种形式对他们予以资助;减,是指减收或免收学费,国家规定对学习农林、师范、体育、航海、民族等特殊专业的学生,减免学费,同时,还要求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区别情况减收或免收学费;贷,主要是指学校或金融机构针对在校学生开展的免息或减息助学贷款方案;勤,即学校针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设立一些助学岗位,使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的报酬贴补在校期间的一些学习和生活开支。该体系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生的经济困难,但仍有部分贫困生因种种原因得不到及时资助,被挡在大学门外或者入学后处于生活极端窘困当中。高校贫困生问题是一个涉及学校、学生、企业、银行等全社会各个层面的系统工程。
企业作为社会一分子,在其中应当发挥重要积极的作用。
企业的一片爱心,可以使面临退学的贫困生再次燃起求学的希望,企业的精神鼓舞着贫困生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通过企业资助,可以使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走向社会。使贫困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人间的真情。
企业资助贫困大学生的意义
积极资助高校贫困大学生一方面对贫困生来说缓解了经济困难,解决了燃眉之急,同时,对企业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资助贫困大学生体现了企业回报社会的社会责任感。
立足社会、服务社会、回报社会已成为许多知名企业的经营理念,企业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热心支持公益事业,支持国家教育事业,正体现了企业的经营理念,体现企业热心教育、关心社会的高度责任感。通过资助贫困大学生,使企业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也创造了良好的社会价值。
有利于企业的人才引进、人才培养。
通过让贫困生在本企业勤工俭学,可以直接地考察、了解学生的工作能力、个性特征,既为他们提供了工作锻炼的机会,又为企业选拔人才提供了一条捷径。企业还可以通过提供奖学金的方式吸引更多人才毕业后为企业做出贡献。
树立了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扩大了社会影响。
企业的社会形象是企业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留下的具体印象。任何一个优秀的企业,无不重视企业在公众中的社会形象。通过资助贫困大学生向社会树立了企业支教重教、回报社会的良好形象,扩大了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企业如何资助高校贫困生
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励基金。
奖励基金是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直接在经济上帮助大学生的一种资助形式。专项奖励基金方便、直接,具有固定性和连续性,是贫困生获取经济扶助的重要渠道。例如,在浙江省团委实施的“浙江省大学生助学计划”中,企业捐资5000万元,设立“浙江省大学生资助基金”,基金增值部分用于资助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完成学业,根据目前的基金规模,每年可以资助1000名以上大学生。许多知名企业都在高校中设立了专项奖励基金。如在上海有宝钢奖学金、索尼奖学金和“民营企业帮困奖学金”,湖南设有“创远集团50万元助学金”,河南有中泰集团“助学成才”特别援助金。还有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中国百胜餐饮集团联合设立的“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该基金自2002年9月实施以来,共资助贫困大学生320人次,资助金额为160万元人民币。
为贫困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如前所述,勤工助学市场狭小是目前高校贫困生资助机制存在的不足之一,目前勤工助学岗位主要限于校内,远远不能满足广大贫困生的需求,而校外的勤工助学岗位,有的工资过低,如某私营企业,要求大学生每天早晨7点上班,干到夜里11点,工资只有每天20元。有的雇主心怀不轨,调戏甚至强奸贫困女生。出于安全、风险的考虑,许多贫困生对校外勤工助学机会望而却步。企业如能加强与校方联系,提供本企业的一些工作机会给贫困生,既可以降低本企业劳动成本,又可以使贫困生找到勤工助学岗位。
积极帮助录用的贫困大学生尽早完成还贷任务。
助学贷款是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的一种优惠政策。这种借款是无息或低息的,还款方式采取学生毕业后若干年内分期返还。按时还款是保证贷学金制度长期运作的关键。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贫困生在如期还贷方面做得不够好,究其原因,有的是部分大学生缺乏诚信,有的是由于工作初期收入不高,经济压力过大。如果企业能配合银行制定措施,如为贫困生先行垫付偿还借款、督促本企业录用的贫困大学生及时还贷,在间接上也是对贫困的一种支持。
对本企业下岗职工、贫困职工有子女就读大学的,给予经济补助、工作照顾。
目前,高校贫困生来源复杂、分布呈现多样性,既有老少边穷的农村地区,也有城市下岗、贫困家庭子女。近年来,因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家庭收入急剧下降,城市贫困生逐年增加,2002年末,仅国有企业下岗未实现再就业职工人数就有410万人。因此,企业一方面应积极向社会上的贫困大学生给予捐助,同时对本企业的困难职工更应多加照顾,有子女就读大学的困难职工,一般都已步入中年,知识老化、身体状况下降,再就业竞争能力弱,家庭负担沉重,在面临企业倒闭或改制时,常常面临下岗失业的威胁。企业应关注这部分职工的家庭生活,如尽量避免夫妻双方同时下岗,对家庭困难者给予子女教育补贴和奖励。这在间接上也是资助贫困大学生的一种形式。
企业在资助贫困大学生中应完善的措施
企业资助贫困大学生应注意维护贫困生的自尊。
贫困大学生年纪轻、自尊心很强。在现实社会文化环境下,贫寒并不被一般人视为荣耀,家境贫寒是贫困生最大的隐私和痛处,对于他们来说,接受捐赠无疑是一次极其艰难的心灵考验。有的资助活动中,过分渲染贫困生的家庭窘境、家庭隐私,使一些学生虽然物质上得到了资助,但精神上却遭受了挫伤,感到是在接受施舍,挫伤了自尊心,从而加重了自卑心理。因此,企业在资助贫困生时应考虑方式方法,比如,将无偿资助改为分期借贷,在电视报道中,不突出学生的个人资料和隐私,即使需要报道时,也应征得学生的同意认可。
企业资助贫困大学生要将经济扶助与人才培养相结合。
如前所述,无偿性的资助容易造成学生心理上的依赖和行动上的惰性,对有的学生而言,还感到是一种施舍。因此,企业可以考虑改变无偿资助,将经济扶助与人才培养结合起来。通过加强企校交流,采取经济资助与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相结合的形式资助在校品学兼优的贫困生,由企业为在校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让大学生在实习期或寒暑假在实践中亲身感受企业文化,借此了解社会,认识社会,在创造价值中实现自强。使得资助过程转变为培养的过程,即在帮助贫困生方面由简单的捐助变为培养能力与资助相结合;使资助的过程变为创造价值实现自强的过程,使单一的打工行为转变为全面的学习过程,从而让企业文化走入校园,使大学生在实践中融入企业。
企业捐助不应仅仅关注名牌、重点高校。
目前,企业捐助分配很不平衡,由于捐助者希望扩大社会影响,有意无意地倾向于捐助名牌院校,清华、北大等知名高校企业捐助相对饱和,而农、林、地、矿等知名度低的高校则很少得到企业的青睐。实际上,贫困生分布于各类高校中。据2003年统计,全国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比例为20%,其中特困生的比例为8%,农、林、师范类高校贫困生的比例超过30%,特困生比例已超过15%。因此,应建立更加公平和规范社会资金的分配机制,企业应把更多的目光转向急需资助的学校和学生身上,真正发挥扶贫济困的作用。